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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药民

蜀郡青城山下,住了个叫陈阿土的采药人。三十出头的年纪,中等身材,手上全是老茧——那是常年握锄头、攀崖壁磨出来的。衣服是洗得发白的粗麻布,肘部打了块青布补丁,草鞋的鞋尖也裂了道缝,露出半根脚趾。可他脸上总带着股憨实的笑,见了谁都点头问好,山里的鸟兽似乎也认他,有时他蹲在树下歇脚,会有小松鼠叼着松果,落在他脚边的石头上。

这年春末,陈阿土的媳妇春桃刚生了个女儿,取名阿囡。小家伙皱巴巴的,像颗刚剥壳的花生米,哭声却亮得很。可欢喜劲儿没过几天,愁云就笼上了陈阿土的眉梢——家里的米缸见了底,春桃要下奶,总得吃点好的,阿囡的襁褓还是借邻居张婶的旧布改的,连块新棉花都没有。

“你再去山里找找,说不定能采着株老参,或是块大薯药,换了钱咱买斤小米,再给阿囡扯块软布。”春桃躺在床上,声音还有点虚,却伸手替陈阿土理了理衣襟。

陈阿土攥了攥媳妇的手,“你放心,我今天往深处走,准能找着好东西。”

天刚蒙蒙亮,他就扛着那把用了五年的老锄头,揣了两个硬邦邦的麦饼,往青城山深处去了。往常他只在山脚附近转悠,怕走远了回不来,可今天不一样,家里等着用钱,他咬咬牙,往那些少有人去的崖坡走。

山里的雾气还没散,沾在树叶上,滴在脖子里,凉丝丝的。他踩着湿滑的落叶,走了约莫两个时辰,忽然在一片松树林下,瞧见了株奇怪的薯药苗——寻常薯药苗的叶子是心形的,这株的叶子却像手掌,边缘还带着点浅红,茎秆粗得像小孩的手腕。

“好家伙,这底下的薯药准不小!”陈阿土眼睛一亮,赶紧放下锄头,在苗周围挖了个圈。土是松的,带着股潮湿的泥土香,他一锄头下去,能感觉到底下有硬邦邦的东西。挖了约莫三尺深,薯药的表皮露了出来,紫褐色的,滑溜溜的,比他的胳膊还粗。

“这么大,怕是能有十几斤!”陈阿土越挖越起劲,锄头抡得飞快,汗珠子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泥土里,瞬间就没了影。挖到五尺深时,薯药的根部已经像个小瓦罐那么大了,他正想伸手去掰,忽然脚下一沉——身下的土突然往下陷,带着他整个人往下坠!

“不好!”陈阿土惊叫一声,想抓住旁边的松树根,可手刚碰到树皮,整个人就掉进了黑漆漆的洞里。耳边全是风声,还有泥土簌簌往下掉的声音,他闭紧眼睛,只觉得五脏六腑都要翻过来了。不知坠了多久,“咚”的一声,他摔在了软乎乎的东西上——是堆干枯的树叶,倒没摔疼,可周围一片漆黑,连点光都没有。

他挣扎着坐起来,摸了摸身上,锄头还在,麦饼却掉没了。仰头往上看,穴口只有一个小小的亮点,像颗星星那么大,根本爬不上去。“完了,春桃还等着我回去,阿囡还没见过爹呢……”陈阿土蹲在地上,声音有点发颤,可他转念一想,春桃还在家盼着,他不能就这么放弃。

他摸索着往四周摸,手指碰到了石壁,凉冰冰的,还带着点潮气。走了没几步,忽然摸到旁边有个窄窄的洞口,能容一个人爬进去。“说不定这洞能通出去?”他咬咬牙,趴在地上,往洞里爬。

洞壁很滑,偶尔有水滴下来,落在后颈上,凉得他一哆嗦。膝盖磨在粗糙的石头上,很快就破了,渗出血来,沾在裤子上,黏糊糊的。他爬了约莫半个时辰,胳膊酸得抬不起来,膝盖也疼得厉害,正想歇口气,忽然闻到一股淡淡的草木清香——不是山里的腐叶味,是新鲜的青草和花香!

