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肃反问题决议》的基本内容
苏维埃政权是工农阶级的专政机关。黔东革命根据地在敌人四面封锁、白色恐怖笼罩之中,除建立革命的武装组织以抵抗反革命的武装力量外,从苏维埃建设初期始,就注重加强根据地内部武装保卫工作,同苏区内及与苏区有联系的地主豪绅势力破坏活动作斗争,促进苏维埃政策、法令贯彻执行,保护广大工农群众利益与土地革命胜利成果。
黔东特区第一次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作出《关于肃反问题决议》,委托特区革命委员会“制定详细具体的肃反条令颁布执行” ,根据地由此从“肃反”特殊需要出发,开展保卫工作及司法建设。
“肃反”目的是废除“剥削、奴役工农群众的旧制度”,“对于地主资产阶级富农完全剥夺他们政治上的一切权利与自由”;手段是用苏维埃政权专政形式,“对于一切企图以推翻苏维埃政权为目的的一切反革命活动,采用极严肃、极坚决的手段来镇压”;实现形式是依靠“广大工农群众之参加与拥护,对于被反革命影响之下层工农群众,苏维埃政府必须采用说服教育的方法,以阶级的利益和团结,使他们从地主豪绅影响之下解放出来”;“苏维埃政府反对工农分子的仇杀与报复和赤白对立的现象”。
“肃反”斗争具体内容:逮捕反革命政权系统的军阀官僚及反革命武装组织者;严厉镇压以推翻苏维埃政权为目的,有散布谣言、帮反革命军队侦探消息、隐藏反革命分子、武装抗拒苏维埃和红军等反革命活动者;剥夺苏区内地主富农及雇有工人、店员的作坊老板一切政治自由与权利,责令其遵守苏维埃法律和秩序;在苏维埃政府内设立政治保卫局组织系统;建立苏维埃政府司法机关系统,同破坏苏维埃秩序分子作斗争;实行赤色戒严,检查、追究来往苏区行迹可疑之人。
从“肃反”目的和工作内容看,保卫、自卫工作是“肃反”斗争重要部分,为苏维埃政权建设和武装斗争服务。
二、保卫组织系统的建立
《关于肃反问题决议》规定,保卫组织是同反革命斗争的专门权力机关,有权侦察、逮捕、审判乃至处决一切反革命分子,实际集中履行司法机关主要职责,其成立体现根据地苏维埃权力机关建设加强。
湘鄂西中央分局将加强保卫工作领导作为党的重要任务,要求各级苏维埃政府选“最忠实最可靠的干部”任保卫工作,在保卫系统内开展严厉思想斗争与阶级斗争教育训练,还强调“保卫局和司法机关的工作紧密配合起来” ,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也重申保卫工作要重调查研究、重证据,处决坏分子须经群众公判。
红三军政治保卫工作由汪公剑、谷志标、黄新远、秦德峰等人负责。根据地各级苏维埃政权建立时,相继建16个区保卫队、72个乡自卫队,有保卫、自卫人员2200余人,形成较完整保卫系统。
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设政治保卫局,下设政治保卫队、侦察(交通)队、审判和监狱(囚房),政治保卫队是保卫局直接掌握的武装力量。特区政治保卫局局长罗享举、黎光富,审判长秦育青(兼),特区保卫队队长李xx ,侦察(交通)队队长肖美成(红军)。各区革命委员会内设政治保卫队,多在1934年7月成立,部分队长:旧寨坝区王少忠;枫香溪区(6月成立)王官寿;张家湾区罗克刚;淇滩区杨道光;山羊岭区陈再生、张着先;铅厂坝区樊承忠、柳仁义;甘溪区杨昌南;白石溪区何国志;六井溪区王醒奎;上坝区杨胜奎 。
各乡苏维埃政府设工农自卫队(赤卫队)。自卫组织在“肃反”斗争中,除承担保卫重要职责,还有繁重任务。1934年6月23日湘鄂川黔边特区革命军事委员会印发《工农自卫队的任务及章程》规定:
1. 工农自卫队是工人农民保护身家生命的自卫军事组织;
2. 是工人和农民的阶级武装,不容许地主富农参加;
3. 系自愿组织,但经当地工农群众大会决议可决定,16 - 40岁男子均须参加;
4. 只在本乡服务,防御、消灭敌人进攻及保护革命区域,不抽调强迫参加红军,服务、放哨、守卡、操练以不妨碍农时、不耽搁做活为原则;
5. 任务区分:配合红军进攻反革命军队、消灭敌人;防守要道要卡;盘查行人、严防奸细;断绝敌人粮食及交通;建筑碉堡工事;
6. 组织系统分为班—分队—中队—大队—区队—支队—纵队;
……
7. 自卫队是军事组织,应训练军事纪律,规定纪律:服从命令;不准勾结敌人;打火线不准临阵退却;打土豪要平分,不准拿工人农民一针一线;不准仇杀工人农民;不准奸淫放火 。
