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事件持续在论坛上逐步的发酵,到了后来,参与进来讨论的网民也是越来越多,就这么一个帖子,后面回复的人数,已经从最初的三百多人,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已经发展到了几千人的地步,而且看回帖的速度,似乎是参与进来的网友的数量越来越多,之前还是几分钟才会有一个帖子回复,后来的速度更加的夸张,几乎是五秒钟就有好几个帖子在回复,往往一个问题被人抛出来,下面几十个网友在回答,而且看样子,似乎对于这个案子的一些情况还是知道那么一点的,不排除也是当时抓捕行动的时候,当时就在一旁居民楼里居住的公民。
陈阳看了一会帖子,现在网上对于这个案件的讨论十分火热,完全不下于公安机关对这个案件的关注程度,作为乐川警方这么多年侦办破获的第一起关于网络游戏类的案件,上级部门此时也是高度重视,时刻都在关注着案情的发展,不过现在的问题,还就是卡在了到底是用哪一种罪名对嫌疑人进行提起公诉,现在各级公安机关的意见相当的不统一,有人坚持认为这是网络盗窃的案件,但是也有人认为,整个案件事实依据清晰,嫌疑人是以网络游戏道具交易为幌子,采取的游戏外挂的方式,非法获取别人的游戏道具,既有虚构事实,也有非法获利,按照法律条款的解释,这个案子,很明显应当是以诈骗罪来起诉对方。但是也有人持反对的意见,理由就是整个的案件,嫌疑人始终都是以非法手段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己有,应当属于非法侵占的罪名,总之,现在对于嫌疑人犯罪是没有什么好说的,只是适用于哪一个法律条文,现在大家还是无法统一,自然对于提起公诉,现在的问题就是卡在了这个地方,所以连续三天过去了,还始终没有开始整理材料,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以及后续的提起公诉的工作都还无法进行,目前来看,乐川警方现在亟需要法律专家的援助,不然的话,这个案子还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去。
案件很快通过乐川警方的官方媒体发布了出去,甚至还进行了一番悬赏,毕竟这个案子牵扯到了全国多个省市地区,涉及的人数也是很多,数百万的网民或多或少都和这个案子有着些大大小小的关系。这几年中,玩过这个末日神箭游戏的人,其中大约能有百分之六左右的人,都在游戏里上当受骗过,而且很多都是被游戏里的职业骗子通过一些欺诈的手段弄走了部分游戏材料,要知道这些游戏材料的价值还是很高的,在这个末日神箭的游戏里,很多材料,一捆一百个材料的价格就能达到十块到二十块钱,主要还是材料很难得,但只要是愿意花时间,每天努力做做任务,积少成多,一年下来,也能攒到十几捆材料,如果是账号里面的角色多一些,多花些时间,玩这个游戏,一年下来只是在游戏里做任务赚材料,一年下来有些人是可以做到能攒下来十好几万块现金的,也是一个不错的业余兼职的路子,只是这个过程比较辛苦,需要长时间守在电脑前面,因为游戏官方对于外挂的打击力度很大,根本就没有任何一个游戏脚本能在游戏里生存超过一个星期的,所以,这个游戏哪怕早就已经运行了好几年了,但是正是因为这里的材料价格一直都很高,所以,不少的职业玩家依然是混迹在这个游戏里面淘金的,虽然是辛苦了一点,但是回报也还算是很不错了。
所以,即使这个游戏现在属于比较小众的网游,但是前些年的火爆程度还是太高,这个案子发出去经过没有多久,很快就吸引来了大批网友纷纷聚集在帖子下面。刚才陈阳看的时候,这个帖子后面的回复才到了几千个人,不过是二十分钟后,陈阳再次刷新了一下页面,发现回复的人数居然一下子就破万了,而且达到了惊人的七万多人次,甚至还有些网友大概是刚刚看到这个帖子,下面回帖的人数依然还是在快速急剧增加着。而陈阳在自己的帖子下面,对于案件的具体情况虽然没有说的很详细,主要是嫌疑人的姓名这些敏感话题,陈阳不便说些什么,主要是陈述了一下案件的具体情况,比如网上的虚假交易,实际上是强制交易获取游戏道具,以及在网络游戏里发布虚假的交易信息,诱导玩家去做交易等等的信息,同时也说明了现在警方的困惑之处,希望法律专业人士可以给出具体的指导意见。而网民们大多数都是普通人,只能对这个案件的本身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在专业领域上,是无法给出自己的建议的,网民们自己也很清楚,所以,别看回帖的人这么多,但是有用的信息,暂时一个都还没有。
陈阳看了一会,也就不再在意了,眼睛从屏幕前挪开,翻出来厚厚的法律资料,既然现在外援无法找到,自己也不能这么干等着,总要做点什么事情才好,看看法律资料,寻找一些相关的司法解释也是很不错的,至少比什么都不干要强多了。陈阳翻出来自己许久不戴的 眼睛,其实陈阳的视力还是很好的,只是上学的时候,陈阳用眼比较多,有时候看书时间长了以后,陈阳自己的眼睛有些累,大概是属于假性近视的性质,所以,有时候陈阳会戴着眼镜辅助一下,自从上班后,陈阳几乎很少看书,自然用眼就比较少了,眼镜当然是一次也没有戴过,这会陈阳需要看书,而且之前陈阳在网上发帖求助,盯着电脑屏幕的时间可不短了,这会陈阳的眼睛也有些累了,才选择戴上眼镜看看书,起码可以让陈阳的眼睛好受一点。
翻了好一会法律文书,陈阳看了看相关的案例,不少的案子,虽然是和陈阳眼前的这个案子有些相似之处,但又不完全一样。毕竟网络犯罪,是近些年才开始兴起的一种犯罪模式,能够借鉴的案例其实并不是太多,倒是实用案例上,关于电信诈骗的案件不少,但是类似网络犯罪的案子,真的不是太多,大多数还都是十多年前,关于网络购物被骗的案件,但那些案子事实很容易弄清楚,而且大多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就算是套用法律条文的依据,很显然全都是虚构事实为依据,以诈骗钱财为目的的犯罪,到了陈阳手上的这个案子,目前来说,虽然目的依然是诈骗钱财,但是关于案件的另一个要素,虚构事实的情况,陈阳现在还需要更铁证如山的证据才能够给案件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