他精神一振,加快了速度,又爬了几十步,眼前忽然透出点光亮。再往前爬了几步,洞口豁然开朗——他从一个石壁的缝隙里钻了出来,面前是一条河,河水清得能看见底下的鹅卵石,阳光洒在水面上,像撒了层碎金子。

河对岸是一片村落,青瓦白墙,不像他住的村子全是茅草屋。岸上的桑柘树叶子嫩绿嫩绿的,开着小小的白花,风吹过,叶子沙沙响,还带着股甜味。几个穿着素色麻布衣的人在田里耕作,衣服上没有补丁,布料看着就软和;还有个梳着总角的小孩,坐在河边钓鱼,鱼竿是细细的竹竿,鱼篓里装着几条银闪闪的小鱼,蹦蹦跳跳的。

陈阿土看得呆了——这地方怎么这么好看?比镇上的画儿还美,而且天气暖融融的,像三月里最舒服的时候,可他记得,尘世里已经快入夏了,山里的蚊子都出来了。

“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陈阿土回头,见是个白发老者,穿着件浅青色的长衫,手里拿着个竹篮,里面装着些野菜。老者的眼睛很亮,不像尘世里的老人那样浑浊。

陈阿土赶紧站起来,有些局促地搓了搓手,“老丈,我……我是山下的采药人,挖薯药的时候掉进了地穴,爬出来就到这儿了。我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您知道这是哪儿吗?”

老者闻言,脸上露出点惊讶,随即温和地笑了,“原来是尘世来的客人,我姓王,你叫我王翁就行。这地方叫‘青城别境’,离你住的尘世远着呢。走,先跟我回家,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王翁领着他过了河——河上没有桥,只有一艘小小的木船,王翁轻轻一推,船就飘了过去,一点声音都没有。到了岸上,陈阿土才发现,这村里的房子都是用竹子和木头盖的,没有一点烟火气,却闻得到淡淡的芝兰香。

王翁的家是座小小的竹楼,门口种着几株开得正艳的桃花,花瓣落在地上,没人扫,却一点也不脏。进了屋,王翁端来一碗饭、一碗汤,还有一小碟野菜。饭是胡麻做的,颗粒饱满,透着股清甜,闻着就让人流口水;汤是柏子煮的,清澈见底,喝一口,嘴里满是柏叶的清香;野菜是凉拌的,脆嫩爽口,一点也不涩。

陈阿土饿坏了,拿起筷子就吃,一碗饭很快就见了底。王翁又给他盛了一碗,“慢着吃,不够还有。”他又吃了两碗,才放下筷子,摸了摸肚子,只觉得浑身都暖烘烘的,之前的疲惫和饥饿全没了。

“多谢王翁,这饭真好吃,我从来没吃过这么香的饭。”陈阿土不好意思地笑了。

“这是别境的食物,吃了能养精神。你先在我家住几天,等身子缓过来了,我再带你去见这里的主事。”王翁说。

接下来的几天,陈阿土就住在王翁家。每天吃的都是胡麻饭、柏子汤,偶尔还有些他叫不上名的果子,红的、黄的,咬一口甜滋滋的。他发现自己的身子越来越轻——之前扛着锄头走几步就喘,现在从村头走到村尾,一点都不费劲,甚至能跳起来够到桑树上的桑葚。膝盖上的伤口也愈合了,连个疤都没留下。

第五天早上,王翁领着他往村东头走。那里有座小小的竹楼,周围种满了芝草,叶子是翠绿色的,上面还沾着露珠。竹楼门口站着两个穿素衣的女子,见了王翁,都躬身行礼。

“这是别境的主事,玉宸先生。”王翁轻声说。

陈阿土跟着王翁走进竹楼,里面很简洁,只有一张竹桌、几把竹椅,墙上挂着幅画——画的是青城山,却比他见过的青城山更秀丽,云雾缭绕,像是有仙人在里面。桌后坐着个穿月白长衫的人,面容温和,眼神却很亮,像是能看透人心。

“你便是从尘世来的采药人?”玉宸先生开口,声音很轻,却让人心里很静。

陈阿土赶紧点头,“回先生,我叫陈阿土,是青城山下的采药人,不小心掉进地穴,才到了这里。”

“这里是青城别境,是修仙之人居住的地方。你能来这里,也是一种缘分。”玉宸先生指了指桌上的盘子,里面放着几颗拳头大的果子,果皮是淡青色的,透着点莹光,“这是青华果,能助你养气。你伸手试试,能拿多少,便是你的缘分。”

陈阿土走到桌前,心里有点紧张,伸手去捧果子。他觉得能拿十几颗,可手一碰到果子,却只有三颗落在了他手里,其余的像是有股力气推着,怎么也碰不到。

“这便是你的分了。”玉宸先生笑了笑,“你初来乍到,还没有住处,就让王翁带你去西坡的竹屋住下。我派三个侍女教你修仙之术,你且安心学,若是能祛了尘念,便能在此长住。”

