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费开支
购置武器装备支出。购置武器装备是红军的一项较大支出。红三军从洪湖苏区撤出以后,由于流动作战,兵员损失大,武器装备既落后又缺乏,特别是弹药紧缺。为了迅速扩大红军队伍,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成立的当天,就在大会上宣布:“动员3千人参加红军,组织1万人的游击队和3万人的自卫队。”新扩充的红军和组建的自卫队都需要武器。这些武器来源,除战争缴获外,靠苏维埃政权筹集银元去敌占区购买。购销武器弹药具有高风险,军火商或军阀以谋利为目的,要价太高,而红军为得到武器装备只有不惜血本。红三军驻南腰界时,花了一大笔钱,通过关系从重庆购得一批武器弹药。
军队伙食支出。军队的伙食供给也是财政开支的一个较大项目。红三军开进黔东之初,实行“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哪个部队打给养收获多,这个部队的伙食支出就稍多一点。如红九师在攻打秀山民团胜利后,缴获了很多银元和大烟。经请示军部同意,参战官兵每人发了两块大洋作为津贴。当时在苏区流传一句顺口溜:“军住民房吃各家,生活排长统一开他。”从总体情况看,此时部队生活标准很低且不固定,军队伙食收支是否正常,取决于战争缴获和没收浮财的多少。随着各级苏维埃政权的相继建立,红军有了“家”,渐趋于稳定,实行了“统一财政,统筹统支”,主力红军以连为单位,地方武装以分队为单位,苏维埃工作人员以乡为单位开伙,每个伙食单位由生活排长按每人每天的伙食标准造册到经理处领取菜金。伙食标准每人每天3钱盐,5分钱菜金,1斤2两粮。从这些数字中可见,根据地军民生活十分简朴,但从黔东革命根据地整体而言,红军、地方游击队、自卫队和苏维埃工作人员累计1万余人,一天则需开支伙食费三四千块大洋,这是一笔庞大的支出。
红军公务支出。公务支出,即是办公开支,如干部培训、开会、制发文件以及一些日常的或者特殊的必须开支。红三军办的干部培训班,办了数十期,主要培训区、乡苏维埃领导者和土地革命的指导者,每期三五十人不等,所需培训费用全作军队公务支出。当时一切从节俭出发,开支控制很严。从战士到军长,凡需公务开支都要经过经理处批准,个人不能任意提高标准。如:打下沿河县城后,贺龙的警卫员为方便首长夜间行动,提出领两对电池,保管人员只认批条不认人,硬是等经理处批条到手后才发了货。当时,会议记录本、首长笔记本都是在街上买来纸自己装订的。损坏群众的东西,照价赔偿,赔偿款列入公务支出。其付款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付款,如红军队伍在印江一农民家用了点菜和米,付给2块大洋;在塘坝元布坨用了一农户一缸酸菜,付给铜板10枚;用了另一家2桶包谷,付川板12块。二是以物易物,如红七师机炮连在秀山一农户家写下这样的留言条:“老板,我们吃了你半坛咸菜,几根大葱,烧了几根柴,共补你黄豆六升。”又如红军留在木黄杨正明家的留言条上写:“杨老板,红三军在你家吃了九个鸡蛋,海椒七撮,油三两,盐四钱,共还你谷子一箩,在灶后边。”公务支出中还有一项较大的开支,那就是宣传费用。红军每到一地都注重宣传,其声势和影响之大是前所未有。购买笔墨纸张和石灰等用品花了不少钱。以石梁乡张家祠堂墙上的“打倒国民党”标语为例,仅这条标语就用石灰数百斤,还磨了十多斤黄豆的豆浆掺和。
扩红支出。扩充红军队伍,无疑需要增加开支,因为,需要奖励参军者,同时要优抚红属,还要增加人头开支。奖励新兵是有明文规定的,视其家庭经济情况而定,一般奖励银元5至10块不等,家庭殷实的5块,贫困的或8块,或10块。地方苏维埃还给予红属免税和子女上学免费等优抚。沿河籍老红军冉洪章回忆:“我参加红军时,部队奖励我六块现大洋。”此外,红军队伍扩大后,吃的、穿的、配备武器等费用支出加大。随着各级苏维埃政权的建立,黔东4000多青年参加了红军,参加游击队和自卫队的人数近万人。由此可见,扩红支出数目不小。
俘虏遣返支出。俘虏遣返,要发一定数量的遣返费,这是当时红军的政策。而遣返费的数量则要视当时的财力而定。按红军的政策,被俘者愿跟红军的就吸收为红军,想回家的,一律发给路费。如倒马坎战斗,俘敌74人,全部遣返回家,每人发给3块银元作路费。遣返费也有以实物充抵的。如在南腰界遣返一名敌军副官,他不要大洋而要鸦片,于是发给他一点鸦片作遣返费。
