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镜子里的战场
早晨六点,城市的霓虹尚未完全褪去,林婉清已经坐在了梳妆台前。
这是一场持续了三十年的仪式。
台面上整齐排列着四十几个瓶瓶罐罐,从肌底液到眼霜,从防晒到隔离,每一瓶都有固定的使用顺序,错不得,也乱不得。林婉清的手指在这些瓶罐间移动,熟练得像钢琴家在弹奏熟悉的乐章。
镜子里的女人有一张看不出年纪的脸。皮肤紧致,眼角只有几条若隐若现的细纹,嘴唇饱满红润——那是她十分钟前刚涂上的唇釉,豆沙色,既不会太张扬,也不会太朴素。五十一岁,这个数字放在她身上像个谎言。
但林婉清知道这不是谎言。她知道每一条需要用遮瑕膏小心掩盖的纹路,知道鬓角那几根必须每月染一次的白发,知道小腹上那道剖腹产留下的疤痕——儿子已经二十七岁了,疤痕却还在,像一道褪色的年轮。
“妈,你又没吃晚饭?”儿子陈浩穿着睡衣从房间出来,看见空荡荡的餐桌,眉头皱了起来。
“不饿。”林婉清头也不回,仔细描画着眼线。手很稳,一笔成型。
“你这样不行,身体会垮的。”
“我身体好得很。”她放下眼线笔,开始涂睫毛膏,“倒是你,昨晚又几点回来的?”
陈浩不接话茬,走进厨房翻找食物。冰箱里除了几瓶酸奶和大量化妆品面膜,几乎空空如也。他叹了口气,这个家越来越不像个家了——自从父亲三年前搬出去后。
林婉清化完妆,起身走进衣帽间。三面墙的衣柜,挂满了按颜色、季节、场合分类的衣服。她掠过那些宽松的款式,手指在一排修身连衣裙上徘徊,最后选了一件墨绿色的针织裙——既能勾勒身形,又不会太过刻意。
然后是鞋子。
衣帽间最深处,有一个特别的鞋柜。三层的玻璃柜里,整齐排列着二十几双高跟鞋,最低七厘米,最高十二厘米,尖头,细跟,像一排等待检阅的士兵。林婉清的目光扫过它们,最终落在一双裸色麂皮高跟鞋上——新买的,今天第一次穿。
她坐下来,小心地把脚伸进去。脚踝处有一道暗红色的勒痕,是昨天那双鞋留下的,但没关系,穿一会儿就看不见了。系好踝带,站起身,镜中的女人瞬间被拉长,比例完美,腰线提高,小腿的线条紧致而优美。
七厘米,是她日常的最低限度。再低,她会觉得自己在“趴着走路”。
“妈,你又要穿这个上班?”陈浩端着牛奶靠在门框上,“今天预报有雨。”
“哪天下雨不穿鞋?”林婉清对着镜子调整耳环,一对简单的珍珠耳钉,不会抢了妆容的风头,但足够精致。
“我是说,穿双舒服点的不好吗?你都……”
“我都什么?”她转过头,眼神锐利。
陈浩把后半句“五十多了”咽了回去:“没什么。路上小心。”
林婉清拎起手袋,踩着高跟鞋走出家门。脚步声在楼道里回响,清脆,有力,每一步都像在宣告什么。
二:办公室的孔雀
“婉清姐今天这双鞋真好看!”
前台小周眼睛一亮,凑过来打量。公司里的年轻女孩都喜欢围在林婉清身边,学她的穿搭,讨教养颜秘方。五十一岁还能保持这样的状态,在她们看来简直是个神话。
林婉清微微一笑:“上周在国贸买的,最后一个码。”
“裙子也好看,显得腰特别细。”财务部的小张也加入讨论,“婉清姐,你最近是不是又瘦了?”
