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因为受潮之后,许多的猎人纷纷进入象山,几乎将象山外围的象猪围猎殆尽。所以野生的象猪也变得更加稀罕了起来。
最后更是不知何因,就在一百年前,郡主府突然颁布了一条禁令。大意是凡捕获野生象猪,均需交予城主府统一处理,但有违抗,按偷盗罪论处。
偷盗罪在民风淳朴的天马郡可不是小罪,动辄就是要发配劳改几十年,临行前还要被官差惩罚几十大棒。村子里有些身板子弱的,能不能扛住这吃威棒还都是两说之事。
据传这乃是上面的意思,至于那位上面之人,应该就是对凡人来说,颇有些虚无缥缈的五洲大陆某位强者了。
所以一来二去,象猪这种小宝上一世还曾经猎到过几次的野兽,对于如今的人来说也就几乎成了传说中的存在了。
不过人类之所以能发展至今,适应能力强绝对是处于功劳首屈一指的位置。改风易俗也就变成了寻常之事。所以没有过多久,大家也就对此事变得习以为常了。
所以随着时间的推逝,人们甚至都有些忘了,到底是因为象猪少了才没人去猎,还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
以至于百年过去,连大人再教育小孩之时,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粗暴的恐吓那些心智还未完全孵化的幼童,说是野生的象猪应该是有毒的,吃多了人会爆体之类种种。
甚至还有模有样的举出一件件例子出来。谁谁不小心吃了一块象猪肉,然后不久就两眼发黑不省人事了。
或者是哪位猎人不小心被象猪血嘭溅了一身,竟大病一场。勉强熬了大半年竟然还是一命呜呼,死的时候全身溃烂,那叫一个凄惨。
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之下,甚至流传出了,被象猪瞪一眼就会大病一场的荒谬传闻出来。
曾经螃蟹不也是没人吃的?还有在那些偏远与世隔绝的大山里,说不定还存在着生食血肉,茹毛饮血的勾当。
所以现在的大部分人都坚信象猪不能再吃了,当然市面上也买不着。然后就有人开始拿家养的象猪沿袭古法,又做出了象血烧出来。
至于这些家养的象猪,当然只是村民家养的普通家猪,偶然间被落单的雄性野猪撞见。发生了某些不可描述的苟且之事,生下来的不伦不类混血而已。
然后它们被无良的商家盯上,又拿来做种子,培育出什么一代二代的出来。自此以后,生生世世都堕入了无边苦海。
而店家所售象血烧,更是被他拍着胸脯保证绝对是二十代以内之物。在这整个天马郡都算得上珍品。
小宝听完掌柜的介绍,对这杯中之物也再没有了心中的期望。当他真正把它当成普通酒水看待之时,才发现并没有刚开始感觉到的那番不堪,甚至隐隐有股绵柔之意。
“好了好了,就这样吧!”
小宝索性喝退了精明汉子,又开始有一口没一口的独酌起来。
酒足饭饱之后结清了餐费,小宝就在掌柜的热情簇拥之下离开了酒楼,直奔他此行真正的目标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