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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你怎么看?”走出土地庙,吴关饶有兴致地凑上来跟闫寸探讨。

“你说鬼兵啊?”

“嗯。”

没什么可说的,不信。闫寸心想。

但他不想打击吴关的积极性,只好道:“你若信其有,留意着点就是了。”

吴关点点头,“我会留意的……接下来怎么办?”

闫寸扬鞭朝子午关方向一指,道:“去看看。若有战斗,一定会留下痕迹。”

“好。”

两人一路无言。

行了约莫二十里,闫寸突然一勒缰绳,“嗯?”了一声。

“怎么?”吴关也停了马。

闫寸使劲吸着鼻子,“血腥味。”

不知是不是心理暗示,闫寸这么一说,吴关便也觉得空气里有股子腥臭味,他也吸着鼻子使劲儿闻。

“你闻到了吗?”闫寸问道。

“呃……”吴关依然不敢确定。

好在,闫寸并不需要他的回答。

闫寸已下了马,四下闻着,并朝他认为血腥味最浓的方向走去。

看着闫寸的背影,吴关心中冒出了一个想法:他好像一条狗啊。

假装咳嗽一声,将这奇怪的想法赶出脑海,吴关迈步跟了上去。

就在他刚追上闫寸时,周围忽有一片苍蝇乌泱泱地起飞。

苍蝇撞在人身上,发出轻微的啪啪声,两人恶心得够呛,赶忙伸手驱赶,心中却有一丝兴奋掠过。

有情况!

谁都知道,成群的苍蝇停留,周围必有腐物。

赶走苍蝇后,两人忙弯腰查看,果然在两步见方的范围内发现了血迹。

闫寸伸手抓了一把红土,轻轻捻着。

他又起身上马,在附近巡查一番。

“昨夜这里有过战斗。”闫寸道。

见吴关跟来,他忙补了一句:“别过来!”

“有什么见不得……”

“人”字还未出口,吴关便闭了嘴,他实在不想口腔内进入空气。

只见闫寸面前除了血迹,还有一滩无以名状的秽物。

只有一个人被划开了肚皮,划破了肠胃,才会留下那样的秽物。

“有人打扫过战场,尸体全都不见了。”闫寸道。

“这就有趣了。”吴关道:“魏徵带人截杀押解队伍,两兵对战留下血迹本是预期内的事,胜方打扫战场,填埋、处理尸体,也说得过去,可现在两支队伍都没了消息……诶你说,不会真有鬼兵吧?”

闫寸试着梳理道:“或许魏征已带所部回了长安,得知太子已死,怕受牵连,便躲了起来。”

“有可能。”吴关道:“那押解队伍呢?”

“全被杀死了,一个没留。”

“说不通。”吴关摇头。

“怎就说不通了?”闫寸争辩道:“只要王力未被押解回长安,圣上就会对秦王起疑心。”

“可是东宫为此做了还算充足的准备,魏徵所率兵马还特意换了秦王府甲胄,具体执行的时候有什么理由退而求其次呢?”

闫寸低头沉思片刻道:“你先回去吧。”

“去叫人?”

“对,你回县衙调集些人手,找安固就是了,他自会帮你调配有经验的皂吏、衙役。”

“好。”

“速去速回。”

吴关催马走了一段,又勒住缰绳,回头道:“你自个儿行不行?要不咱们一块儿吧?”

闫寸正在看另一块血迹,埋着头,顾不上理他,只冲吴关挥挥手。

“荒郊野岭,我总觉得分开行动不好。”吴关依然不走。

“你不是怕了吧?”闫寸道:“怎么?自己回不去?”

吴关只好独自离去。

眼瞧着吴关的背影消失,闫寸朝一旁的树林瞟了一眼,道:“出来吧。”

有人自树后露了个脑袋。

是魏徵!

魏徵也穿了铠甲,头盔不知哪里去了,头发凌乱,脸上脏兮兮的,神色紧张。

闫寸早已看到了探头探脑的魏徵,见他忌惮吴关,不敢露面,便故意将吴关支开。

“闫县尉。”魏徵拱手上前,低声道:“我刚听你说太子已死,是真的吗?”

他竟不知道?