自卫队随农村群众工作开展迅速发展,成为支援红军作战和保卫红色割据政权重要力量。1934年6月至8月,黔东特区大部分乡苏维埃建自卫队,部分分队长:枫香溪乡王官寿、王邦俊;丝茅坝乡王治武;晓景乡陈春生;石坪乡王显福;邱家寨乡长毛油;池坝乡万太钱;三合乡袁修烈;蛟福(水田)乡黄修培;铅厂乡王荣松;淇滩乡王安才;天宫井乡杨道光;上坝乡杨德昌、田荣清;芭蕉乡杨碧光;甘溪田坝乡杨华昌;谯家乡谯辰;印山乡谭显维;龙洞湾乡任贞阳;照东岩乡黎荣坤;山羊乡陈永生;池塘乡张着先;杜家宅乡何进开;毛田坪乡杨平昌;水田乡杨泽光;庙堂坝王太奇;白石溪乡田兴珍;符家乡黎邦和;檬子乡杨必昌;瓦房乡赵朝坤;苟家乡杜牛二;麻阳乡胡弥照、胡弥太;猫山乡邱永判、阳通书 。
直接参与发动群众、建立政权、开辟黔东革命根据地的红军干部王绍南回顾:许多山村贫苦农民派代表上门,要求红军成立政权和自卫组织闹革命、求翻身……有根据地和赤卫队、游击队,主力打仗无后顾之忧,休整、安置伤病员便利,士气旺、办法多,赤卫队普遍建立有力支持主力红军斗争,部队成员获大量补充,这些人员成分好、热情高,使部队壮大、质量提升,如获新血液 。
三、保卫及自卫工作的特殊贡献
各级自卫、保卫组织在巩固、发展苏区和保卫苏维埃政权斗争中,担负艰巨繁重任务,作出特殊贡献:
(一)保卫军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安全
为提升保卫人员政治与业务素质,红三军在沿河土地湾和酉阳山腰界办党校与政治训练班,培训后编入红军,不少人到军部、师部任警卫。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作为苏区最高行政机关,其正常运转对根据地革命与建设至关重要,保卫工作关键。特区政府机关初在白石溪下寨张贯芝家办公,后长期在土地湾田兴宗家办公,因黔军王家烈部队和地方武装杨通选、杨通仁、杨通南、晏克武等趁红军主力外线作战袭击,又转移至铅厂坝、山羊岭、皂角池、照东岩和瓦厂坝等地,每次安全转移靠特区保卫队与黔东独立团、当地游击队、自卫队团结战斗。
(二)保卫土地革命胜利成果
《没收土地和分配土地条例》规定“苏维埃必须同自己组织内袒护地主富农的倾向作斗争,甚至有地主富农暗藏在苏维埃里,必须无情地洗刷出去” 。为保障打土豪、分田地斗争,区、乡自卫组织承担调查地主、富农及土豪劣绅土地财产,看管保护没收成果,抓捕看押坏人任务。如枫香溪区保卫队坚决镇压破坏土地革命、畏罪潜逃及搞颠覆的反革命分子。反“围剿”中,自卫队与游击队配合,为抢收、保卫秋收,掩护割谷队坚壁清野,设法解除敌人武装,“不准他们出来送讯(信),不准他们出来买小菜,坚决用群众力量反对劫掠群众财产粮食” 。
(三)清除内奸,纯洁革命队伍
保卫工作除对敌,还强化内部保卫防范,让革命队伍更纯洁、有战斗力。混入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窃据征粮部长的方锡之,暗通敌人、秘集红军情报,特区保卫队侦破并报特区政治保卫局严惩;对混入区、乡苏维埃政府和游击队的坏人,经群众揭露后,依《革命委员会政治纲领及组织法草案》清洗;对贪污、私分胜利果实的蜕化变质分子,清退财物并交苏维埃政府严肃处理。
(四)放哨守卡,维护地方治安
各乡苏维埃自卫队平时昼夜在交通要道站岗守卡、盘查行人,严防阶级敌人破坏捣乱。如印江沙子坡自卫队在庙坝当门坎到消水坑设7处哨卡棚,曾活捉潜入苏区敌探“马笼头”;沿河淇滩天宫井自卫队员抓捕敌军杨畅时部两名特务;枫香溪自卫队查获驻沿河敌军傅衡中旅情报及反动传单,打乱敌军部署。
(五)侦察敌情,筹备军饷,支援前线
枫香溪区革委组织交通队,负责侦察敌情、搜集情报,出色完成红军任务;印江女自卫队员任修福以卖黑豆子、葵花子掩护,深入敌人占领的毛寨、板溪、杉树侦察,获贺龙军长赞扬。自卫队员还组织担架队、运输队,实行代耕制度。印江沙子坡自卫队多次参与红军打土豪、打给养,天堂一带组“给养队”为红军征粮,各地自卫组织积极配合红军作战,不少队员牺牲。
1934年10月,红二、六军团木黄会师且主力东进湘西后,各级保卫及自卫组织配合黔东独立师在根据地坚持斗争,直至独立师撤离、敌人占领根据地,活动才渐停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