红军津贴支出。红军津贴支出是军费支出中的一个比较小的项目,红军不分官兵,在经济待遇上一律平等。但是,由于财政收入不稳定,津贴也没有保证。红军坚定的革命意志,靠的不是津贴,而是对革命事业的信念。据当年在黔东革命根据地专管钱粮的老红军周胜才回忆,仅红三军4000多主力部队每月发放津贴3000块银元。照此计算,红三军在黔东战斗7个月,累计支出津贴多块银元。
军队所雇零散工工资支出。为了军事的需要,红军雇请了不少工人和零散工:修械所辖各兵工厂的手艺师(工),炊事员、担水工、船工、向导等等。其工资执行了1934年6月红三军在枫香溪翻印的《劳动法》和7月22日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颁布实施的《农村工人保护条例》中规定:“所有工厂劳动者通常的工作时间,依照本条例规定,不得超过八小时,”“所有工资须用现金支付(不得用货物),每半月交付一次(不得超过半月并禁任何方式的积欠),直接交给工人本人。”1934年9月15日,湘鄂西中央分局给中央的报告中指出:“在有些区域,工资已经增加。例如淇滩市镇的挑水工人,每挑水由50文至100文,刀坝的手艺工人,他们自己提出增加,由800加到1200文,零工由300到600文,增加百分之百。”兵工厂工人的工资标准,实行等级工资制,即按工种、技术、劳动强度、工作量,区别对待,标准各异。带有一定危险性又属技术工种的,如制造火药、炸弹等,工资就高一些,每月20至30块银元;枪械师、缝纫师,每月15至25块银元,其他工人3至10块不等。各工种加班,加发加班工资,还发劳保用品。兵工厂雇请的工人人数不少,仅印江大路曹兵工厂就有近百名。每月支付这些工人的工资、福利要超1万块银元。所雇船工,大多属临时的,1934年5月31日,红军强渡乌江,攻占沿河县城,雇请张献富等40名船工,渡红军过乌江,这些船工冒着枪林弹雨往返于乌江中,红三军占领县城后,给每个船工发5至10块银元作工钱,其中一名叫“牛塆木匠”的受了伤,红军另多付他20块银元治伤。
(二)苏维埃政府支出
政府工作人员工资支出。根据地内支付政府工作人员工资,具体到人数额不大,但累计起来则是一笔大数。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是这块根据地最高行政机关,有领导成员80人,常务委员32人,设有主席、副主席,下设两个委员会、四个部和一个局,建有17个区革命委员会、70多个乡苏维埃,工作人员1000多人,苏维埃自卫队人数更多。特区革命委员会从支援革命战争,减轻财政压力出发,规定了工资标准:不论上级下级,不分官与兵,一律为每人每月1至2块银元。按照这一规定,每月应支付政府工作人员工资2000多块,但实际支出要少得多,因为其中一些干部领取工资后即捐献给了政府,据南腰界苏维埃副主席陈元富回忆:“我区苏维埃干部仅7个人,脱产的只有3人,每人每月领‘袁大头’1块。”
政府公务支出。政府公务支出主要指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宣传费和勤杂工工资。当时《乡苏维埃》中明文规定:“乡苏维埃只开支纸、笔、墨、茶等小的办公费,由区苏维埃发给。”除此之外,还要开支各种会议费,参会人员没有误工补贴,但参会人的生活、茶水费是苏维埃统一支付的。如秀山的巴盘乡农协会开了一次“农村盛会”,每户来一人,还邀请了外地的代表,摆席10多桌,开了两天两夜,接送客人还放铁炮。还有区革命委员会委员开碰头会、积极分子联席会、各乡代表会、总结会等。每次开会,人数最少也有一桌,多的10多桌。还有红军领导人主持召开地方民主人士座谈会,如1934年农历重阳节,贺龙在枫香溪摆了八桌酒饭,请根据地内80岁以上的老人赴席,表示红军敬老尊贤。这给苏区人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除此之外,区、乡苏维埃公务支出中还有干部培训费用,仅“土地革命骨干培训班”,各区、乡都先后办了几期。
(三)文化教育事业支出