王翁领着陈阿土去了西坡的竹屋。竹屋不大,却很干净,里面有张竹床、一张竹桌,窗外就是竹林,风吹过,竹叶沙沙响,特别安神。没过多久,三个女子走了进来,一个穿青衫,一个穿素衣,一个穿紫裙,分别叫青瑶、素云、紫霞。

“我们是先生派来教你道术的。”青瑶性子最直,先开了口,“从今天起,每天早上你要对着朝阳吐纳,吸进清气,吐出浊气;上午跟着素云识药,别境的草药比尘世的灵,你得学会辨好坏;下午跟着紫霞学静心,坐在竹林里,不想尘世的事;晚上再练吐纳,直到月亮升到头顶。”

陈阿土点点头,心里有点期待——他以前只听说过修仙,没想到自己也能学。

接下来的日子,他就跟着三个侍女学道术。早上天刚亮,他就站在竹屋前的空地上,跟着青瑶吐纳:吸气时,感觉有股清凉的气从鼻子钻进肚子里,暖烘烘的;呼气时,又觉得肚子里的浊气全跑了出去,浑身都轻松。上午跟着素云去山里识药,素云会指着一株芝草说:“这是赤芝,茎是红的,能补气血;那是紫芝,茎是紫的,能安神。”他记在心里,把每种药的样子、用处都画在树皮上,怕忘了。下午跟着紫霞坐在竹林里静心,刚开始他总忍不住想春桃,想阿囡——春桃的奶够不够?阿囡的襁褓暖不暖?可紫霞教他,要是想尘世的事,就闭上眼睛,想竹林里的清香,想竹叶上的露珠,慢慢的,心里就静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陈阿土的道术越来越熟练。他能闭着眼睛,从竹林的这头走到那头,不碰断一根竹子;能一眼看出草药的年份,甚至能感觉到草药里的灵气;吐纳的时候,肚子里的那股暖气越来越足,走路时脚像踩着棉花,轻轻的,甚至能跳上三尺高的石头。

不知不觉,在别境已经住了一年。别境的草木总像三月里那样,嫩绿的叶子,盛开的花,没有春夏秋冬的变化,也没有白天黑夜的长短差异。陈阿土的身子越来越轻盈,脸上的皱纹少了,连手上的老茧都淡了些,看起来比刚来时还年轻了几岁。

可这天晚上,他坐在竹窗前,看着窗外的月亮,忽然想起了春桃。那月亮和尘世的月亮一样圆,他记得阿囡出生那天,也是这么圆的月亮。春桃当时躺在床上,抱着阿囡,笑着说:“阿土,你看阿囡的眼睛,像不像你?”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叹了口气。

“你怎么了?”青瑶正好进来送水,听见他叹气,停下脚步问。

陈阿土转过头,眼里有点红,“我想春桃,想阿囡了。我来的时候,阿囡才刚出生几天,现在……现在尘世里,她该会走路了吧?春桃一个人带孩子,肯定很辛苦,家里有没有钱买米?”

青瑶皱了皱眉,“你忘了先生说的?别境的一年,相当于尘世的三十年。你离开尘世已经三十年了,春桃说不定已经老了,阿囡也该有自己的孩子了,甚至……甚至她们可能已经不在了。你这是尘念未祛,才会想这些。”

“三十年?怎么会这么久?”陈阿土愣了,他觉得自己才来没多久,“不可能,我才学了一年道术,春桃怎么会老?阿囡怎么会有孩子?我要回去看看,我得确认她们是不是安好。”

“你回去也没用,尘世已经变了,你找不着她们的。”青瑶劝他,可陈阿土的主意已定,非要回去。

没办法,青瑶只好把这事告诉了玉宸先生。玉宸先生听了,没生气,只是叹了口气,“他心里有牵挂,就算留在别境,也修不成仙。让他回去看看也好,若是见了家人安好,尘念自会祛了;若是见不着,也能断了念想。”

第二天早上,玉宸先生给了陈阿土一个布袋子,里面装着三枚青华果,“你回去若是见着家人,就把果子给她们,能保她们健康长寿;若是见不着,就回来,别在尘世多留。”又让王翁撑船,送他到之前的洞口。

“你顺着洞爬回去,就能到尘世的青城山了。”王翁拍了拍他的肩膀,“若是想回来,就再到那株薯药苗的地方,往下挖,自然能找到洞口。”

陈阿土点点头,接过布袋子,弯腰钻进了洞口。爬洞的时候,他心里又紧张又期待——春桃,阿囡,我回来了。

这次爬洞没上次那么辛苦,他身子轻,很快就爬出了地穴。洞口的阳光有点晃眼,他眯了眯眼睛,发现周围的环境变了——之前的松树林还在,可那株薯药苗已经没了,地上只留下个浅浅的坑。远处的山下,多了很多房子,不是茅草屋,是砖瓦房,甚至还有几座两层的小楼。

