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子晟道:“反正少爷就是很宠我。”
两人又亲热一番,第二天睡到将近中午,起床吃了顿饭,准备收拾行李。
两个男人,行装也简单,基本上也就几件换洗的衣裳。
凌子晟把院子里种的菜都摘了,做成了蔬菜饼,家里还有剩余的肉丸子以及腌制好的卤蛋,一并带上,又在水囊里灌满了水。
凌子晟做事干净利落,把灶台擦的干干净净,门窗锁好,驾着马车,带白玉踏上返村的路。
省城距离村子比较远,最初两人吃的简单,在路上啃干粮,啃完继续上路,后来凌子晟心疼少爷,便会去山里捉点野味,给少爷烤了吃。
偶尔路过村镇,凌子晟和白玉还会进去买些热乎食物,借宿一晚。
赶在九月中旬,两人回到了村里。
许多村民并不认识驾车的凌子晟,因为凌子晟之前陪白玉出门赶考时,刻意装扮的比较丑,而且他是去年十月份跟白玉离开村子的,如今白玉参加完院试、乡试,再赶路回来,已经是九月中旬,外出了将近一年的时间。
白玉在马车里,没有露面。
有些村民远远地观望着,猜测马车里的人是谁,因为这年头的马很贵,就连地主白家,也仅仅只有两匹马。
最终,马车进入了白府。
白老爷和白夫人喜气洋洋,没想到小儿子真的出息了,不仅考中秀才头名,还考中了举人!
这下,白家的土地里种出来的粮食,不必再给朝廷上贡,全都可以留在自家。
官府已经有人把捷报送来,捷报的笔迹是隶书,白纸黑字,写明了白玉是哪一年乡试中了第六名。
白老爷已经把这份捷报装裱起来,就摆在家里大厅最显眼的地方,一天能看八百遍,一边看还一边傻乐,口中说什么“祖坟冒青烟”之类的话。
前段时间,周围几个村的地主们听到消息,都携带了贺礼,来白家拜访过白老爷,希望能把自家的田地也挂到举人名下,但是白老爷一个也没答应,说要等儿子回来,听取儿子的想法。
将近一年来,白玉每隔半个月就会给家里写信,每一封信都被白老爷夫妻好好保存着,专门放进了一个箱子。
如今白玉回来,白夫人直掉眼泪,“我可怜的儿啊,你受苦了,出去这么久,人都瘦……”
说到“瘦”这个字,白夫人的声音忽然顿住,她不确定道:“好像胖了?”
白老爷仔细看了看,点头赞同道:“确实比之前胖。”
白勤学说道:“读书应该很辛苦吧,我还以为弟弟会瘦一大圈……”
白老爷转头看着白勤学圆圆的脸蛋,感慨道:“勤学,我当初就不应该给你取这个名字,应该直接给你取名叫懒虫。”
白夫人责怪地看了丈夫一眼,道:“再怎么说,勤学也是你的儿子,你怎么能这样说他?如果你总是拿两个儿子比较,儿子们就算嘴上不说,内心也会产生嫌隙,咱们是一家人,勤学虽然读书不行,可他也识字,好歹不是文盲,而且对他的几个妾室都很好,对儿女们也有耐心,不出去喝酒,也不赌,听说隔壁村的牧地主家儿子,欠了许多赌债,把牧地主都给气病了……”
白老爷连忙点头,“是,是,夫人说的对,勤学已经很省心了。”
白勤学说:“胖点有福气,弟弟,你也要多吃点好的。”
白玉点头道:“嗯,黑石还专门去学了厨艺,我每天被他投喂,饭量都变大了,怪不得会比以前胖。”
凌子晟目光柔和道:“少爷不胖,现在就刚刚好,身上有肉,以前全是骨头,都硌手。”
这话听着太亲密了,什么叫“硌手”?
莫非黑石摸过?