发展教育支出。红三军进入黔东后印发的《中国工农红军的任务和纪律》中规定:“保护学校、教员、学生及一切文化机关与祠堂庙宇。”贺龙下了一道命令:“学校不准驻军。”红军所到之处不扰民,不驻校,老百姓放心让孩子上学,根据地范围内的学校从未停过课,为了发展教育,苏维埃政府从财政中拨出专款维修学校,使原先破旧、漏雨的教室、露天无栏的厕所得到维修。据统计,当年苏维埃政府为学校拨款1200多块银元。沿河县一些乡苏维埃政府中还成立“义务教员委员会”,规定从“打给养”中提取10%作为办学专门经费,同时对红军的子女实行免费入学,对适龄儿童提倡义务教育。贺龙特别关心学校,驻南腰界时,经常到学校了解情况,要求红军尽可能地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红军利用休息时间,为南腰界学校建起了篮球场、单杠、双杠和跳马等体育设施。红军撤离时,贺龙军长送一套油印设备给南腰界学校。
创办红军学校支出。为了巩固根据地,补充红军干部和发展革命事业,《乡苏维埃》指出:“要坚决发展革命的文化工作。(1)要创办乡村革命俱乐部。(2)要创办苏维埃小学。”黔东革命根据地内建有一所红军学校,当时称“红军大学”。办学经费由经理处核拨。校址先后设在枫香溪和南腰界,专门培训红军干部和苏维埃地方积极分子。1934年9月15日湘鄂西中央分局给中央的《报告》中指出:“政治系统在一次肃反中就被破坏了的,……在清党的过程当中,准备了一部分政治工作人员,可是在党的组织解散后,这个工作又停顿了,一直到现在才全部恢复了政治制度与政治机关的工作,但还是不健全”。为了补充政治干部,建了随营学校,在学校受训的“第一期的干部大队业已毕业(三个月),第二期正在开始,同时军政治部有短期流动训练班与地方工作人员训练班。”第一期,从红军部队和各级苏维埃政府中抽调100多人受训,队长刘开绪,指导员汤成功。红三军司令部迁到南腰界后,随营学校也迁至南腰界。因苏区发展的需要,学校不断扩大招生,关向应为校长,李佛如为副校长,贺龙、夏曦、关向应经常亲自登台讲课。红军学校共培训红军骨干和苏维埃积极分子400多人,财政拨款2000多块银元。
创办《红星报》和编印教材支出。《红星报》是红三军在黔东创办的唯一一张报纸,1934年6月在枫香溪创办。9月15日,《湘鄂西中央分局(给中央的)报告》中指出:“红军报纸以前是‘战士的话’,出小册子,现在改为单张,名‘红星’。”钢板刻印,纸张用黔东名产“皮纸”,油墨自己调制,每期印数100至200份。《红星报》社经费由经理处统一开支。此外,还编印和翻印了许多教材,如《苏维埃小书》、《乡苏维埃》、《苏维埃建设》等等,累计支出近千块银元。
(四)医疗卫生事业支出
采购药品、医疗器械支出。由于是新开辟的苏区,黔东各级苏维埃政府都是白手起家,又由于敌人对苏区黔东革命根据地史
实行“围剿”和封锁,缺医少药既是普遍现象,又特别严重。为了红军和老百姓的健康,特别是为使红军伤病员早日康复,首先在枫香溪建立了红军医院,这所红军医院,创办于1934年6月,是年8月迁至南腰界。为了解决医院缺医少药的问题,一方面在当地购买或接受当地百姓捐赠的中草药,另一方面派出“交通”到外地高价购进西药,贺龙还通过一个外国人从武汉购进了一些医疗器械。财政支付了一笔为数不少的医疗卫生费用。
伤病员安置性医疗支出。红军医院建起后,重危病人得到相对较好的治疗。但是,由于医院规模小,医护人员少,无力收治轻伤病人,于是采取安置性治疗办法,即把较轻的伤病员分散寄托在老百姓家医治,视其伤病情况实行经费包干制,包治疗,包护理,包吃饭,还管营养。有30块银元一个的,也有50块、100块银元一个的,但也有老百姓不收钱,义务医治、护理的。据时任红九师供给部部长兼红军医院院长的董家龙回忆:“1934年8月,南腰界红军医院共收治伤病员1000多人。其中近半数是寄托在老百姓家治愈的。在红军医院附近百姓家治疗的,老乡护理,我们派医生巡回诊治。离医院远的,主要寄托在懂点医疗人家,我们根据百姓家庭经济状况付给治疗费,家庭经济状况差的,多付点,百块大洋一个,经济状况好的,少付点,30块、50块大洋不等。”由此可见,根据地内伤病员医疗费用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民间医疗支出。各级苏维埃政权建立后,十分注重第六章 财政经济建设
对老百姓的防病治病问题,财政拨出专款为老百姓防病治病,穷苦老百姓到红军医院看病一律不收钱。在南腰界,一个姓冉的农民长了疮,本地医生久治不愈,红军医生为他开了刀,病很快治好了,并未收取任何费用。印江凉水井一农民的独生子发高烧,眼看就要不行了,背着小孩跑了10多里请红军医生诊治,董家龙亲自诊治,用上进口针药,五天痊愈,一分钱不收,这位农民硬要叫小孩拜董家龙为干爹。如此事例,举不胜举,红军为老百姓治病,面广人多,其开支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五)赈灾、优抚、赠送和其他支出
