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我的妻子]
1974年5月11日,是你两岁的生日。
这个时候,你应该会说话了。
我猜你说的最多的是,奶奶。
你说她是你童年里对你最好的亲人。
我也有视我为珍宝的亲人。
对此,我感同身受。
你们缘分较浅,但你仍思念她。
只是你不想面向你的父亲,与之有任何联系。
所以这一步,我代你做了。
待海棠花开的季节到来,去看望奶奶吧。
在她心里,你就是她这辈子遇见的最美的海棠花。
(沪市墓地地址附在背面。)
[写给我的妻子]
1975年5月11日,是你三岁的生日。
你说三岁之前的记忆很淡。
我还是尝试去想象了你的模样,会扎着可爱的羊角辫吗?
还是喜欢奔跑在村落小道上?
其实我不敢问,你三岁的时候,有没有听过童话故事。
更不敢问,你三岁的时候,有没有漂亮的洋娃娃。
我只能尽可能地去想象,你那时能拥有的。
但想象到那刻那景,我很心疼。
如今,你不再是看童话书的年龄,那就亲自走遍童话世界吧。
去法国科尔马小镇,去奥地利的哈尔斯塔特,去瑞士的因特拉肯小镇,去土耳其的格雷梅小镇,去英国凯特博雷……
这样,你回忆起你的童年时,就将这些真正的童话世界填补进去。
[写给我的妻子]
1979年5月11日,是你七岁的生日。
这是你上小学的年龄。
你跟我描述,上学前,你每天自己梳辫子,自己准备早餐,小小年纪就这么独立,让我既心疼又骄傲。
我想象着你坐在教室里认真听课的样子,小手握着铅笔,一笔一划地写字。
老师夸奖你的时候,你一定会害羞地低下头,但心里偷偷地开心着。
你可能已经开始懂得什么是孤单了。
因为回到家里,空无一人。
很庆幸,有华知凡能陪你。
这是我唯一不会介怀的事。
因为他会关心你今天开不开心,打雷时会守护着你,以及替你吃掉你不爱的包子皮。
如果我能回到你七岁生日的这天。
我会告诉你,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小女孩,值得被所有人疼爱。
[写给我的妻子]
1982年5月11日,是你十岁的生日。
这一年,你来到了红港。
但你说,你并不开心。
彼时,是我选择医科的一年。
我们在这一刻,是被父亲放弃的同类。
庆幸的是,你选择了走下去,我亦然。
如今想来,若没这一刻,便没有我们轨迹相交的那一天。
这也是我往后的动力。
在这个善变的人世间,我只想与你一同抵挡全世界的恶意。
也只能是你。
[写给我的妻子]
1987年5月11日,是你十五岁的生日。
这一年,你经历了最害怕的事。
这一年,你开始了纠缠不断的噩梦。
但这一年,你也比你想象的更坚强。
当然,你的坚强也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
你骨折过的地方,你破皮露出血肉的地方,以及你忍着不落泪的倔强。
都被你轻描淡写地带过。
如此,让年长你七岁的我,愈发显得惭作。
我也在这一刻无比清晰认识到,你于我,往后只能是死别,绝无生离的可能。
因为,你是我的解药。
[写给我的妻子]
1996年5月11日,是你二十四岁的生日。
很抱歉,你生日那天,我不能陪在你身边。
或许之后的几年,我亦无法作陪。
我知你坚强,但生儿育女这一事,我仍想与你一同分担。
不希望在你孕吐、孕检,乃至生产那一刻,握住的不是我的手。
亦不敢想象你独自一人经历养育的辛苦。
请先把你过去二十三年里所有的缺憾,一一去补上。
我乐得见你变得更好。
毕竟你自己的人生也很重要。
最后,请满足我的私心。
不要参加任何危险的任务,保护好自己。
我爱你。
*
一月末的京市,寒风刮得脸生疼。
出租车在恢弘的京市大会堂门前停稳。
苏慕春快步躲进门卫室。
一股混着煤炉味的暖气扑面而来,她搓着冰凉的手,轻声问值班的门卫:“大爷,请问医疗峰会,什么时候结束?”
