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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麦囤这一辈子善于做饭,他的烹饪手艺有点野路子,尽管他擅长炸煎炒等复杂技艺,但他所制作的饭菜在色香味上却总不能达到令人满意,这得益于他自幼练就的手艺只是为填饱肚子。

没娘的孩子没人疼,吃饱吃好全靠自己。小时候还有奶奶疼,奶奶岁数大了,刘麦囤只能自己解决肚子问题。从五岁开始,他便开始自己做饭,贴饼子,做窝头,捞油饼,在厨房里做饭,锅台高够不着,他搬个凳子垫在脚下。

在家能做饭,在外更是会找吃的。他的烹饪方式虽看似粗犷,实则充满智慧:用破碎的瓦罐片烙饼,挖掘土坑制作叫花鸡,甚至利用蓖麻叶烤制活鱼。在物质匮乏的年代,为了满足儿子对肉食的渴望,他更是从野外带回一头死猪,经过一番巧手处理,竟将一锅白水煮肉片做得比现今市面上的许多菜肴还要美味。

刘麦囤的烹饪之道,被戏称为“瞎捣蛋”,但这背后却是对生活的无奈与抗争,是他为了生存而练就的实用技能。他的手艺虽非炉火纯青,却足以让一家人在艰苦的岁月中免受饥饿之苦。这种简单明了、省时实用的烹饪方式,正是他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樊玲珑死后,刘麦囤悠然自得地做了两年富贵少爷。二叔刘汉水对他关怀备至,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他的日常生活。无论是白日里四处奔波,还是夜晚安顿入睡,刘汉水总是不离左右,悉心呵护。日复一日,刘麦囤仿佛被捧在手心里,无论是走路还是出行,总是被刘汉水紧紧抱着,扛在肩上,或是背负着,仿佛从未让他的双脚沾染尘埃。在这般宠爱之下,刘麦囤的口腹之欲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无论是街头小贩的热腾腾的烧饼,油光滑亮的油条,还是香气扑鼻的牛肉胡辣汤,只要刘麦囤的小嘴一开,刘汉水便会立刻为他寻来,确保他的味蕾时刻享受着美食的滋养。

刘麦囤五岁那年,刘汉水结婚成家,一年后有了儿子。刘汉水谨遵老婆的口谕,再好的侄儿不如儿。怀抱肩扛的不再是侄子刘麦囤,而是他的亲儿子。刘汉俊刘汉龙没结婚的时候自己玩,指望不上。后来结婚成家有了孩子,更知道跟谁亲。刘汉山整天钉在后红楼孔家,刘曹氏为丈夫刘德全的病愁得见啥都烦,刘麦囤被放了羊,成了孤儿。

刘麦囤第一次做饭还不到五岁。从地里割草回到家,馍篮子是空的,饭锅也是空的,刘曹氏的咒骂是实在的。好在家里有面和油,偷一些出来,自己和面,用烂水缸瓦片当锅,烙出半生不熟的饼填肚子。有了这一次不求人不挨骂还能填饱肚子的操练,刘麦囤如鱼进大海,各种生存技能飞速见长,远比贝尔的野外生存精彩。

刘麦囤能把各种货物变成实物装进肚子。钓鸡宰狗,下河摸鱼摸虾,燎麦穗烤棒子摸瓜打枣样样精通。最绝的手艺是花生红薯芋头地里,上面的叶茎不动,他从下面挖出灶坑,用柴火烧熟吃进肚里。人走时收拾干净,不到叶茎干枯,根本看不出这些作物经历过掏心挖肺的手术。我老奶到地里看到花生红薯茎叶干枯发黄,拔掉后下面什么东西都没有,只有几个黑头的根茎,弄不明白是什么动物把下面的果实吃掉了。我老爷刘德全笑笑不语,他明白是咋回事,他小时候也没少干这事儿。

经历过大饥荒挨过饿的人都有一个好习惯:不挑食。只要是能吃进肚子填饱坑的东西,都能往里面塞。要说刘麦囤也是常为填饱肚子着急发慌的人,他居然还挑食。他有一样东西打死都不吃,那就是羊肉。