白夫人心中疑惑,面上却笑道:“黑石,这段时间真是辛苦你了,我看过玉儿的来信,他说你把家里的活全都包了,洗衣、做饭、喂马、种地,每一样都是你在做。”
白老爷说道:“白玉就是个小财迷,我明明给他那么多银子,他都舍不得买个奴仆,把黑石一个人当三个人用,真是过分。”
凌子晟道:“没有,是我不让少爷买奴仆的。我一个人照顾少爷就够了,不需要有别人。”
……
白老爷设宴,给儿子接风洗尘。
凌子晟很自觉地没有打扰他们一家人,去马厩帮着喂马。
结果没多久,就有小厮把凌子晟也请到餐桌上了。
白家一共摆了两桌宴席,男人们一桌,女人们和孩子们一桌。
几个小孩平日里吵吵闹闹,今天却很安静。
白夫人有些心慌,生怕孩子们作妖,便问:“你们不吃饭,在想什么?”
最大的孩子回答说:“奶奶,我在偷看小叔,他长得真好看……”
另一个孩子问:“奶奶,我长大以后可以像小叔那么好看吗?”
还有个孩子奶声奶气道:“小叔厉害,考中举人,我以后也要当举人。”
白夫人乐的合不拢嘴,她希望一家人和和美美,这几个孩子平日里跟白玉接触的很少,所以她经常给孩子们灌输一些“小叔脾气好、性子软、爱读书,你们以后不仅要孝顺爹娘,如果小叔有困难,你们长大了也要帮他”之类的观念,因此孩子们对白玉的印象很好。
白夫人一一回答了几个孩子们的话,温柔地鼓励他们多读书,向白玉学习。
白老爷和两个儿子,以及凌子晟坐在一张桌子上,由于人少,不像另一桌显得热闹,白老爷端起酒杯,红光满面道:“来,庆祝咱们的举人回家!”
几人碰杯,白玉浅浅地抿了一口酒。
白老爷高兴,几乎不怎么动筷子,反而是一边喝酒,一边絮絮叨叨地说起了白家的发家史,说到感慨处,还开始掉眼泪,他道:“我爷爷是举人,我爹是秀才,而我只是个童生。所以我一直盼望着你们两个有出息,原本我觉得你们俩都没什么天赋,我都已经认命了,谁知道白玉给我这么大一个惊喜……”
“考上举人最少旺三代,若是运气好还能当官。”
“白玉,你这次中举,真是太给爹长脸了,以前我出门,别人给我打招呼,都喊我白地主,最近我出去,他们都喊我举人他爹,哈哈,听上去真有面子!”
“还有黑石,谢谢你把我儿子照顾的这么好,白玉从小吃穿不愁、五谷不分,他当初执意带着你一个人出门,我都担心你们两个能不能平安抵达省城……”
“现在你们回来,我这心里,也就踏实了……”
白老爷的面前只摆了一盘炒花生,还有一盘切片的肘子肉,这两盘是下酒菜,他一杯接一杯地喝酒,一会儿说要举家搬迁到省城,一会儿又说省城的水太深,还是村子里的百姓们淳朴,若是搬去了省城,举目无亲,也不知道能不能顺利地安家落户。
白老爷又说:“我以前在县里,见过一些阴暗手段,有的人看你家有钱,就会想办法制造个巧合,跟你认识,和你交朋友,混熟之后就会把你骗去赌坊,先让你赢几次,到后来就让你输的倾家荡产……”
“所以,咱家一直都没往县里搬,守着小村子过日子也挺好。”
白勤学道:“爹,赌坊能有什么意思?一群臭烘烘的男人聚在一起,根本不如我家爱妾温柔体贴。”
白老爷道:“你喜欢美人是吧?到时候有人介绍你去见花魁,照样能把你兜里的银子掏的一干二净。”
“花魁?”
白勤学的眼睛立马亮了。
白老爷怒瞪他,“你心动了?”
白勤学连忙摆手道:“没有没有,我就是好奇花魁长什么样子,能有多美。”
白老爷说:“现在你弟弟成了举人,外面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盯着咱家,你可别做出什么丧良心的事,否则我第一个饶不了你!”
“爹,你小瞧我了,虽然我读书不行,但我很聪明。”
白勤学嫌他唠叨,便赶紧把话题转移到弟弟身上,“爹,弟弟今年都十八了,他怎么还不娶亲?”
闻言,凌子晟立刻挺直腰板、竖起耳朵。
白老爷笑呵呵道:“不着急,县令派人递过话,让我有机会带白玉一起去吃酒……县令有位千金,年方十五,容貌姣好,说不定……”
他的话刚说到一半,白玉就连忙说:“爹,我已经有心上人了。”
“嗯?”
