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客栈,是香炉镇众多客栈之一,而且还是生意不错的一家。
并不是这家客栈有多长的干净,饭菜有多么的可口,掌柜小二有多么的客气。只是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名字起的好,来往香炉镇的大多都是走南闯北的商人,“金发”二字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极好的兆头。二是因为这家客栈离镇口最近。
酒狂徒,张三和祁小夜三人就住在这里。这三个人一到镇子就进了这家最先看到的客栈,租了三个房间就直接睡下了。这一睡就到了第二天早上。
醒来后,三个人饿得不行,相约出来吃饭,出钱自然是酒狂徒。
张三和祁小夜身上没有带钱,酒狂徒就是乐于江湖救急的江湖客,一切便顺理成章了。
祁小夜吃着热乎乎的肉包子,突然嘟囔了一句。“也不知道梁叔怎么样了!”
酒狂徒这才想起来,他们这一行人中少了一个最主要的。他喝了一口酒,吃了一块猪头肉后,有些底气不足的说道:“应该不会出什么事吧!”
酒狂徒担心的倒不是梁一的安危,昨天他可是就站在梁一的不远处,就听到一声用力吐气的声响后,一代武林盟主就这么嘎了。这样的一个能轻松干掉武林盟主的人,怎么可能出事。他担心的是这位看起来有些孩子脾性的老前辈不要搞出什么大动静来就好。
酒狂徒刚想到这里,就听到邻桌的两个食客在兴奋的交谈着。
“你知道吗?咱们镇子昨晚出大事了!”
“什么大事?”
“于忠成大官人被人扒光了衣服丢到了大街上。”
“我的天啊,这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敢惹咱们镇子里的第一富豪,第一高手!”
这两个说话的声音有些大,好多人都听到了。又一个桌子上的食客说道:“能把于忠成当街放倒,这说明此人可比于忠成强多了,于忠成那第一高手就能压压咱们这些老百姓,遇到真正的高手,那就是个笑话。”
有个好心的食客提醒这人。“兄弟,慎言啊,这于大官人凶得狠,让他听了去可就不好了。”
那人不以为意,继续说道:“他啊现在可没工夫管咱们这些平头老百姓,现在一定是忙得焦头烂额了!你们可知,他那落宝赌坊被人给抢了个精光!”
“真的假的,那赌坊害的多少人家破人亡,这可是件大好事啊!那于大官人不得疯啊!”
“嘿嘿,他当然疯了,开始是气疯了,派出所有打手要全镇搜捕,你猜怎么着,那些打手没有离开于府超过一丈的,听说每个人的大腿上都不知被谁用石子打穿了一个洞,现在镇子里的医生可都在于府救人呢。现在那于大官人是吓疯了,待在于家大院里不敢露头。”
这人越说越开心,越说越没有什么避讳,从开始像是平常的交谈,到后来就像是在说书一般,说的所有食客都听的真切。
食客们听到于忠成触了这么大的霉头,竟一起叫好鼓掌。
这时,又一句食客接着说道:“你只说了前半截,你可知道后半截?”
那人一瞧,竟是一名穷书生,顿时来了兴趣。“我的确不知后续如何,兄台若是知道,就说给大家听听!”
“说说就说说!”这名衣服上还打着补丁的书生放下了手中的筷子。“我就是一个穷书生,住在镇南胡同巷里,大伙都知道那可是个穷苦人扎堆的地方,我在那边就算上是一等一的富户了。昨天晚上,那些最穷的人家的窗户都被人给砸了!”
“什么,有人去砸这些穷人干什么,难不成是于忠成在泄愤!”
顿时食客们都发出了一声怒叹,那书生似乎很满意这种效果,他微微一笑,继续说道:“等今天早上,那些穷人起了床,发现家中不知何时出现了不少银子,有人是几块碎银,有人是一个银元宝,除了我这样还有些家产的,一个不漏全部都有。原来啊,昨天有人是用银子在砸他们窗户啊!”
刚才来有些阴郁的气氛马上快活了起来,有人高兴的拍起了桌子。“好啊,这是遇到了劫富济贫的大侠了!”
也有人说笑道:“要是有人用银子砸我,别说窗户了,砸我本人都行!”
所有食客哈哈大笑,甚至隔着桌推杯换盏起来,这里的人有的是本地人,有的是外地商户,原本都不怎么认识,现在却像是好友一般。甚至还有几个人邀请酒狂徒碰上一杯。
张三开心的和那些食客打成了一片,祁小夜也是连连拍手叫好,酒狂徒却是一脸的苦笑。
“怎么了,酒叔叔,你不高兴吗?”祁小夜问道。
酒狂徒也挺喜欢这个十二岁的粉嫩小姑娘的,他摸了摸祁小夜的头,然后说道:“我怎么觉得这就是梁前辈干的啊。”
祁小夜认真思考了一下,问道:“如果是梁叔做的,有什么不好吗?”