“没有,一直这样。”林婉清轻描淡写地带过,没提自己已经连续一周只吃早餐和午餐,晚餐用一杯黑咖啡打发。
她走向自己的工位——市场部副总监,靠窗的位置。坐下时,她习惯性地把双脚并拢,侧放,这是穿高跟鞋多年养成的仪态。即使没人在看,她也不能松懈。
“林姐,十点开会,资料我放你桌上了。”助理小吴递来文件夹,眼神忍不住在她身上多停留了几秒。同样是女人,同样是每天早起化妆,可林婉清就是有种说不出的精致感,连指甲的弧度都恰到好处。
开会时,林婉清的坐姿笔直,背从不靠椅背。新来的总经理讲话时,她的目光专注而温和,偶尔点头,但不会太过殷勤。她知道如何在一个以男性为主的管理层中保持存在感——既不能太强势,也不能太柔弱。高跟鞋在这里不只是装饰,它们是她的盔甲,让她在站起来发言时,能与那些身高一米八的男人平视。
“关于下季度的推广方案,我有几点想法。”她起身走向投影屏,高跟鞋敲击地面,节奏平稳。讲解时手势不多,但每个动作都控制在优雅的范围内。她能感觉到台下那些目光——欣赏的,探究的,也有那么一两个带着隐隐嫉妒的。
散会后,总经理特意走过来:“林总监的提案很精彩,数据详实,思路清晰。”
“应该的。”林婉清微笑,接过对方递来的名片时,手指没有一丝颤抖。即使她心里清楚,这位总经理比她年轻十岁。
回到工位,她终于能稍稍放松,但只是稍稍——背还是直的,双脚还是并拢的。抽屉里有一双备用平底鞋,是几年前儿子硬塞给她的,从未穿过。她摸出手机,翻看昨晚拍的照片:公司年会,她穿一身酒红色长裙,七厘米高跟鞋,站在人群中,笑得恰到好处。朋友圈下面有几十个赞,几条评论:“婉清姐永远这么美”、“状态太好了”、“求保养秘诀”。
她逐一回复,语气谦和,但心里是满足的。这种满足感能支撑她度过又一个不吃晚饭的夜晚。
午休时,几个女同事约她去逛街。商场里,林婉清自然而然地成了导购的重点关注对象。
“这双鞋很适合您,显得脚型特别秀气。”
“这件风衣剪裁很好,衬您的气质。”
她试了几件,在镜子前转身,审视每一个角度。最后只买了一支护手霜——她不需要新衣服,衣橱里已经塞不下了。但试穿的过程很重要,那是确认自己“还在线”的方式。
“婉清姐,你真的从不穿平底鞋吗?”回公司的路上,小周忍不住问。
林婉清笑了:“穿不惯。从二十多岁开始就穿高跟鞋,现在穿平底反而不会走路了。”
“可不会累吗?”
“习惯了。”她说,没提每晚回家后,双脚如何红肿疼痛,脚踝如何需要热敷按摩。那是属于夜晚的秘密,就像那些需要遮瑕膏掩盖的纹路一样,不能示人。
三:山上的事故
公司年度旅游定在秋天,目的地是一座以险峻着称的山。
行政部提前一周发通知,特意加粗提醒:“请穿舒适的运动鞋和衣物。”
林婉清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然后关掉了邮件。她的行李清单上,三套穿搭,三双鞋,都是高跟鞋——一双七厘米粗跟用于日常行走,一双九厘米细跟用于拍照,一双十厘米坡跟“以防万一”。没有运动鞋,连那双儿子买的备用平底鞋都没带。
出发那天早上,陈浩看到她的行李箱,眉头又皱起来:“妈,你去爬山穿这个?”
“山上有缆车,又不是真的要爬。”林婉清往箱子里塞进最后一瓶防晒霜。
“可通知上明明写要穿运动鞋。”
“那是建议,不是规定。”她拉上行李箱,语气不容置疑。
大巴车上,同事们大多穿着休闲装运动鞋,唯有林婉清,米白色针织套装,同色系高跟鞋,像要去参加一场商务会谈而不是登山。几个年轻女同事交换了眼神,没说什么,但目光里的不解很明显。
“婉清姐,你真要穿这个上山啊?”小周还是没忍住。
“这双是粗跟,很稳的。”林婉清微笑,转过头看向窗外。她知道自己看起来像个异类,但异类总比平庸好。五十岁以后,她越来越明白这个道理——要么惊艳,要么透明,没有中间选项。
到了山脚,导游再次提醒大家检查鞋子。林婉清假装没听见,第一个踏上石阶。
前半段还算顺利。山道平整,坡度缓和,她走得并不吃力,甚至比一些穿运动鞋但缺乏锻炼的同事还快。有游客投来目光,有惊讶,有不解,也有那么几个年轻女孩拿出手机偷偷拍照——大概是在感叹“这位阿姨真厉害”。
林婉清挺直背,脚步更稳了。她知道自己在表演,但人生何处不是舞台?
