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彬那句“我没有见面礼……”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客厅里却显得格外清晰。
他自己都觉得这话说得有些尴尬,像是故意推脱,可他真没准备啊!
总不能把兜里那几张皱巴巴的百元大钞掏出来当见面礼吧?
那也太寒碜了,简直是对水德星君这个身份的侮辱!
李久成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拍着元彬的肩膀说道:“元彬小兄弟真是快人快语!这算什么,什么见面礼不见面礼的,都是虚的!重要的是这份情谊!你愿意当我儿子的干爹,那就是天大的面子,比什么礼物都珍贵!”
李峰也在一旁帮腔:“是啊,元彬,久成哥说得对!咱们兄弟之间,讲究的就是一个‘义’字!你要是真觉得过意不去,以后多帮衬着点小宝就行了!”
元彬心里苦笑,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稀里糊涂地就成了人家孩子的干爹,而且看这架势,还是那种要负责任的干爹。
他瞥了一眼婴儿,那小家伙正睡得香甜,小嘴巴一动一动的,似乎在吮吸着什么。
他叹了口气,心想:“罢了罢了,既然已经答应了,总不能反悔吧。只是这见面礼……真是个难题。”
就在这时,李峰突然“哇”了一声,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别墅的内部装潢,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他跑到落地窗前,激动地指着外面的花园和泳池,对元彬说道:“元彬,你看看这房子!这可是xx区的顶级豪宅啊!听说光是装修就花了上千万!还有这花园,这泳池……简直就是人间天堂!要是我能住上这样的房子,这辈子就值了!”
元彬顺着李峰的目光看去,只见别墅内部金碧辉煌,各种名贵的装饰品琳琅满目,简直就像一座小型的博物馆。
花园里种植着各种珍稀的花草树木,假山流水,亭台楼阁,应有尽有。
泳池里波光粼粼,清澈见底,让人忍不住想要跳进去畅游一番。
说实话,这别墅确实够气派,够奢华。
如果放在普通人眼里,绝对是梦寐以求的住所。
可元彬是谁?
他可是曾经的水德星君啊!
什么样的琼楼玉宇没见过?
什么样的仙山洞府没住过?
眼前的别墅虽然不错,但在他看来,也就是个勉强能住人的地方罢了。
“还行吧。”元彬淡淡地说道,语气中带着一丝不屑。
李峰听了这话,差点没跳起来:“还行?元彬,你这也太凡尔赛了吧!这可是豪宅啊!多少人奋斗一辈子都买不起的豪宅!你居然说还行?”
元彬耸了耸肩,没有解释。
他总不能告诉李峰,自己曾经住的地方比这里豪华一万倍吧?
那样只会显得自己是在装逼。
李久成看到李峰如此激动,笑着说道:“好了好了,李峰,你就别羡慕了。只要你好好努力,将来也能住上这样的房子。”
说完,他转过头,对元彬说道:“元彬小兄弟,为了庆祝小宝认了你这个干爹,我特意准备了一个小型的酒会,邀请了一些亲朋好友过来热闹一下。你不会介意吧?”
元彬摆了摆手,说道:“当然不介意。正好我也想认识一下久成哥的朋友们。”
很快,别墅里就热闹了起来。
各种肤色的人都有,有穿着西装革履的商界精英,有穿着华丽礼服的名媛贵妇,还有一些看起来像是道上混的,个个膀大腰圆,凶神恶煞。
他们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谈笑风生,气氛十分热烈。
李久成拉着元彬,向众人介绍道:“各位,这位就是我儿子小宝的干爹,元彬小兄弟!元彬小兄弟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已经是……”
说到这里,李久成突然卡壳了。
他也不知道该怎么介绍元彬的身份,毕竟他也不知道元彬是做什么的。
总不能说是修仙者吧?