闫寸愣了一下。

“是。”

“怎么会呢……”魏徵低头自言自语道。

闫寸问道:“魏冼马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你要抓我回去领赏吗?”魏徵反问。

“抓到你确有赏赐。”闫寸并不否认。

魏徵抬头看了看天,那眼神似在诘问老天为何这样对他。

“魏某筹谋一生,终究一事无成,时也?运也?”

闫寸不理他的感慨,只追问道:“只有你一人吗?东宫那些死士呢?押解王力的队伍又在哪儿?”

“王力死了,押解他的人也全死了。”

闫寸柠起了眉,眼神怀疑的意味更甚。他也曾这样猜想,但被吴关否定了。

嘴上或许不服气,但他得承认,吴关的质疑确实给他提了醒。

见闫寸怀疑,魏徵便解释道:“押解队伍里有人认出了我们,只好不留活口。”

“怎么认出来的?”

“秦王手下的兵将,战力绝不是一群乌合之众能够比拟的,刚交上手,负责押送嫌犯的大理寺卿就看出了端倪。

他大声责问,问我们是不是太子派来构陷秦王的。

如此,我便只能下令将他们全部杀死。”

“他们共多少人?”闫寸问道。

“十几个。”

百人围杀十几个人,哪怕这百人是乌合之众,也确能做到一个不漏了。

“你的手下呢?那些死士现在何处?”闫寸又问道。

“散了。”

“散了?”

“圣上如此重视王力,他就这么死在押解途中,圣上定会派人追查。

我绝不可能将死士们带回长安,他们虽经过训练,可地痞流氓的本性没那么容易改,一不小心说漏了嘴,就会给太子招惹麻烦。”

“你让他们走,他们就走?”

“我不行,银钱却可以。”

“哦?”

“我跟他们说,这趟活的赏赐得去洛阳才能领到。”

“洛阳?”

“不错,太子只需修书一封,送给在洛阳的亲信,那边自然会给他们钱。

如此一来,这些地痞天高皇帝远,便无法惹事了。

他们之中,若有人领过赏钱后回到长安,也是数月以后的事了,到那时真相已经不重要了。”

“你们倒打得一手好算盘,”闫寸道:“可这山高路远的,你得许诺多少钱他们才肯去洛阳?”

“若是一生享用不尽的钱财,谁都愿意走一遭的,”魏徵道:“况且太子向来信誉很好,从未亏待过手下。”

“好吧,”闫寸指了指有血迹的地面,“你所说的那群乌合之众,办事还挺讲究啊,连战场都打扫了。”

“这……”魏徵卡了一下壳,似乎没想到闫寸能问出如此细致刁钻的问题。

但他很快就答道:“也不全是乌合之众,还有一些跟随太子多年的兵卒,再说……谁忍心让死人暴尸荒野?……对了,既然闫县尉问到此,不妨随我来,我将埋尸地点指给你,也好让他们的家人认领尸骨。”

“带路吧。”闫寸道。

“这边。”魏徵引着闫寸向树林深处走去。

闫寸又追问道:“既已遣散了那些兵卒,你怎么不回长安?”

“我有些害怕,”魏徵道:“我们出城时用了缒架,有个看守城墙的将领,还有好几个守兵,看到了我的长相,我怕事情败露,因此决定在城外藏匿几天,打听清楚城内的情势,再择机回去。”

闫寸还想再问,却觉察出了不对劲。

他从魏徵的神态里看出了端倪。

魏徵在四下张望,不是寻找埋尸地点的张望,而是带着某种期盼。

死人是不会令人期盼的,更不会令人紧张地不断深呼吸。

闫寸很清楚,魏徵是个心狠手辣的主儿,他已不知见过多少死人,死人不可能让他显出此态。

退!

闫寸脑海中闪过了一个念头。

但已经晚了。

他看到了人,穿着奇特的人,约莫十余个,对他形成了包围之势。

那些人身上的铠甲残破,且并不配套,不知从哪里东拼西凑来的。

除了铠甲,还有藤甲、皮甲,以皮甲为主。

闫寸已看到了为首一人的相貌,他肤色黝黑,身材壮硕,披发,额上绕着一条细辫儿,如此,披散的头发就不会跑到前头来阻挡视线了。

他的腰带上挂着一串装饰,细看竟是人的头盖骨,足有十个。

他以走起路来,头盖骨便发出碰撞声,像某种招魂的铃音。

他五官轮廓鲜明,是北方游牧民族典型的长相。

是突厥吗?