中午在半山腰休息,大家吃自带的面包水果。林婉清只喝了半瓶水,吃了一小盒蓝莓——不能多吃,坐着的姿势会让小腹显形。几个男同事在夸她体力好,她笑着接受,没说自己小腿已经隐隐抽痛。
下午的路开始难走。石阶变得陡峭不平,有些地方甚至需要手脚并用。大多数同事都走得很慢,小心翼翼。林婉清的高跟鞋开始成为负担——鞋跟不时卡在石缝里,需要用力拔出;前掌的薄底让每一块碎石的触感都清晰得疼痛。
“林姐,要不我扶你?”年轻下属小李伸出手。
“不用,我可以。”她推开那只手,声音依然平静。但额头已经渗出细汗,不是累,是紧张。每一步都要计算落脚点,每一步都要保持平衡,这消耗的不仅是体力,更是心神。
意外发生在下山时。
下午四点,天色开始转暗。导游催促大家加快速度,因为最后一班缆车五点停运。人群变得匆忙,推挤在所难免。
在一个拐弯处,林婉清正要迈步,身后不知被谁轻轻撞了一下。她本能地向前一步,七厘米的鞋跟精准地插进两块石板间的缝隙——太精准了,像是专门为这双鞋设计的陷阱。
她向前扑去。
时间在那一刻变得很慢。她看见眼前的石阶迅速逼近,看见旁边同事惊恐的脸,看见自己伸出的双手——精心保养过,指甲涂着裸色甲油。如果这样撑下去,手腕会受伤,指甲会断裂,而且姿势会很难看。
几乎是本能地,她做出了选择:放弃用手支撑,让身体侧倒。
右膝最先着地,然后是臀部,最后是手肘。疼痛像电流一样窜遍全身,但她在乎的不是这个——她在乎的是姿势是否优雅,在乎的是有没有人看见她狼狈的样子。
“婉清姐!”好几个声音同时响起。
一群人围上来。林婉清的第一反应是整理头发,第二反应是检查衣服——米白色针织裤的膝盖处已经磨破了,露出里面渗血的皮肤。
“我没事。”她说,声音出奇地平静。然后尝试站起来,却发现右脚还卡在石缝里。那双新买的裸色高跟鞋,鞋跟已经变形,踝带也断了。
小李和其他两个男同事合力,才把她的脚拔出来。鞋彻底报废了,像一只折翼的鸟,可怜地躺在石阶上。
“还能走吗?”导游挤进来问。
林婉清试着把重心放在左脚,右脚刚一触地就倒吸一口冷气——脚踝肿了,膝盖也疼得厉害。但她还是说:“能走。”
最后她是被两个男同事搀扶着下山的,一只脚穿着残破的高跟鞋,另一只脚只穿袜子。每一步都钻心地疼,但比疼痛更让她难受的是那些目光——同情、怜悯,甚至还有一丝“早就说过”的意味。
回程的大巴上,大家都很安静。有人递来创可贴和消毒纸巾,有人递来水和零食。林婉清一一谢绝,只是望着窗外飞速倒退的山景。
“婉清姐,以后还是穿运动鞋吧。”坐在旁边的小周小声说。
林婉清没有回答。她低头看着自己红肿的脚踝,想起二十岁那年,第一次穿高跟鞋参加舞会,摔倒了,当时的男友——后来的丈夫——扶起她,笑着说:“不适合就别勉强。”
她当时怎么回答的?对了,她说:“没有不适合,只有不习惯。”
二十多年过去了,她习惯了高跟鞋,也习惯了那句话里的潜台词。有些东西一旦开始,就不能回头,因为回头就意味着承认失败。
四:雪夜的粉碎
山上的事故成了公司里一周的谈资,但很快就被新的八卦取代。林婉清的脚踝养了两周就好了,她又穿回了高跟鞋,只是换了一双更稳的款式——依然是七厘米,但跟粗了一些。
同事们偶尔会开玩笑:“婉清姐,以后还穿高跟鞋爬山吗?”
