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变化总是比计划来的快。
高耸入云的韦恩大厦在乌云下无比显眼,哥特式的高楼上,高低错落伫立着别具一格的滴水兽石雕。
我看着眼前眼熟但明显不同的哥谭街景,不禁捂紧了我的白披风。
好家伙,我是说过想去另一个宇宙,但也没说要来另一个有哥谭的宇宙啊。
2.
在我的记忆里,我刚刚收到了来自手下的汇报。他们表示在南美发现了一个疑似拥有和时空有关能力的能力者。
我吩咐他们不要轻举妄动,等我过去。
然而等我穿戴好我的雪鸮战衣,眼睛一睁一闭,眼前的景色便换了个模样。
与景色变化一起袭来的是强烈的眩晕恶心感。我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坐着缓了许久才反应过来。
这很像是我在住所遭到了不知名的袭击,或者之前导致我穿越到哥谭的力量再一次发动。
如果不是我发现我身上的战衣不是我准备出发去南美的那一套的话。
我有很多套战衣,根据不同的作战场景,它们侧重点各不同。
由于我在南美没有什么势力分布,所以我当时穿的是偏生存的编号029战衣。但我现在穿的却是047号。
047是我专门为了完全陌生的地方准备的,腰带和夹层里装了许多我平时很大概率不会用上,但用途广泛的道具。
比如氪石。
有什么地方会让我在「完全陌生」这一前提下贸然闯入?
只有平行世界的门扉。
这说明我是凭借着自己的主观意识,有准备地来到了这个世界。
但是为什么我对此毫无记忆?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失去记忆」绝对不会是我自己的计划。我不会冒着可能失去我原生世界记忆的风险去删除自己的记忆,也不会主动让任何人触动我的记忆。
这只可能是我被暗算了。
说到暗算,我的脑海里只能浮现一个人的身影。
托马斯韦恩。
3.
说曹操,曹操就到。
街边硕大的荧幕画面上出现了一个和托马斯几乎一模一样的男人。
「韦恩先生,时隔三年,您这次回到哥谭,是计划重新接手韦恩企业吗?」
摄影师刺眼的闪光灯打在他的脸上,他保持着迷人的笑,亮蓝色的眼睛像是浸了蜜糖一般。
只看了一眼我就收回了目光。
这不是托马斯。
就算是表演,托马斯也不会露出这种甜得腻死人的笑。
看来我需要先搜集一下这个世界的情报。
4.
这个世界的版图分布和原来没什么太大区别,一样的哥谭,一样的大都会,一样的没有纽约和华盛顿。
不同的是里面生活的人。
哥谭依旧是犯罪率很高的城市,但韦恩集团成了良心企业。多年来,他们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底层救济,一度使城市的幸福指数不再持续下跌。
直到十七年前,韦恩夫妇死于公园街的小巷。而他们唯一的孩子布鲁斯韦恩,目睹了这一切。
那年布鲁斯韦恩九岁。
我想了想我九岁的时候在干什么。
那时候应该是刚觉醒穿越前的记忆不久,两段记忆的混杂让我度过了一段痛苦的日子。
哦,不要误会,回想起记忆本身其实是不痛的,只是记忆带来的还有价值观。
那时的我已经在训练中杀过不少人,血液的黏腻触感和敲击骨头的沉闷声响一瞬间全部涌进我的梦,让我几乎握不稳手中的刀。
我的指导人,我的母亲,自然看出来了我的不对劲,但她对此毫不在意,反而加重了我的训练强度。
她觉得我就是太闲了才会去想这些有的没的。
她说的也不无道理,至少现在这些事情已经不会影响到我了。
5.
嗯?
等等不对。
布鲁斯韦恩!
这是蝙蝠侠的世界!
6.
不过我搜遍了全网都没找到有关「蝙蝠侠」的相关信息,倒是有人说晚上出现了「怪物」,只有一两条会将「怪物」和「蝙蝠」组合在一起。
我应该没有来到《生化危机》或者《咒怨》之类的片场吧?
7.
这俩我其实都没看过,我就是通过这氛围感随便比喻一下。
穿越前我胆子小没看过恐怖片,穿越后就更不用说了。
随时可能冒出来的袭击,以及无处不在的生命威胁。
我的生活本身就是个恐怖片,哪还用看呢。
8.
布鲁斯韦恩时隔三年回到哥谭已经是大半年前的事情了,而电视荧幕上还在播放着他刚回归没多久的采访影像。
不愧是韦恩,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焦点。
播完采访回放,荧幕画面一转,依旧是韦恩,但变成了现在式。
一辆敞篷跑车出现在荧幕中,身着深蓝色西装的布鲁斯韦恩款款走出,副驾驶坐着两位穿着清凉的女人。
布鲁斯韦恩和两人调笑着,朝镜头露出一个笑容,迈着红毯向会场走去。
我看了两眼便失去了兴趣,继续低头搜索情报。
噢!这个世界还有「猫头鹰法庭」诶!虽然好像只是个童谣。
不过按照善恶颠倒的原理来看,这个世界如果有猫头鹰法庭的话,应该也是正派组织吧。
9.
首先我要找个落脚的地方。
钱对于一名韦恩来说从来不是问题,阻碍我像个正常有钱人一样走进酒店大厅的,是我这一身装备。
看看这猫头鹰外形的头盔和层层叠叠的大披风,即便我不会因为「奇装异服」的原因被保安拦住,也会因为身上数不胜数的违禁品被安检轰出来。
所以我需要一个足够混乱,治安足够差的区域,这样我才能理直气壮地“借”一个据点出来。
10.
就你了,「犯罪巷」。
犯罪巷只是一个流传度较广的别称,它的本名是公园街。
是的,就是韦恩夫妇丧生的地方。
据说是因为韦恩夫妇在此遇难,其他企业也纷纷停下了这里的商业活动和投资,个体户们也因为稀少的人流量而逐渐消失。
公园街慢慢被流浪者和黑帮取代,成了整个哥谭最肮脏混乱的地方。
11.
「嘭」!
这是我的拳头打在人脸上的声音。
不愧是最混乱的区域,我的鞋底才刚触到屋檐,就听到了下方传来枪声。
哈,帮派干架。
我最喜欢掺和这种黑吃黑了。
对付这种小喽啰都不用掏武器,我直接上去邦邦两拳,将小兵们打晕在地,然后捏住两方小头领的脖子。
嗯,当然,我简化了一下过程。
“你们为谁工作?”我问。
其中一个头领却是吱哇乱叫起来,大喊着什么“怪物来了”“不要吃我”。
我嫌他吵,便也给了他一拳。他“er”地一下陷入了婴儿般的睡眠。
年轻就是好哇,倒头就睡。
12.
不愧是我,心态真好,居然还有心思玩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