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昊看着面前的灰色藤蔓。
灰色藤蔓也在看着他。
良久之后,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
“蒙特祖玛阁下,您如此短的时间,居然就能够踏入永生者的境界,我都有些怀疑您是否真的是吾主的转世了。”
灰藤贤者悠悠的感叹道。
在方昊踏入了序列3永生者之后,这位灰藤贤者便和他见上一面。
这位灰藤贤者,正是森林之子的真正掌控者。
同样也是一位序列3的“永生者”。
不过,方昊也注意到,面前的这株灰色藤蔓,只不过是灰藤贤者的一部分身体。
打个比方吧,就相当于是一个人的一点细胞。
“那位当初的生命之神,真的彻底陨落了?”方昊提出了自己的疑惑。
灰藤贤者的藤蔓轻轻摇曳,仿佛在回忆那遥远而惨痛的过往,苍老的声音带着一丝亘古的悲伤与肯定。
“是的,彻底陨落了。吾主的意志、神格、乃至存在根基,都在那场神战中被死亡的本源力量击碎、湮灭。即便是最擅长苟延残喘的古老神明,在那样的攻击下,也绝无幸理。”
它顿了顿,似乎在组织语言,描述一个难以用常理揣度的景象。
“吾主的残留,在灵界之中化作了一片永恒扩张、充满诡异生机与致命危险的森林,那里既是祂的坟墓,也是祂残留神性扭曲现实形成的绝地”
“灵界……”
方昊捕捉到这个关键词。
在他的认知和之前获得的知识里,灵界是一个独立于物质世界的神秘维度,它更靠近世界的底层规则,是信息、概念与灵性的汇聚之地,也是诸多神秘现象的源头。
这些都是这个世界的非凡知识,只有最顶层的那些非凡者,才能够知道。
随后,方昊有提出了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死神……竟然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能够彻底杀死一位同为神灵的生命之神?”
在他看来,同等位格的存在,击败或许可能,但彻底抹杀,难度不可同日而语。
灰藤贤者的藤蔓微微绷紧,显示出这个话题的沉重。
“这涉及到上古的隐秘。根据最为核心的记载,死神,祂在灵界的深处,不知用何种方法,窃取或者说,契合了一部分属于造物主的权柄。”
“造物主?”
方昊心中一震。
这个称谓,往往意味着最高层次的力量。
“是的,那是在世界开辟之初,设定万物规则、划分光暗、界定生死的至高力量残留。死神获得的,似乎是关于‘终焉’、‘寂灭’的绝对权柄。凭借这份超越普通神力的力量,祂才能强行打破了生命神格的不灭特性,将吾主彻底终结。”
“但是,”灰藤贤者的声音带着一丝冰冷的嘲讽,“僭越规则,窃取超越自身位格的力量,岂能没有代价?那源自造物主的‘终焉’之力,其本身蕴含的绝对‘虚无’与‘终结’概念,远非死神的神性所能完全承载。巨大的力量反噬随之而来,死神……因此而陷入了不可逆转的疯狂。”
“为了维持自身存在,不至于被那份力量彻底同化或自我瓦解,死神选择自我分割,自我封印。祂将自身那陷入疯狂、承载着大部分终焉权柄的一半神性、意志与力量,强行剥离并封印了起来。这也是为何如今显现于世的死神教团,虽然依旧强大、冷酷,但行事尚有一定的逻辑和目的可言,而非纯粹的、毁灭一切的疯神。”
原来如此。
灰藤贤者活的非常久。
他是序列3的永生者,寿命对于他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概念。
所以,才能够清楚的了解这些远古时代的秘密。
“最后一个问题,”方昊看着面前的灰色藤蔓,“你和森林之子,是想要复活当初陨落的生命之神吗?”
灰色藤蔓沉默了良久。
随后才悠悠的说道:
“死神的力量,让吾主的陨落已经成为了命运长河中的必然。”
“无可更改。”
方昊顿时就放心了。
他的确也在忌惮生命之神的复活。
原因很简单。
那就是每一个非凡途径,只能有一个神灵。
这个世界的非凡道路,本质是吸收世界上的本质法则。
世界法则这东西,代表的是世界的本质力量。
一个世界之中,就这么多。
同一条序列之中,有了一位真神之后,就不可能继续出现一个真神。
不过还好,方昊所走的生命途径,如今的真神已经彻彻底底的陨落了,不可能复活的那种。
想到这里,方昊不禁有些庆幸。
还好自己所选择的序列是生命途径。
如果选择了其他拥有真神的途径,那么就等于是前路被堵死了。
…………
“和平的时间并不会持续太久的。”
方昊非常清楚这一点。
对于伦堡王国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让王国之中的最强者,那位守护者威廉,晋升到序列2“秩序之手。”
【秩序】
这边是伦堡王国所掌握的非凡途径。
正如同阿兹特人,一直掌握着生命和死亡两大非凡途径一样。
五大正神教会,以及其他一些邪神教派,基本上都掌握着一条独特的非凡序列。
方昊知道,一旦那位守护者威廉成功踏入序列2的“秩序之手”,拥有了足以直接干涉、定义乃至强行施加秩序”恐怖权柄,伦堡王国必将挟此无上威势,以雷霆万钧之势再度席卷而来。
到时候,塔兰大陆上肯定会经历恐怖的战火。
方昊不禁回想起了关于【秩序】途径的知识。
序列9警察:维护既定秩序,辨识混乱。
序列8审讯官:撬开秘密,强迫信息符合“秩序”。
序列7行刑者:以暴力清除违背秩序者。
序列6法官:依据律法进行裁定,赋予秩序以权威。
序列5律令导师:言语蕴含力量,能够制定临时规则并强制他人遵守。
序列4审判长:进行最终裁决,权柄涉及更深层的因果与罪责判定。
序列3规则制定者:能够在一定范围内,定义并固化物理或社会规则。
序列2秩序之手:真正开始直接触碰并操控“秩序”的底层概念,能将自身的秩序观念强加于现实,影响范围极广,威力惊人。
序列1至高立法者:近乎于秩序概念的化身,能够订立影响世界运行的根本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