她总是笑着回答:“那次是意外。”
大家都以为她会长记性,至少在下雪天会换双鞋。但林婉清不这么想。意外就是意外,是小概率事件,不能因为一次意外就改变坚持了三十年的习惯。那就像是承认自己老了,承认自己需要妥协,而她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这个。
十二月,第一场雪落下。
早晨起来,窗外一片银白。陈浩特意早起做了早餐,煎蛋、吐司、牛奶,摆在桌上:“妈,今天下雪,路上滑,你穿那双防滑的靴子吧。”
他说的靴子是去年买的,低跟,防滑底,一直放在鞋柜最深处,标签都没拆。
“没那么夸张。”林婉清看了看窗外,雪不大,应该很快会化。她选了双黑色绒面高跟鞋,八厘米,搭配驼色大衣,“这双鞋底有纹路,不滑。”
“妈!”
“我要迟到了。”她打断儿子,拎起包出门。
路上确实滑。积雪被早高峰的人流车碾压成冰,光溜溜的,反射着苍白的天光。林婉清走得很小心,每一步都踩实了再移动重心。这让她看起来有些僵硬,但至少稳当。
地铁站离公司还有十分钟路程,平时她走得从容,今天却觉得格外漫长。高跟鞋的细跟不时打滑,她不得不放慢速度,这让她有些烦躁——今天上午有个重要会议,不能迟到。
离公司还有一个路口时,绿灯开始闪烁。如果错过这个绿灯,至少要等两分钟。林婉清犹豫了一秒,然后加快了脚步。
就是这一秒的决定,改变了很多事情。
她小跑起来,高跟鞋敲击冰面,发出急促的声响。还有五米、四米、三米……
左脚踩到了一块几乎看不见的薄冰。
那一瞬间的感觉很奇怪——脚底突然失去了所有摩擦力,像是踩在涂了油的玻璃上。身体本能地向前倾,她试图调整重心,但右脚迈出时也滑了一下。
时间再次变慢。她看见自己的包飞出去,看见雪花在眼前旋转,看见公司大楼的玻璃幕墙反射出自己倒下的身影。这一次,她没有时间思考姿势是否优雅。
右膝最先着地,然后是整个身体的重量压上去。
她听见了声音。
不是摔倒的闷响,而是某种更清脆、更令人牙酸的声音,从膝盖深处传来,像是树枝被折断,又像是玻璃碎裂。疼痛来得迟了一些,先是一片麻木,然后是潮水般的剧痛,从膝盖涌向全身,让她连尖叫都发不出来。
世界变成一片模糊的白。有人围过来,有声音在问“你还好吗”,有手在碰她的肩膀。但她什么都回应不了,所有的意识都集中在那条右腿上——它以一个不正常的角度弯曲着,像一件被摔坏的人偶。
救护车来的时候,林婉清终于哭了出来。不是因为这从未经历过的剧痛,而是因为她看见自己腿上的丝袜破了,破口处露出扭曲的膝盖,还有那双黑色高跟鞋——一只还在脚上,另一只掉在几步外,沾满了泥雪,像个被遗弃的玩具。
五:病房里的镜子
诊断结果:右膝盖粉碎性骨折,需要手术,术后至少卧床三个月。
手术很成功,医生说。但林婉清盯着天花板,脑子里只有一句话:三个月。
三个月不能穿高跟鞋,三个月不能化妆打扮,三个月要像个真正的病人一样躺着、坐着、被人照顾。这比她膝盖里的钢钉更让她难以忍受。
第一个来探病的是儿子陈浩。他红着眼睛,握住她的手,什么也没说。林婉清却先开口了:“我包里应该有支口红,你帮我拿来。”
“妈,都什么时候了……”
“拿来。”
陈浩叹了口气,从柜子里翻出她的包。包已经清理过了,但还能看出在雪地里摔过的痕迹。他找到那支口红,递给她。
林婉清对着手机屏幕,仔细地涂上口红。手有点抖,涂得不太均匀,但至少有了颜色。脸色太苍白了,没有口红,她觉得自己像具尸体。
“妈,你何苦呢?”陈浩终于说,“就为一双鞋,值得吗?”