那样肯定会被人当成神经病。
元彬见状,笑着说道:“久成哥,你就说我是个无业游民就行了。”
李久成哈哈一笑,说道:“元彬小兄弟真是幽默!各位,元彬小兄弟可不是什么无业游民,他可是……是一位高人!一位隐士高人!”
众人听了这话,都有些疑惑地看着元彬。
他们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用“隐士高人”来形容一个年轻人。
不过,他们都是人精,自然不会当面质疑李久成的话,只是在心里暗自猜测元彬的身份。
李久成举起酒杯,对众人说道:“各位,今天是个好日子,我们不仅要庆祝小宝满月,还要感谢元彬小兄弟愿意当小宝的干爹。来,大家一起敬元彬小兄弟一杯!”
众人纷纷举起酒杯,向元彬敬酒。
元彬也不推辞,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他虽然不喜欢这种场合,但既然来了,就要给足李久成面子。
几杯酒下肚,元彬开始有些发愁了。
这酒会开得热热闹闹的,可他的见面礼还没着落呢!
总不能空着手去认干儿子吧?
那也太不像话了!
他偷偷地拉了拉李峰的衣角,小声问道:“李峰,你说我该送点什么东西给小宝当见面礼啊?”
李峰也有些为难地挠了挠头,说道:“这……我也不是很清楚。要不,你送个金锁?或者玉佩?这些东西都比较常见,也比较有意义。”
元彬摇了摇头,说道:“不行不行,这些东西太普通了。我要送就要送点特别的,能让小宝终身受益的东西。”
“终身受益?”李峰瞪大了眼睛,说道:“我的天,元彬,你这也太夸张了吧!一个见面礼而已,至于这么认真吗?”
元彬没有理会李峰的吐槽,他开始在脑海中搜索自己身上有什么适合当见面礼的东西。
法器?
不行,太招摇了,而且以现在都市的灵气浓度,法器根本发挥不出什么作用。
丹药?
也不行,小孩子身体太弱,承受不住丹药的药力。
符箓?
还是不行,符箓需要灵力催动,小孩子根本无法使用。
想来想去,元彬发现自己身上似乎没有什么适合当见面礼的东西。
他不禁有些懊恼,早知道会发生这种事情,他就应该提前准备一些东西了。
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他的目光突然落在了自己的手上。
他的手上戴着一枚不起眼的戒指,这枚戒指是他还是水德星君的时候,用自己的一滴精血炼制而成的。
戒指里面蕴含着他的一丝本源之力,可以温养身体,强身健体,甚至可以改善人的资质。
这枚戒指对他来说,不算什么珍贵的东西,但对普通人来说,却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如果把这枚戒指送给小宝,绝对可以让他受益终身。
不过,这枚戒指毕竟是用他的精血炼制而成的,蕴含着他的本源之力。
如果送给小宝,就相当于把自己的本源之力分出去了一部分。
这对他来说,也是一种不小的损失。
元彬犹豫了。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把这枚戒指送出去。
就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李久成端着一杯酒走了过来,笑着说道:“元彬小兄弟,你在想什么呢?怎么一个人躲在这里?”
元彬回过神来,连忙说道:“没什么,没什么。我只是在想,该送点什么东西给小宝当见面礼。”
李久成哈哈一笑,说道:“元彬小兄弟真是客气!我都说了,什么见面礼不见面礼的,都是虚的。你只要真心对小宝好,比什么礼物都珍贵。”
元彬摇了摇头,说道:“那不行。既然我已经答应了当小宝的干爹,就一定要送一份像样的见面礼才行。”
说完,他深吸一口气,像是下定了决心一般,从手上摘下了那枚不起眼的戒指。
“久成哥,这枚戒指,就当是我送给小宝的见面礼吧。”元彬将戒指递给李久成,说道:“这枚戒指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可以温养身体,强身健体,对小宝的成长很有好处。”
李久成接过戒指,仔细地端详了一下,发现这枚戒指看起来非常普通,没有任何特别之处。
他有些疑惑地看着元彬,问道:“元彬小兄弟,这……这只是一枚普通的戒指吧?”