人类对于异域民族或多或少会有“脸盲症”,比如北方游牧民族,他们相互之间凭相貌就可分辨出不同的民族,但要汉人去看,却都长得差不多。

闫寸的第一反应是突厥,因为突厥最为彪悍,且与大唐正处于剑拔弩张的关系。

但仔细看过,又觉得他们的穿着装饰不像突厥人。

这些想法不过电光火石之间,闫寸并没有花太多时间纠结,他一抬手,勒住了魏徵的脖子。

“你耍我。”闫寸道。

魏徵不理他,只冲那包围圈的首领道:“我已将人骗来了!”

“你干得不错。”腰上挂着头骨的首领回话道。

他饶有兴致地看着包围圈内的两人,像在看两只角力的羚羊。

“我说话算数,你将他骗来,就放你走。”他指了指闫寸,笑道:“只要他饶了你。”

魏徵的嘴唇发着抖,他知道闫寸不可能饶了他。

闫寸随时可能丢了性命,全是拜他所赐,恐怕恨不能将他碎尸万段。

没有想象中的气急败坏,闫寸很平静。

他只是问道:“他们抓了你们?”

魏徵点点头。

“他答应放你,条件是你将我骗来?”

魏徵又点点头。

不知是不是因为羞愧,魏徵不敢开口跟闫寸对话。

下一刻,闫寸朗声道:“我放他走!”

说着,他松开了勒在魏徵脖子上的手臂。

“什……什么?!”魏徵不可置信地在脖子附近摸索一圈,似在确定闫寸的话。

他又使劲眨了眨眼睛,还在自己大腿上掐了一把。直到各路感官都告诉他这是真的,他终于狂喜起来。

“谢谢……谢谢……”他冲闫寸连连拱手,“那我就……”

我就溜之大吉了,这话他怎么也说不出口。

那就不说了吧,魏徵可不想死于话多。

他缩着肩,勾着背,脚底抹油地朝着包围圈外跑去。脚下跑着,心里还在安慰自己:这也不算害人,闫县尉也可以骗个人脱身的嘛。

“嗯?”头骨首领也很困惑,他完全没想到事情会这样发展。

但不能放人走的立场却很坚定。

他迅速抬起右手,做了个握拳的动作。手下会意,拦住了魏徵的去路。

魏徵被魁梧的胡人一吓,坐了个屁股蹲儿,引得胡人们一阵低声嘲笑。

果然。

闫寸在心里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若诚心放人,又何必这样玩弄?

先给人希望,要实现希望就别做人了,去做害人的恶鬼吧。

待你丢掉了做人的准则和尊严,又将希望彻底掐灭,让你深陷得不偿失的深渊,从此不人不鬼。

毫无人性。

闫寸对这群胡人有了最基本的评价。

这样的敌人最可怕,他们不仅不按套路出牌,还毫无弱点。连人性都丢了,他们还有什么可失去的呢??好在,头骨首领现在不太想杀闫寸。

他似乎对闫寸很感兴趣。

“你知道我不会放他?”头骨首领问道。

“我知道。”

“你是个聪明人。”

闫寸差点顺口再接一句“知道”,但他忍住了。和魏徵一样,他也不想死于话多。

组织了一下语言,闫寸开口道:“聪明人能替你的办的事,比蠢货多得多,聪明人活着比死了更有价值。”

“可聪明人最喜欢出尔反尔。”

“那就看你用人的本事了,”闫寸故意激他:“你难道没有本事用好我?难道没有本事不给我出尔反尔的机会?”

“哈哈,”头骨首领对身边一名手下道:“你看他自作聪明的样子。”

手下们又发出了嗤嗤的笑声。

“我不是来用你们的,我是来杀你们的。”胡人首领抬起了摩挲着头盖骨的手,挥手,“你这么聪明,我很想拿你的头盖骨做酒杯。”

众手下开弓抽刀。

闫寸亦握住了腰后的刀。

这场硬仗,怕是躲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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