刘麦囤不吃羊肉是因为受骗上当,骗他的人是马赶明。那年他八岁,马赶明五岁。

要说一个八岁的孩子的心眼儿玩不过一个五岁孩子的,别人可能真有点儿不太相信。实际上,刘麦囤这一辈子都没有玩过马赶明,除了刘汉山能和马家侯家的人打个平手,不分高下,刘家的其他人都不是他们的对手。刘家的人都是直肠子,实心眼儿,倔脾气,他们有一说一,绝对不会想到还有二三个心眼可以利用。如果和你对脾气,他们可以把肉剜下来给你吃,但如果不对脾气的人,他们连剜你一个白眼的心情都没有。

刘麦囤的衣袋里珍藏着一件特殊的物品,一个油壶。这油壶并非普通的容器,而是从战场上亲手捡回来的机枪弹壳。

除了这个油壶,他的衣袋里还珍藏着一个小巧的布包。这个布包虽然不起眼,却装着他的生存之道。里面装有火镰石,那是他在野外生存时用来生火的工具;大盐,那是他调味食物的必需品,无论多么简单的食物,有了盐的味道,就会变得美味;还有花椒,这是一种常用的调味料,能让食物更加美味,也能驱寒暖身。

无论他走到哪里,无论是在战场上的临时营地,还是在荒野中的孤独小屋,他都会带着这些物品。每当遇到美味的食物,他就会在外面将这些食物做熟,然后美美地饱餐一顿。这些食物不仅满足了他的胃,也带给他生存的希望和力量。

那天,他在地里无意间发现了一个鸟蛋,这个鸟蛋的大小介于麻雀和鹌鹑蛋之间,比鸡蛋和鸭蛋要小一些,它的外壳雪白透明,形状滚圆溜圆,看起来十分诱人。刘麦囤推测,这可能是野鸡蛋,或者是鹧鸪所下的蛋,因为他在周围并没有看到任何活鸟或飞禽的存在。他观察了一下下面铺着的一层细如麻线的干草,认为这里并没有水源,于是决定将这个鸟蛋煎来吃。在那个年代,经常会有一些水缸的碎片或者破锅片被放在地头,作为两家之间的地界标志,锅的问题也因此而得到了解决。

他点起了火,将破缸片架在上面,然后浇上油,将鸟蛋打烂后摊在水缸片上,很快,香味就四散开来,弥漫在空气中。就在蛋黄刚刚开始凝固的时候,马赶明和他的二弟马赶车来到了现场。马赶明看着那个正在煎煮的鸟蛋,抽动着他的鼻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麦囤哥,能不能给我吃一口?”

刘麦囤比马赶明大三岁,比马赶车大五岁,面对这两个比他矮半头的淘气小子,他完全没有给他们面子。他也不喜欢这两个小子,他们总是带着一副狡猾阴险、坑蒙拐骗的样子,和他们爹就像是从一个窑炉里烧出来的砖头,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区别。

“滚开,这没你的份儿。”刘麦囤大声地呵斥他们。

马赶明仿佛并没有捕捉到刘麦囤那带有斥责和明显不耐烦的语气,他依旧满脸堆笑,嘴角甚至不自觉地流出了口水。“你若肯让我们享用美味的鸡蛋,我保证明天会偷偷地将我们家的鲜美羊肉包子带来给你。”

刘麦囤一听到肉包子的字眼,瞬间感觉喉咙里似乎有无数只小虫子在爬行,引发了难以抑制的食欲。如果他当时知道,吃了马家肉包之后将会导致他终身都无法品尝羊肉的滋味,可能当时就会忍不住想要将马赶明狠狠地掐住。

“如果我偷不出来怎么办?”刘麦囤疑惑地问。

“明天我会给你带来三个包子,我发誓,如果我违背了这个承诺,就让天打雷劈,让我家族灭绝。”马赶明所说的诅咒残酷至极,任何人都无法找到拒绝的理由。

马赶明此生只有一次说到做到,他真的为刘麦囤偷来了三个包子。刘麦囤掰开包子,那浓郁的肉香味儿弥漫开来,即便是天上的神仙也忍不住要流口水。他一口气吃下了三个包子,却依然觉得意犹未尽。“如果可以任意吃的话,我相信我能敞开肚子吃下八个。”刘麦囤如此说道。