门卫大爷闻言抬头,先给她指了指旁边的暖水瓶,又从抽屉里摸出个搪瓷杯:“自己倒。”
“估摸着,怎么也得一个多钟头吧。”大爷慢悠悠地说。
他上下打量了苏慕春几眼,那身在京市冬天显得过分“精致”的打扮,实在有些扎眼。
“姑娘,听你口音,不像咱京市本地人啊?”
苏慕春捧着热乎乎的搪瓷杯,小口小口啜饮着:“我从红港来的,我先生在里面开会。”
门卫大爷先“哦”了一声。
“难怪瞅着你穿这么点儿,这里可不比你们红港。”
话音刚落,苏慕春瞥见窗外飘起雪花。
红港是不落雪的,那里的冬天,最多也就是湿冷。
记忆里最深刻的一场雪,还是去年在纽约的拍卖会之后。
一个小时后,窗外的雪已经积了薄薄一层。
门卫大爷见她一直眼巴巴望着外面,从柜子里翻出一件半旧的军大衣递给她:“披上这个,挡风!”
苏慕春道了谢,将宽大的军大衣裹在身上。
她推开门卫室的门,脚踩在初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轻响。
她像个孩子一样伸出手去接那冰凉的雪片。
大会堂的出口,陆陆续续有人走了出来。
苏慕春赶紧将手上的雪拍掉,快步朝着台阶走去。
参加峰会的人不少,大多西装革履,行色匆匆。
她伸长了脖子,在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中搜寻,一时没能找到丁嘉朗。
她干脆进了大会堂。
果然,一眼就看到了。
丁嘉朗正站在不远处,和几位男士低声交谈着。
室内的暖气足,与门外的冰天雪地判若两重天。
苏慕春脱下身上的军大衣,把它叠好放在一旁的空位上,然后站在不远处的柱子旁,一瞬不瞬地看着他。
约一刻钟过去,丁嘉朗才与几人握手道别,转身朝着大会堂的出口方向走去。
苏慕春没有出声喊他,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一步步走近,心跳却越来越快。
她看着他英挺的侧脸,看着他沉稳的步伐,从她身侧而过。
快临到门边,他停下脚步,将挽在手臂里的深色羊绒大衣展开,利落穿上。
就在他伸展手臂的瞬间,眼角的余光瞥到右后方。
他下意识地多看了一眼。
就那么一眼,他便顿在原地。
不过几秒,他快步向她走来。
“你怎么来了?!”
苏慕春弯起嘴角:“我想你了。”
见到她,他出差的疲惫一扫而空。
他一把搂住她:“傻女仔,我明天就回红港了,你非得今天就跑来见我?”
苏慕春却娇声打断:“不行,多一天我都不想等。”
返回贵宾楼的车上,苏慕春一路都窝在他怀里。
丁嘉朗的掌心顺着她柔软的发丝慢慢揉了两下,“你今天这么黏人?是不是有话要跟我说?”
外面街灯一盏接一盏地往后退,京市的夜晚还没有太多霓虹,就只有雪后的白和昏黄交错。
“我们分手后,你知道为什么我没办法开始新的感情吗?”
丁嘉朗嗯了一声,等她往下说。
苏慕春望着车窗外的那片白茫茫。
“因为没人能像你那样,托住我沉重的过去了。”
她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字句认真:“所以我的身边,也只能是你。”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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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篇文,原本应该停在30万字关口的。
按照大部分网文的节奏,男主出狱后,会一百八十度般地“痛改前非”,变得极其完美,以此来契合完美结局。如果我按照这样的方向写,就能轻松收笔完结。
可现实里,一个人的性格是很难改变的。
丁生的原生家庭,他的恨,他的爱,都是极其复杂的。
他一次次地选择把苏慕春放下,是因为他心中有必须要复仇的执念,即使两败俱伤,即使要坐牢。
又因为不能忍受任何人和事超出他掌控的范围。
所以决定权,从来都在他手里。
包括苏慕春。
*
同样,如果我在30万就收笔完结。
那苏慕春,就一辈子只能活在男人身后。
她会拥有花不完的钱,也会拥有更宽广的眼界,但唯独没有自己。
她本就是他的同类,喜欢把决定权握在自己手里。
不同的是,她不喜侵占。
这是大部分女性一生都会受到的教育:只有男人才有话语权。
所以,我很清醒地知道,我在写一部童话言情。
这世界的天平,此刻,还是倾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