元彬笑了笑,说道:“久成哥,这枚戒指的妙用,你以后自然会知道的。”
说完,他走到婴儿床前,轻轻地抱起了小宝。
他伸出一根手指,在小宝的眉心点了一下,将自己的一丝本源之力注入到小宝的体内。
“孩子,这算是干爹给你的见面礼了。希望你能健康成长,平平安安地度过一生。”元彬在心里默默地说道。
做完这一切,元彬的心情轻松了不少。
他将小宝放回婴儿床,然后转过身,对李久成说道:“久成哥,时候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
李久成连忙说道:“元彬小兄弟,你这才刚来,怎么就要走了?不如多留一会儿,大家一起热闹热闹?”
元彬摇了摇头,说道:“不了,我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下次有机会再来拜访。”
说完,他向众人告辞,然后带着李峰离开了别墅。
两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李峰忍不住问道:“元彬,你刚才送给小宝的那枚戒指,到底是什么来头啊?我看久成哥好像不太相信的样子。”
元彬神秘一笑,说道:“天机不可泄露。”
李峰撇了撇嘴,说道:“切,不说拉倒。我还以为你真的有什么宝贝呢,搞了半天,就是一枚普通的戒指。”
元彬没有理会李峰的吐槽,他抬头望向天空,心中暗自说道:“水德星君,你已经死了。现在的我,只是元彬。一个想要在都市里活下去的普通人。”
就在这时,一个尖锐的声音突然在他们身后响起:“哎呦喂,这不是元彬吗?真是稀客啊!怎么,傍上大款了?”那个尖锐的声音像一把锉刀,狠狠地刮着耳膜,让人极不舒服。
元彬皱了皱眉,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穿着暴露,浓妆艳抹的女人正扭着腰肢,朝着他们走来。
她的声音很大,生怕别人听不见似的,眼神里充满了嘲讽和不屑。
李峰显然也认出了这个女人,脸色顿时变得有些难看。
他凑到元彬耳边,低声说道:“这是王欣然,你的前女友,旁边那个是她现在的男朋友赵晓松。”
元彬恍然大悟,原来是她!
难怪声音这么刺耳,长相这么令人倒胃口。
他淡淡地瞥了王欣然一眼,并没有说话。
王欣然走到元彬面前,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然后用一种夸张的语气说道:“哎呦呦,看看这是谁啊!这不是我们的大才子元彬吗?怎么,失恋之后,终于想开了,开始傍富婆了?”
她的话语中充满了恶意,仿佛要将元彬踩在脚下,才能显示出她的优越感。
赵晓松也走了过来,他身材高大,长相英俊,穿着一身名牌西装,看起来气度不凡。
他搂着王欣然的腰,用一种挑衅的眼神看着元彬。
“欣然,你认识他?”赵晓松明知故问,语气中带着一丝不屑。
“当然认识,他可是我的前男友呢!一个只会写诗,一无是处的穷学生!”王欣然毫不掩饰地说道,仿佛在炫耀自己的眼光多么高明。
李峰实在看不下去了,他站出来说道:“王欣然,你说话不要太过分!元彬现在是久成哥的朋友,也是小宝的干爹,你注意点你的言辞!”
王欣然听了这话,更加得意了。
她哈哈大笑起来,说道:“干爹?就凭他?一个穷光蛋,也配当别人的干爹?真是笑死人了!”
就在气氛越来越紧张的时候,一个洪亮的声音突然响起:“哎呦喂,我说王欣然,你可真是狗眼看人低!你知道元彬是谁吗?他可是个神医啊!”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个身材臃肿,满脸横肉的男人正朝着他们走来。
这人嗓门极大,说话的声音震耳欲聋,仿佛一个大喇叭。
“大嗓门,你瞎说什么呢?他是个神医?我怎么没听说过?”王欣然不屑地说道。
“哼,你没听说过的事情多了去了!”大嗓门撇了撇嘴,说道:“你知不知道,前段时间,李久成的儿子得了怪病,跑遍了整个申海市的医院,都治不好。最后还是元彬出手,才把他的儿子给救活了!”