白老爷连忙问:“是谁?”
白玉把手搭在黑石的肩膀上,轻轻的拍了拍,“是他。”
白老爷的表情顿时很精彩,他心底觉得,小儿子是举人,理应娶个门当户对的姑娘,黑石只是个奴仆……
白勤学打量着两人,说道:“你们两个般配,一个忠心耿耿,一个文雅谦和,最重要的是容貌长相很配,美人和美人在一起,赏心悦目。”
白老爷听了,仔细盯着凌子晟的脸,点头道:“长得确实很不错。”
凌子晟看出白老爷好像不满意,正想说点什么,又听白老爷说道:“白玉,你确定就要他了吗?”
白玉说:“我确定,我喜欢他。”
白老爷道:“行。那你俩的婚事,我同意了。”
凌子晟十分诧异,刚才他差点以为白老爷会成为他嫁给少爷的阻碍。
白老爷说:“我可做不出棒打鸳鸯的事,只要你们两情相悦就行……对了,黑石有没有记起自己以前是谁?如果记起来自己的父母亲人,就跟我说,我派人去跟你的家里人谈一谈,尽量把婚期定下来……”
凌子晟道:“我什么也想不起来,就当我没有亲人吧,我可以自己做主,把自己嫁给少爷。”
白老爷吃了一惊,“你要嫁我儿子?”
凌子晟更吃惊,“难道是我娶少爷吗?”
白老爷咳嗽了一声,掩饰自己的尴尬,毕竟白玉身材纤长、容貌美丽,而凌子晟高大挺拔、冷酷威严,两个人站在一起,白老爷不由自主就把自家儿子想象成新娘了。
白老爷道:“那当然不行,我刚才嘴瓢,说错了,肯定是你嫁给我儿子,白玉是举人,他不成亲,就会有人一直惦记他……尤其是县令那边,人家是官,我是民,有些事情不好拒绝,所以你俩如果真的想在一起,就尽快定下来。”
白玉想了想,说:“那明天就去衙门吧,将黑石登记为我的妻郎,这样还能给他消掉奴籍。”
大宁国对拥有奴籍之人的限制很多,没有路引,不管去哪里都不方便,除非一辈子生活在深山老林,又或者偏远山村,否则一旦被抓住,就会交给主家发落,逃奴本身是死罪,倘若碰到心狠的主家,到时候连死都是一种奢望。
白老爷刚好喝了一口酒,闻言差点把自己给呛死,他看着白玉,问道:“你明天就去县衙?”
白玉点头道:“这样能尽快给黑石一个身份。”
白勤学深以为然道:“弟弟这张脸,简直是祸水,不管他是不是举人,都会遭人惦记,还是尽早成家比较好。”
白老爷张了张嘴,想不出理由拒绝,只得道:“随你吧。”
凌子晟高兴地拿起酒杯,“我敬大家一杯!”
男人和男人成亲,没有那么多的讲究,再加上凌子晟没有父母亲眷,流程就更加简单了。
白老爷道:“明日我也跟你们一起去县里,我去找一位算命先生,给你们挑选成亲的好日子。”
“嗯。”
事情敲定之后,凌子晟为了表现,便不断地给白老爷喝酒,还陪他一起喝,白老爷心头不爽快,想把凌子晟给喝倒,两人便你来我往、互相敬酒。
期间,白老爷还去了好几趟厕所。
喝到最后,白老爷醉倒了。
白勤学和小厮一起,把白老爷扶回了卧房。
夜晚,白夫人从丈夫口中得知小儿子要成亲的消息,第二天一大早就起来了,来到白玉的房门外,在小院子里徘徊,来回走动。
白玉推开门出来,“娘,您有事找我?”
白夫人说:“我就是想跟你说,你既然下定决心要娶妻郎,以后就跟他好好过日子,不要辜负了他,毕竟他一个大男人,愿意嫁给你,肯定是下了很大的决心……这次他陪你去省城,把你照顾的无微不至,足以证明他的真心,你以后可不能因为他当过奴仆,就在内心轻贱他,而是要把他当成妻郎一样爱重,承担起你作为夫郎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