刘麦囤在午后的阳光下,一边品尝着热气腾腾的肉包子,一边享受着闲适的时光。三个肉包子下肚,他觉得意犹未尽,又品尝了两个小瓜。这两个小瓜,一个是皮王海瓜,一个是面瓜,都是他最喜欢的。此刻,他的肚子吃得溜圆,看上去就像倒扣半个篮球,十分可爱。

然而,与刘麦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马赶明。马赶明的坏在心底骨髓,是从娘胎里带的,深入到他的精神里,dNA里无法改变的东西。在刘麦囤吃包子的时候,他一句话也不说,吃瓜的时候也是默不作声。看到刘麦囤吃得津津有味,他好像是不经意地问:“麦囤哥,包子香不香?”

刘麦囤一边擦着嘴角上黏糊糊的瓜汁,一边打着饱嗝回答:“香。这羊肉真好,是绵羊肉山羊肉。”然而,马赶明却笑着说:“啥羊肉,我骗你呐,那是人肉。”这句话让刘麦囤一愣,似乎没有反应过来。

马赶明接着说:“这是我妈的胎衣做的,味道不错吧。”刘麦囤一听,肚子里立马翻江倒海,把刚才吃的包子和小瓜都吐在地上。这一幕让人心疼又好笑,刘麦囤的反应也是真实的反映了人的本能。

马高腿的老婆徐金凤前几天刚生了个三儿子,当时的接生婆将胎衣随意地晾在了房屋后的枣树上。马高腿觉得那么大一坨肉扔掉实在是太浪费了,如果被猫狗叼走就更可惜了。于是,他决定让自己的女儿洗一洗,再加上一些萝卜剁成馅,包成包子来吃。马高腿现在已经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这几个孩子就像恶狼一样,胃口极大,永远也吃不饱。包子馅是由他的大女儿马香云剁的,她知道这些肉的来历,悄悄地告诉了其他兄弟姐妹,结果他们都觉得恶心,没有一个人愿意吃。满满一锅包子,最后只剩下马高腿一个人吃,而且他已经连续吃了三天,但还有十几个剩下。

从那以后,刘麦囤对羊肉产生了强烈的心理阴影,每当有人提起羊肉二字,他的脑海中就会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包子以及令人作呕的胎衣。那段令人难忘的记忆,使得他每当想到吃羊肉,都会条件反射般地感到恶心,仿佛要呕吐一般。

当有人试图用胎衣的另一个名字——紫河车,来安慰他时,他却依然无法接受。他们说,紫河车具有极高的药用价值,可以补充精气、养护血液、恢复元气,对于治疗精气亏损、不孕不育、阳痿、气血两虚、乳汁不足、虚咳痨嗽、癫痫等症状都有很好的疗效。但这一切对刘麦囤来说毫无意义。

“我知道它是什么东西!”刘麦囤激动地打断了他们的解释,“那就是一层胎盘,里面长着个傻孩子。”他的声音带着无法掩饰的恐惧和厌恶。

尽管刘麦囤已经远离了那个可怕的地方,但他始终无法忘记那个胎衣,想象着里面包裹着的那个傻孩子,以及后来发生的一切。那些回忆就像一道深深的伤口,永远刻在了他的心灵深处。每当想起这件事,他都会感到一阵寒意从脊梁骨上升起,仿佛那个孩子就在眼前,正对着他傻笑。这种感觉让他无法忍受,甚至连看到羊肉都会让他感到恶心。

刘麦囤曾经热爱羊肉,尤其是烤羊肉串。但自从那件事情发生后,他再也无法面对羊肉。每次闻到羊肉的味道,他都会想起那个胎衣里的孩子,那种恐惧和厌恶会立刻涌上心头。他知道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吃羊肉了,因为那个孩子的影子已经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脑海里,永远无法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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