“不是为了一双鞋。”林婉清放下口红,闭上眼睛。她没法解释,解释那种一旦开始就无法停止的执念,解释那种用外表对抗时间流逝的恐慌,解释那种“只要我还穿得进高跟鞋,我就还没老”的自欺欺人。
同事们陆续来探病。小周带来一束花,小张带来果篮,小李带来公司同事凑钱买的营养品。每个人都说“好好休息”,每个人离开时都忍不住看一眼她打着石膏的腿,眼神复杂。
总经理也来了,带了一盒昂贵的燕窝。“林总监好好养病,工作上的事不用担心。”他说得诚恳,但林婉清听出了弦外之音——市场部不可能三个月没有副总监,一定会有人暂代,而暂代的人做得好,就可能转正。
她微笑点头,指甲掐进掌心。
最让她难受的是前夫陈建国的到来。离婚三年,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他老了,鬓角全白,肚腩凸起,穿着皱巴巴的夹克。相比之下,躺在病床上的林婉清虽然憔悴,却依然有种刻意的整洁——头发梳得整齐,病号服里面穿着真丝睡衣,脸上甚至化了淡妆。
“你怎么弄成这样?”陈建国放下水果,语气里没有责备,只有一种深深的疲惫。
“意外。”林婉清用同样的词。
两人沉默了很久。窗外在下雨,病房里只有点滴的声音。
“婉清,你累不累?”陈建国突然问。
林婉清一愣。
“我说,你这样活着,累不累?”他看着她,眼神是她从未见过的透彻,“一辈子都在跟什么东西较劲,跟年龄较劲,跟别人眼光较劲,跟自己较劲。值得吗?”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你懂的。”陈建国起身,“儿子跟我说,你晚上疼得睡不着,但早上护士来查房,你一定要先涂口红。何必呢?这里没人要求你完美。”
他走了,留下那句话在病房里回荡。
林婉清盯着天花板,第一次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累吗?
当然累。每天早起两小时化妆打扮累,穿高跟鞋站一整天累,计算每一口食物的热量累,维持那种无懈可击的形象累。但她更怕不累,怕一旦松懈,那个真实的、衰老的、平庸的自己就会从完美的外壳里爬出来,吓跑所有人,包括她自己。
住院第四个月,她可以拄着拐杖下地了。复健室有一面巨大的镜子,她第一次看到自己现在的样子——右腿肌肉萎缩,比左腿细了一圈;因为长期卧床,脸色浮肿;为了方便,头发剪短了,显得脖子粗短。
她愣在那里,很久很久。
原来卸下所有伪装后,她是这个样子的。五十一岁,骨折术后,一个需要拐杖才能行走的普通中年妇女。没有高跟鞋拉长比例,没有妆容修饰脸色,没有精心打理的头发。
“林女士,可以开始了吗?”康复师问。
林婉清点点头,拄着拐杖走向器械。每一步都艰难,每一步都疼痛,但每一步都必须走。镜子里的女人动作笨拙,表情因疼痛而扭曲,但她看着,一直看着。
她要记住这张脸,这个身体。这是代价,是她为三十年坚持付出的代价。
六:重返与归来
回公司那天,林婉清起得比平时都早。
她坐在梳妆台前,动作缓慢但依然认真。底妆要更仔细,因为脸色还没完全恢复;眼线不能画太浓,会显得刻意;口红选了柔和的珊瑚色,提升气色但不张扬。
衣帽间里,她掠过那些修身连衣裙,选了一套宽松的针织套装。依然有版型,但不再紧绷。然后她走向鞋柜。
二十几双高跟鞋静静陈列。她伸出手,手指掠过那些细跟、尖头、踝带,最后停在最深处——那里有一双从未穿过的平底鞋,儿子买的,鞋面上有精致的刺绣,其实并不难看。
她看了很久,最终拿起的却不是这双。
而是一双三厘米的粗跟短靴,保守,稳当,是她鞋柜里跟最低的一双。不能一步到位,她对自己说,慢慢来。
公司里,大家看到她都愣了一秒,然后热情地涌上来。
“婉清姐回来了!”
“气色真好!”
“腿完全好了吗?”
林婉清拄着拐杖,微笑着回应每一个人。她注意到那些目光——有关切,有好奇,也有打量。有人看她的腿,有人看她的鞋,有人看她的脸,试图找出这场事故留下的痕迹。
会议室的座位调整了,她的位置还在,但旁边多了一张陌生的椅子。新来的暂代副总监——一个三十六岁的男人,穿着得体,笑容得体,业绩也得体。总经理介绍说:“这段时间多亏了小刘。”
林婉清点头微笑,握着拐杖的手紧了紧。
工作还是那些工作,报表还是那些报表,但节奏变了。她不能久站,不能快步走,上下楼要等电梯——而电梯总是很慢。年轻同事们体贴地放慢脚步等她,但这种体贴本身就像一种提醒:你跟不上了。
午休时,小周小心翼翼地问:“婉清姐,以后真的不穿高跟鞋了吗?”