“不是不好,只是我有些接受不太了。他可是武林前辈啊,怎么做事却像个毛头小子一样,不管不顾呢!”
“可我觉得这样的梁叔很好啊!更像是一个哥哥!”
酒狂徒嘴角抽动了一下,他暗自责怪自己为什么要跟一个孩子谈这些,梁一的处事风格有些少年意气,可眼前这个小姑娘却是实打实的一个少女啊。他看了一眼有些傻乎乎的张三,突然觉得这个队伍里有一条代沟,而他是那个被隔开的人。
酒狂徒连连摇头,在心中自语道:“师父啊,你心心念念的真的是这么一个家伙吗?”
香炉镇外,一人骑马,一人驾车,相互对视着。
骑马的是意气风发,长剑罗裙的沈胭萝,是的,她又买了一匹马,而且怀里还揣着几锭金子,背上的包袱里也有二百多两的银子。她一个习武之人,背二十多斤的东西根本不算什么,她现在可是吃一堑长一智,重要钱财不能离身。
驾车的是梁一,现在的梁一看起来可是一个翩翩少年,一头坚硬的长发撩到脑后并束起,额前两缕头发高高翘起,就像是蚂蚱的触角。他身上没有再穿于忠成的金色员外袍,而是换了一身青色的短衫,这是他刚买的,不是他不值得买更好的,而是他就是喜欢穿这种简单舒服的衣服。这身衣服要是穿在别人身上,那看起来就是一个家丁或书童,而穿在梁一那健壮的身体上,再配上那张霸秀且喜乐常在的脸上,就像是一个游戏江湖、笑傲天下的游侠。
沈胭萝又是扑哧一笑,她长的虽说不上是绝美,但笑容很吸引人。
梁一挑了一下眉毛问道:“沈大小姐,你这人怎么总是突然就笑一下吗?我记得这可是一种病,我以前就见过一例,那是在……”
“呸!”沈胭罗打断了梁一。“你这个无耻的家伙给我闭嘴啦,我先前笑你是觉得你像盆吊兰。”
“那现在呢?”
“像个大蚂蚱!”
梁一哈哈大笑,“我这只大蚂蚱,过境之处,那可是专吃富人家的钱财!不过,你不考虑一下跟我搭个伙!”
沈胭萝脸上一红,她心动了。
梁一继续说道:“我觉得咱们配合不错,要不咱们也组个雌雄大盗!”
沈胭萝的脸更红了,她发觉自己想歪了。为了缓解自己的尴尬,她大声说道:“我可是沈家小姐,怎么能当大盗,这种事情偶尔做做就行了,可不能以此为业。要不然,我会被我爹爹给打死。而且我还要去办爹爹交给我的事情呢,以后有缘江湖再见吧。”
“行,那咱们就江湖再见了!”
两人各自调头,相背而行。
沈胭萝春心萌动,有些惆怅。
梁一又唱起了歌来。
“东边有山哦,鹿跳狼嚎鸟儿叫。
南边有湖哦,竹筏斗笠把鱼钓。
西边有田哦,金浪阵阵稻香飘。
北边有树哦,有瓜有李有鲜桃……”
然而,沈胭萝却默默将这山歌给记住了。
梁一驾着车在镇子里穿行,同时还一边大声喊道:“酒蒙子,小三子,小夜子……”
梁一的声音很快传遍整个镇子,酒狂徒三人自然都听到了。
“酒蒙子!哼!”酒狂徒不屑的说道。“喝酒必须要节制,这些不知节制的酒蒙子简直就是对酒的侮辱。”
天下喝酒的人很多,酒狂徒却认为自己跟他们不一样,自己的境界要远超他人。别人喝酒只是为了刺激,为求一醉,他喝酒是为了修行,以酒入先天者,天下独他一人。在他看来,酒对自己而言就像是剑圣手中的剑,可杀人,有意境,有诗意。对别人而言,就像是屠夫手中的刀,庸俗!
张三说道:“这是什么人啊,大白天的大喊大叫的,什么小三子,小夜子,难道都是太监吗?难不成有传旨太监经过这里了吗?”
祁小夜用一种看傻子的眼神不断的交替打量着这两个人。然后弱弱的说道:“酒叔叔,三叔,有没有可能酒蒙子、小三子、小夜子指的是我们三个!”
祁小夜指着酒狂徒说道:“酒蒙子!”
酒狂徒眼角直跳,他虽然不爽,但也不能对这么可爱的小姑娘做些什么。
祁小夜又指着张三说道:“小三子!”
最后他又指了指自己,“小夜子!”
酒狂徒与张三马上反应过来了,很有可能这是那个不怎么靠谱的梁前辈在找他们。
于是三人一起站起身来,迅速的走出了客栈,寻那声音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