“什么?你说的是真的?”王欣然有些惊讶地问道。
“当然是真的!我亲眼所见,还能有假?”大嗓门得意地说道:“当时,元彬只是用了一根银针,就在李久成儿子的身上扎了几下,就把他给治好了!你说这不是神医是什么?”
大嗓门的话,就像一颗重磅炸弹,在人群中炸开了锅。
所有人都用一种惊讶的眼神看着元彬,仿佛在看一个怪物。
“真的假的?他真的是个神医?”
“看不出来啊,这么年轻,居然有这么高的医术!”
“难怪李久成会让他当自己儿子的干爹,原来是看中了他的医术啊!”
富豪们最怕什么?
当然是生病!
尤其是那些身家过亿的富豪,他们更加惜命。
如果元彬真的是个神医,那他们可要好好巴结巴结了。
“元彬小兄弟,不知道你能不能帮我看看,最近我总是感觉胸闷气短,是不是得了什么病?”一个身材臃肿,满脸油光的中年男人也凑了上来,一脸谄媚地说道。
“元彬先生,我是xx集团的董事长,我最近睡眠不好,经常失眠,不知道你有没有什么办法?”一个穿着西装革履,戴着金丝眼镜的男人也走上前来,递给元彬一张名片。
一时间,元彬被一群富豪围了起来,他们个个热情洋溢,争先恐后地想要和元彬攀上关系。
王欣然和赵晓松被挤到了一边,脸色变得十分难看。
元彬看着眼前这些前倨后恭的富豪们,心中感到一阵好笑。
这就是现实啊!
当你一无是处的时候,所有人都会对你嗤之以鼻;当你展现出自己的价值的时候,所有人都会对你趋之若鹜。
就在这时,一个老太太抱着婴儿走了过来。
她满脸笑容地看着元彬,说道:“元彬先生,您是小宝的干爹,要不要抱抱他?”
元彬看着婴儿那粉嘟嘟的小脸,心中突然涌起一股怜爱之情。
他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接过了婴儿。
婴儿很轻,软绵绵的,像一团棉花。
他轻轻地摇晃着婴儿,感受着他那微弱的呼吸。
看着怀中纯真无邪的婴儿,元彬心中突然有了一个决定。
既然已经当了他的干爹,就要给他最好的!
他要让这个孩子,百病不生,健康长寿!
他深吸一口气,从怀里掏出一颗血红色的珠子。
这颗珠子是他还是水德星君的时候,用自己的心头血炼制而成的,蕴含着强大的生命力。
这颗珠子,可以伐毛洗髓,改变人的体质,让人百病不侵。
这颗血魄极其珍贵,即使是他,也只有这么一颗。
如果送给别人,就相当于把自己的一条命送了出去。
但是,为了这个孩子,他愿意付出一切!
他没有丝毫犹豫,将血魄放在婴儿的眉心处。
血魄一接触到婴儿的皮肤,立刻融化开来,化作一道红色的光芒,钻进了婴儿的体内。
顿时,婴儿的身体开始发生变化。
他的皮肤变得更加白皙,毛孔变得更加细腻,骨骼变得更加坚硬,血液变得更加纯净。
他的体内,充满了强大的生命力,仿佛一个新生的太阳。
与此同时,一股强大的能量波动从婴儿的体内散发出来,瞬间笼罩了整个别墅。
所有人都能感受到这股能量的强大,仿佛置身于一个巨大的磁场之中。
原本喧闹的别墅,瞬间变得鸦雀无声。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看着元彬怀中的婴儿,脸上充满了惊诧和疑惑。
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也不知道这股强大的能量波动,意味着什么。
婴儿的身上,散发着淡淡的红光,仿佛一个降临人间的神只。
他的呼吸变得平稳而有力,他的心跳变得缓慢而坚定。
他的身体,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时间仿佛静止了。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奇迹的发生。
## 第十一章 稀里认干亲,奇礼赠婴童
“啥?干爹?!李哥,你没搞错吧?我这...我还是个雏呢!” 元彬一口老酒差点没喷出来,指着自己鼻子,一脸的不可置信。
李峰在一旁乐得直拍大腿, “哈哈哈,元彬,你小子也有今天!让你平时装高冷,这下好了,直接当爹了!还是干的!”