赈灾、优抚支出。红军到来之前,兵祸和天灾给黔东人民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难,苏维埃政府成立以后,把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从财政中专门列出赈灾款项,使根据地范围内的灾民都能顺利度过难关。1934年5月,红军攻下青塘园大土豪的庄园后,得知这一带因上年天旱,秋粮收成不足五成,农民生活困难,特别是麻青、里基坪犹甚。红军用70多匹骡马运去140多袋粮食分给农民。6月,贺龙率部途经印江沙子坡一小山寨,得知几户百姓的房子被土匪烧掉,无栖身之处,贺龙亲率红军帮助搭茅草棚,每户还发救济款20多块银元。7月,南腰界大地主兼团防头子冉瑞廷趁红军撤离之机,窜回老家,杀害了几十个红军伤病员和游击队员,劫掠砸毁了财物,使这些受害者的家属生活十分困难。红军返回后,贺龙立即叫经理处政府拨款对这些家属进行优抚。8月,贺龙行军途中看到当地一农民患病而死,留下孤儿寡母四人,因无钱安葬死者哭成一团,马上带人前去慰问,临行时,送给这家人银元10块,大米80斤。红军在黔东期间,赈灾范围广,救济面大,虽然具体到每户每人不算很多,但累计起来则是一笔大数,这是根据地用财政为老百姓办好事、实事的典型事例。
奖励和赠送支出。奖励,是弘扬正气、激励先进的一种手段,它既有精神的,也有物质的,而物质的就需要开支。红军和苏维埃政府在政治工作之外,还辅以物质奖励来激励苏区军民同仇敌忾,共击敌人,同建苏区,这些奖励有战功奖、先进奖、劳模奖等。战功奖,是将物资和现金直接奖给立功人。黔东革命根据地战事频繁,战果累累,立功受奖的人很多。1934年9月,红军二战木黄,国民党军副师长黎刚差点被活捉,红三军在南腰界总结大会上,参战部队每连奖二人,奖品是大号牌香烟1包,银元2块。同年8月,黔东纵队副司令张金殿在配合红军主力攻打麻阳玛瑙洞的战斗中立了功,受到红三军军部嘉奖,贺龙亲自授给张金殿骡马1匹,所部步枪12支。
赠送支出。赠送,主要是指对统战对象和帮助过红军及苏维埃政府的老百姓的赠送。1934年5月底,沿河县商会和一些开明绅士抬着礼物到红军驻地慰问红军,贺龙当即拿出一些红军物品回赠他们,既表达红军和百姓一家亲,同时表现红军严格执行“不拿群众东西”的纪律,还树立了红军文明之师的形象。在根据地内,对于穷人的赠送特别普遍,几乎村村寨寨都有。红军和苏维埃政府领导人,每见家境穷困的人,都给予大力帮助,或送米,或送钱,或送衣物。这类赠送,对于获赠者个人而言数目不大,但获赠人员太普遍,累计起来就是一笔大数。当人们感受到红军是人民子弟兵后,总是以各种不同形式支持、帮助红军及苏维埃政府,为了表达对这些老百姓的谢意,同时增进红军和百姓的鱼水之情,红军获得帮助时又以礼物相送。石阡县汤山镇铁匠杨通明,用娴熟的打铁技术帮助红军修枪,红军送给他大米3挑,食油2桶,国华绨布1匹。江口县双江镇吴满妹、蒋灵英、陈宏志等数十人,为红军煮饭、补衣、带路,都分别得到红军赠送的诸如银质针筒、毛毯、布匹和铜茶壶等赠物。总之,赠送支出累计数量很大,从财政角度看,它是一笔支出,对于自身供给都十分困难的红军及苏维埃政府来说,无疑是加大了困难,但是它的政治意义却十分重大,它向世人昭示:红军是人民的子弟兵,红军是文明之师,红军有铁的纪律,红军为劳苦大众谋利益,红军和老百姓永远心连心,鱼水情。
其他支出。其他支出,主要指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和补助农村各种协会组织的支出。在沿河铅厂坝,红军拨款为10几户农民积极分子修水车和修水渠,这些积极分子全身心投入苏维埃建设。此外,根据地内先后成立了雇农工会、农民协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少年先锋队、妇女会等等群众组织,苏维埃政府拨出专款支持他们开展工作。这笔开支虽然不多,但这些组织受到鼓舞,开展了有声有色的工作,对推进苏维埃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