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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林·克斯玛是克斯玛家族中第三个男孩,他上面除了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之外,下面还有三个弟弟以及两个妹妹。可以说克斯玛家族至少到了杜林这一代,人丁兴旺。

不过很可惜,克斯玛并不是一个具有深厚背景的显赫姓氏,所谓的家族……不过是乡下人对农夫克斯玛先生一家善意的玩笑,谁让他生出了这么多的孩子?

没错,杜林只是一个农夫的儿子,每天都需要完成极为沉重的体力劳动,才能够在晚餐之后享受一丁点的自由时光。

如果没有任何意外的话,杜林可能会在二十岁的时候用一匹驮马或是两匹骡子作为聘礼,在居住的乡下娶一名脸上长满了麻子,论起干农活与他不相上下,粗手粗脚的女人为妻子。然后他会被父亲从家中赶出去,在兄弟姐妹的帮助下尽可能在靠近家的地方,建造起一栋属于自己的小木屋,然后如同他农夫的父亲那样。

白天,尽可能的开荒农作,扩大耕种范围并且妥善的照顾那些其实并不怎么容易出问题的庄稼。

晚上,尽可能的在妻子的肚皮上忙活,争取为自己生下足够多的后代,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减轻自己身上的负担。

几乎所有的农夫都会这样平淡无奇的度过一生,在他们简单平凡的一生中可能会有一丁点的闪光,但是那闪光不过是阳光下小小的不甘,根本无法让人注意到。

但,这是不出意外的情况才会发生的事情,而我们的故事,就从杜林出了一个小小的意外开始!

“我的天主!怎么会弄成这样?”,克斯玛夫人捂着嘴不敢置信的望着自己的长子和二儿子将昏迷不醒的杜林从马车上拖了下来。

很明显,他的脑袋受伤了,额角有一块干枯了的血痕,看样子如果不是他偷喝了克斯玛先生的酒摔倒在地上,碰到了石头,那么就是他又去掏鸟窝了。

在这种远离城市的乡下地方并没有什么娱乐的项目,除了晚上关上关灯之后那段时间。所以大多数年轻人都把稍微空闲出来一点的时间放在了饮酒、赌博以及偷看姑娘的身上。当然如果有可能的话,他们还会为自己的肚子稍微考虑一下,比如说弄点野味犒劳自己没有油水的肚子。

长子梅森挽起袖子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他苦笑着将事情的始末简单的说了一遍。简单点来说,就是在干完该干的活之后,三个人偷偷跑到了草垛上偷懒,一块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飞过来的石子,砸中了杜林的额头,然后他一直昏迷到现在。

克斯玛夫人眼中噙着泪花,走到杜林身边,轻轻的帮他捋好头发,粗糙的手掌摸索着杜林还算紧致的小脸蛋,“我可怜的杜林……”,她再次抬头的时候,眼神变得有些凶狠起来,“知道是谁丢的石子吗?”

在乡下,如果一个女人有着“大小姐”的气质,那么她可能会活不到三十岁,就会郁郁而终。千万不要小瞧了乡下人的杀伤力,高度重复沉重的农活让他们都长了一张不太友好的嘴,以及远远超过他们所表现出的野蛮。骂街?那只是饭后的趣闻,以家庭为单位,因为某些放不到桌面上的小事情而产生的斗殴才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趣闻。

梅森讪笑着挠了挠头,他没看见那个人。

克斯玛夫人骂了一句废物之后,让兄弟两人将杜林搬回到他那张吱吱呀呀的床上。

他们没有请牧师,也没有请医生,不是他们连那么一点钱都拿不出来,而是他们需要等。如果过一两天杜林还没有苏醒过来,他们就会邀请镇子上唯一的牧师来这里看一下杜林,或是请那个说话都漏风,被人打掉了四颗牙的医生来诊断一下。

或许在城里人看来这简直就是一种谋杀,可在乡下,这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绝对不会拿出一分钱来!