大家都看过她朋友圈发的住院照片,知道伤得多重。
林婉清笑了,那个她练习过无数次的、完美的微笑:“穿啊,怎么不穿。”
众人惊讶。
“不过要等腿完全好。”她补充道,语气轻松得像在讨论天气,“医生说得养半年。半年后,该穿还得穿。”
她说得笃定,仿佛那场粉碎性骨折不过是场小感冒。但只有她自己知道,晚上回家脱下鞋袜时,右脚踝上新增的那道疤痕有多狰狞,膝盖在阴雨天会如何酸胀疼痛。
陈浩来接她下班,看见她手里的拐杖和脚上的低跟靴,明显松了口气:“今天怎么样?”
“挺好。”林婉清坐进车里,疲惫终于漫上来。
“妈,你真的还要穿高跟鞋吗?”等红灯时,陈浩忍不住问,“这次是骨折,下次万一……”
“没有下次。”林婉清打断他,“这次是意外,雪天路滑,我跑太快。以后我会注意。”
“可是……”
“没有可是。”她闭上眼睛,“高跟鞋我穿了三十年,它不只是鞋,是我的一部分。少了这部分,我不知道该怎么走路。”
陈浩不说话了。他想起小时候,母亲总是穿着高跟鞋接送他上学,其他同学的妈妈都穿平底鞋运动鞋,只有他的妈妈,永远妆容精致,鞋跟清脆。那时候他觉得骄傲,觉得自己的妈妈最漂亮。现在他只觉得心疼,疼得不知道该怎么表达。
回家后,林婉清照例先卸妆。镜子里的女人露出疲惫的素颜,眼角皱纹明显,脸色暗沉。她凑近看,仔细得近乎残忍。
然后她打开手机,翻出昨天拍的照片——公司欢迎会,她穿着那套针织衫,三厘米短靴,笑容温和。朋友圈下面依然有赞有评论:“婉清姐恢复得真好”、“还是那么有气质”。
她看了很久,然后打开购物网站,搜索栏输入“高跟鞋”。
页面弹出成千上万双鞋,细跟的,粗跟的,尖头的,圆头的。她慢慢地滑动,目光在一双七厘米裸色高跟鞋上停留——和山上摔坏的那双很像。
加入购物车。
付款前,她停顿了一下。窗外夜色深沉,玻璃上映出自己的脸,模糊,但足够真实。
她想起病房里的那面镜子,想起康复时疼痛的每一步,想起前夫那句“你累不累”。
鼠标在“确认支付”上悬了很久。
最后她关掉了页面,但没有关掉购物车。就让那双鞋在那里待着吧,不买,也不删。像一种可能性,悬挂在未来某个时刻,等她准备好,或者永远等不到她准备好。
她起身走向卧室,脚步有些蹒跚。右脚落地时还是疼,但她在学习与这种疼痛共存,就像学习与镜子里的皱纹共存一样。
夜很深了,城市灯火在窗外流淌。林婉清躺在床上,想起很多年前,第一次穿高跟鞋时的自己——二十岁,摇摇晃晃,但眼里有光,觉得穿上这双鞋就能触碰天空。
现在她知道了,天空触碰不到,但地面很硬,摔倒时会疼。
可她还是想穿,哪怕只是偶尔,哪怕只是在不需要走远路的日子。因为那双鞋里有她的二十年、三十年,有她不愿意轻易交出去的自己。
窗外的灯光渐渐模糊,她睡着了。梦中,她穿着一双红色高跟鞋,在无人的街道上奔跑,脚步轻盈,永不摔倒。
而床边的地毯上,那双三厘米的短靴静静躺着,鞋跟沾着今日的灰尘,像一个温和的妥协,也像一个暂时的休战。
明天,太阳照常升起。她还是会早起,会化妆,会挑选衣服,会面对镜子里的自己。鞋跟或高或低,脚步或稳或晃,日子总要继续过下去。
在这场与时间、与自己漫长的较量中,没有人真正获胜,但也没有人完全投降。有的只是一天天的坚持,一次次的修补,和那些深夜里,对着镜子问出的、没有答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