“我们现在在哪里?”南凤宣捏着一根树枝,扒拉着火堆里烧断的柴火,低头问道。
“骊山北面的一座小山。”白千隅道。
“离郦宫有多远?”
“大概十几公里吧。”
“这么近!看来,我们得抓紧时间了。”南凤宣丢下树枝,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枯草。
“抓紧做什么?”白千隅问道。说着他用匕首挑了一块兔肉,尝了尝味道。
“逃命啊!”南凤宣接过白千隅递给她的兔腿,咬了一口,含糊不清道:“北舒言不是傻子,出了事肯定第一时间就会派人搜山。骊山山势复杂,范围又广,所以他们才暂时没找到这里,但依我看,也不过是时间问题。此地不宜久留,我们吃完就赶紧跑路吧!”
“哦。”白千隅听完,也紧张起来。把另一只后腿扯下来留给南凤宣后,加快了吃肉的速度。
两人吃饱肚子,就开始赶路,路过一家农舍的时候,南凤宣瞧见院子里正晒着几件粗布衣服,趁着院中无人,她翻了进去。
“你干嘛?”
“我们穿得太显眼,得换件衣服。”南凤宣把衣架子上晒干的衣服全都摘下,揽进怀中,然后看向白千隅:“你有钱吗?”
“有,但不多。”白千隅道。他之前出门是为了买吃的,身上多多少少带了几两银子。
“够买这两件衣服吗?”
“那够了。”
“都拿出来放这。”
白千隅先是愣了一下,随后明白南凤宣是觉得白拿人东西不好意思,于是听话地从怀中掏出银子,放在晾衣杆旁边的小凳上。
“走吧!”
两人刚跳出院子,就听到咒骂声从不远处传来:“哎!你们这两个杀千刀的,偷我衣服干嘛!喂!别跑!——”
两人相视一笑,脚下抹油,加快了步伐。
在隐蔽处换好衣服后,两人走上附近的集市,怕样貌被人认出,又在小摊上买了两顶草帽,这下,两人看上去就像刚从田地里回来的农家小夫妻。
“陛下。”
“别叫我陛下!”
“哦,我忘了!那我该怎么称呼你。”白千隅有些尴尬道。
“不如这样,我们扮作寻常夫妻,你叫我娘子,我叫你相公,如何?”南凤宣穿着一件略短的布棉袄,有些宽松,虽胸部平平,但腰肢纤细,怎么看都是一个清秀的小娘子。
白千隅看着她红彤彤的脸颊有些惊讶,一个人穿着男装,头发束起的时候,可以英俊潇洒,贵气逼人;当换了女装,头发随意绾起,又可以玉软花柔,袅袅婷婷。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气质,却完美融合在一个人身上,除了造物主精巧双手捏造的绝世容颜外,必然少不了这容颜下灵通剔透的有趣灵魂。
这样的灵魂,怎能让他不心动。
可是,如此儿戏地以夫妇相称,又让他多多少少有些不适。
“这样,不好吧!”白千隅俊脸通红,犹豫道:“我们狐族,一生只能认定一个伴侣,只有拜了天地,才能以夫妻相称,我们,我们尚未……我觉得这样不好。”
南凤宣鼓起腮帮子,低声骂道:“呆子!”
说完,她转身就走。
白千隅忙跟了上去:“你生气了?那这样好不好,我们兄妹相称,我叫你妹妹,如何?”
南凤宣停下脚步,叹了口气:“随便啦,只是一个称呼而已,只要旁人不起疑心就行。走吧!我们去买些干粮,接下来还有好远的路要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