昏迷中的杜林做了一个梦,一个很复杂的梦,在梦中他看见了千奇百怪的东西,体味了一段让他无法描述的旅程。当一颗叫做子弹的东西打穿了那个可怜虫的时候,他醒了。

他醒了之后的第一句话,就让这个平静了几十年的家庭,出现了波澜。

我要去城里!

克斯玛先生翘着腿坐在坚硬的木质椅子上,手里夹着的烟卷燃烧殆尽,他哆嗦了一下将最后一小段屁股丢在了地上,抬脚碾了碾。等他再次抬头挑眉的时候,家里的成员们都保持着一种微微低头,非常严肃认真又谦逊的表情。

克斯玛先生是这个家庭中真正的主宰,如果没有他,就没有这里在座的所有人,对于愚昧落后的乡下来说,克斯玛先生所拥有的权力,显然高于了神权法以及帝国法。

“你……想要去城里?”,克斯玛先生尽量的让自己的语气不那么咄咄逼人,在他看来这根本就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城里是什么人都能够去的吗?如果说乡下是一个安乐窝,那么城里就是地狱,是魔窟。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一种煎熬。在那个该死的地方,仿佛连呼吸都需要花钱。

没钱?

那么只能成为流浪汉,运气好一点可能会碰到好心人的施舍,填饱肚子。运气不好的话,极有可能会人贩子抓起来,送到北方去挖矿。毕竟像杜林这样身强力壮的小伙子,是那些矿场主最喜欢的类型。

面对克斯玛先生的询问,杜林很认真的点着头,“是的父亲,我要去城里。我不能待在这种地方蹉跎一生,人的生命无比宝贵,如果不能绽放最璀璨的光彩,活着并不比死了更舒服。”

“你不识字,去了城里之后你就像是一个睁着眼睛的瞎子。你看不懂路牌,看不懂报纸,就连招工的简报你都看不懂!”

明知道克斯玛先生在想尽办法阻拦他,可是杜林早已坚定了离开乡下的决心。他不可能在这个地方如同行尸走肉一样慢慢的腐烂,腐朽,他需要去创造属于自己的人生。

就像是梦境中那个可怜的家伙那样,即使最后妻离子散,即使最后一无所有,即使最后死在一颗叫做子弹的东西之下,他也要尽情的释放属于自己的耀眼的光芒。

如果平庸,不如死去!

“我会学的父亲,我知道您有您的见识,但是我想要离开这里出去闯一闯。我会修皮鞋,还会修雨伞,这些都是我能够在城市中生活下去的技能。而且我能吃苦,父亲,我不要工钱,只要给我一个居住的地方,我相信会有人愿意雇佣我这样的傻子。”,说服克斯玛先生是杜林离开乡下的唯一办法。

每周都会有一辆车路过这个叫做野苜蓿镇的地方,但是想要上车,需要钱。

在克斯玛这个大家庭里,除了克斯玛先生手里有钱之外,连梅森这位已经十九岁的长子都没有摸过几回钱,更别说他这个更后面的家伙了。

“你确定你要离开,离开我和你的母亲,还有你的兄弟姐妹们吗?”,克斯玛先生的语气有些严厉起来,对于他这样生长于乡下的家长来说,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无知的孩子拒绝他的好意,并且不断的违抗他的意志。

杜林沉默了片刻,站了起来,将自己的腰带抽了下来。那是一条牛筋做的,很结实,外面裹上了一层厚厚的油灰。他将腰带放在了桌子上,然后脱掉了上衣,趴在地上。

“如果您希望执行家法,那么就请在我离开之前,执行它吧!”,杜林说的斩钉截铁,“因为我已经做出了人生中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决定,我要离开这里,去城市。”

“即使我会在城市中受伤、死亡,那也是我自己选择的道路。我尊敬您,敬爱您,您赐予了我生命,但是我希望在我的生命中,能够有这样一天,让我亲自主宰一次我自己的未来!父亲!”