要说这事儿,还得从三天前说起。
元彬,哦不,现在应该说是披着元彬皮的水德星君,在路边英雄救美,救了被车撞的李久成和他媳妇儿。
这李久成,可不是一般人,那是滨海市有名的富豪,人称“李半城”。
为了感谢元彬的救命之恩,非要认他当干儿子,结果阴差阳错,变成了认干亲!
“元彬老弟,你看你救了我一家老小,那就是我李久成的恩人!我儿子刚满月,要不,你当他干爹?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李久成拉着元彬的手,那是相当的热情。
元彬当时就懵了,他堂堂水德星君,在修仙界呼风唤雨,现在竟然要给人当干爹?
这叫什么事儿啊!
可是看着李久成那真诚的眼神,还有他媳妇儿感激涕零的样子,水德星君...哦不,元彬,心一软,就答应了。
这不,今天就是李久成摆的满月酒,顺带认干亲。
酒宴设在滨海市最豪华的酒店,那叫一个金碧辉煌,灯红酒绿。
元彬穿着李久成给他定制的西装,浑身不自在,总感觉自己像个猴子,被围观。
“哎呦,这不是元彬吗?听说你当干爹了?啧啧啧,真是看不出来啊!” 一个大嗓门凑了过来,阴阳怪气地说道。
元彬白了他一眼,没搭理他。这种人,就是典型的见不得别人好。
“我说元彬,你准备啥礼物啊?李半城的儿子,可不是随便送点东西就能打发的。” 李峰挤眉弄眼地问道。
元彬心里也犯愁。
他现在穷的叮当响,银行卡里的钱加起来都不够买瓶好酒的。
送什么礼物才能配得上李半城的儿子,又能显示出他这个“干爹”的与众不同呢?
就在这时,他突然想起了自己修炼时凝结的一颗血魄。
这血魄蕴含着他精纯的仙力,普通人服用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给婴儿用,更是可以伐毛洗髓,脱胎换骨!
“有了!” 元彬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个神秘的笑容。
认亲仪式开始了,李久成抱着白白胖胖的儿子,站在台上,笑容满面。
“今天,我李久成要认元彬老弟为我儿子的干爹!感谢元彬老弟救命之恩,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台下掌声雷动,闪光灯咔咔作响。
轮到元彬送礼物了,他走到台前,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玉盒。
“李哥,嫂子,孩子,这颗血魄,是我送给孩子的礼物。它能强身健体,驱邪避凶,祝愿孩子健康成长,一生平安。”
全场哗然!
血魄?那是什么东西?听都没听过!
李久成也是一脸疑惑,不过他相信元彬不会害他。
“元彬老弟,这份礼物太贵重了,我...”
“李哥,见外了不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这礼物,我送定了!” 元彬笑着说道,语气不容置疑。
李久成见状,也不再推辞,接过玉盒,小心翼翼地打开。
只见玉盒里躺着一颗血红色的珠子,散发着淡淡的光芒,煞是好看。
“好漂亮的珠子!” 抱着婴儿的老太太惊呼道。
元彬微微一笑,心想:这可不是普通的珠子,这可是能改变孩子一生的宝贝!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