最终克斯玛先生并没有拿起腰带,他连续卷了两根烟,目光不时的看向身边的子女。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也不懂得什么大道理,生活却给了他一个人类应该有的智慧。当一只小狗崽从窝里跑出去的时候,其他的小狗崽就不会愿意继续待在窝里。杜林可能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的想法改变的不只有他自己,还有他的兄弟姐妹。

沉默的一夜,没有任何一个人有交流的兴致,都在考虑到杜林即将离去的事情。

一大清早,克斯玛先生就已经坐在了厨房外的桌子边,他手边放着一个巴掌大的小盒子,那是克斯玛先生有一次去城市里时带回来的东西,里面曾经装满了一种带着过滤嘴的卷烟,被克斯玛先生视为珍宝。后来……好像是第二年的新年,克斯玛先生将盒子拿出来的时候才发现,里面缺了一根的卷烟都已经布满了霉菌。

他懊恼的将那些带着霉菌的卷烟放在太阳下暴晒,希望能够抢救回来一些,可惜最终证明这么做毫无意义。

从那以后这个小铁盒子就成了他用来装重要东西的器具,被他藏在床底下第三块木板下的空洞里。

是的,一家人都知道他把东西藏在什么地方了,只有他自己觉得别人不知道。

可能是知道今天就要离开这个充满了腐朽气息的乡下,要去大都市开创属于自己的未来,杜林一夜没有合眼,早上依旧精神十足。他穿着亚麻色的背带裤,身上穿着一套乡下很常见的浅蓝色的,一些地方洗的发白的帆布上衣。他把自己弄得干干净净,充满了对未来的向往。

“父亲!”

杜林打了一声招呼,克斯玛先生指了指身边的椅子,让他坐下。等杜林坐下之后,克斯玛先生将面前的杯子推开,拿着小铁盒,犹豫了一下,还是交给了杜林。

“里面有二十块钱,这最少足够让你在城里生活三个月。三个月后你会有两条路可以走,要么活出自己的样子来,要么因为饥饿滚回乡下。”,他似乎有了很多平常见不到的感慨,用力拍了拍杜林的肩膀,然后紧紧的捏住,让杜林都感觉到一阵阵疼痛,“记住,你是克斯玛家族的小子,无论你将来是不是能够如同那些体面的家伙那样,都不要忘记你还有一条退路。”

“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会欢迎你回家!”

杜林很难想象出平时不苟言笑,一脸严肃,总是给人一种古板印象的父亲能够说出这样感性的话。他鼻头莫名的有些发酸,用力的点了点头,“我明白了,如果有一天我回来,绝对不会是因为我走投无路如同一个失败者那样灰溜溜的回来。我会让鲜花铺满地,会让人在路边演奏,因为他们将欢迎一位回家的国王!”

克斯玛先生笑了笑,一巴掌打在杜林的后脑勺上,“走吧,小子,别耍弄你的嘴皮了。”

两人离开了家,没有向家人告别,一路沉默的走到了小镇外。等了约莫有半个多小时,一辆显得有些蠢笨,一共有十六个轮子的老式客车缓缓驶来。车上已经坐了一些人,大多数的位置还是空的。

望着缓缓停下的车,克斯玛先生突然狠狠的拥抱了一下面前这个有时候会让他生气的儿子,用力拍打着他的背,就像是要让自己牢牢记住什么一样,“去吧,去吧,雏鸟总要离开巢穴独自生活。我不能给你优渥的家庭,但也不会阻挡你翱翔天空!”

杜林深吸了一口气,望着脸上已经有了皱纹,头发也显得有些枯黄发白的父亲,眼眶里蒙上了一层水雾。他没有再多说一句话,上了客车,选择了一个靠窗的座位,在父亲不舍的目光中,在颠簸的路上,逐渐的离开了这座养育了他十六年的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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