他顺着山路往下走,路上遇到的人,穿的衣服也不一样了——有的穿棉布,有的穿绸缎,不像他穿的粗麻布。走了约莫一个时辰,终于到了自己住的村子。

村子里的路铺了石子,不再是泥路。他找了半天,才找到自己以前住的地方——原来的茅草屋不见了,变成了一座砖瓦房,门口挂着个木牌,上面写着“陈家”。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人,正坐在门口的石凳上纺线,手上戴着个银镯子,脸上满是皱纹,可眉眼间,还是他熟悉的样子。

“春桃?”陈阿土试探着叫了一声。

老妇人抬起头,看了他半天,忽然放下纺车,站起来,声音有点发抖,“你……你是阿土?你怎么回来了?你都走了三十年了,我还以为你……”说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陈阿土走过去,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很粗糙,却还是暖的,“我没死,我掉进地穴,去了个好地方,今天才回来。春桃,你还好吗?阿囡呢?”

“好,我好着呢。”春桃擦了擦眼泪,拉着他进了屋,“阿囡啊,她嫁给了村里的铁匠,生了两个儿子,现在都十几岁了,在镇上读书呢。你走后,我抱着阿囡,全靠邻居接济,后来阿囡长大了,懂事,跟着铁匠学打铁,日子才慢慢好起来。”

正说着,门外传来脚步声,一个中年妇人领着两个半大的小子走了进来。妇人穿着蓝布衫,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眉眼像春桃,也像陈阿土。

“娘,这是谁啊?”中年妇人问。

“这是你爹,你爹回来了!”春桃拉过妇人,“阿囡,快叫爹。”

阿囡愣住了,看着陈阿土,半天,才小声叫了句“爹”。两个小子也跟着叫“爷爷”,声音脆生生的。

陈阿土看着阿囡,又看着两个孙子,眼眶红了——阿囡长大了,成了家,有了孩子,春桃也安安稳稳的,他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他从布袋子里拿出青华果,递给春桃一枚,“娘,你吃了这果子,能健健康康的。”又递给阿囡一枚,“阿囡,你也吃,补补身子。”最后一枚,递给了最小的孙子,“乖娃,吃了这果子,以后不咳嗽。”

春桃和阿囡接过果子,咬了一口,只觉得清甜爽口,吃下去后,肚子里暖烘烘的,春桃觉得眼睛亮了些,阿囡觉得肩膀不酸了,小孙子之前总咳嗽,吃了果子后,也不咳了。

陈阿土在村里住了三天。每天早上,他跟着春桃去河边洗衣,听她讲这三十年的事——阿囡小时候生病,她抱着去镇上看病,走了十几里路;阿囡嫁人时,她哭了半宿,怕女儿受委屈;两个孙子出生时,她比谁都高兴。晚上,他坐在院子里,看着孙子在月光下跑,听阿囡讲镇上的新鲜事,心里满是踏实。

第四天早上,陈阿土对春桃和阿囡说:“我要走了。”

“你还要走?”春桃拉着他的手,舍不得。

“娘,我去的地方是好地方,能修仙,能长寿。”陈阿土笑了笑,“我不是不回来,我以后会常来看你们的。你们好好的,我就放心了。”

他又叮嘱了阿囡几句,让她好好照顾春桃,好好教孙子读书,然后才转身,往青城山深处去。这次他没犹豫,因为他知道,家人安好,他就能安心修仙了。

回到别境,玉宸先生正在竹楼里等他。见他回来,玉宸先生笑了,“你尘念祛了?”

陈阿土点点头,“回先生,我见了家人,她们都安好,我心里的牵挂没了,以后能安心学道术了。”

“好,那就好好学。”玉宸先生说。

后来,陈阿土在别境继续修仙。又过了几年,他能御风而行,想去尘世看看,只要踏起脚步,片刻就能到村里。他常躲在远处,看春桃坐在门口纺线,看阿囡给孙子缝衣服,看两个孙子背着书包去镇上读书。有时他会悄悄留下些别境的草药,放在陈家的窗台上——那些草药能治头痛、咳嗽,春桃和阿囡用了,身体一直很健康。

有人问陈阿土,修仙最难的是什么?他总是笑着说:“最难的不是吐纳,不是识药,是放下牵挂。可牵挂不是累赘,若是见了牵挂的人安好,那牵挂就成了修仙的助力——因为你知道,你要好好修仙,才能一直看着她们,护着她们。”

是啊,尘世的牵挂,从来不是修仙的阻碍,而是人心底最暖的光。只要那光能照亮回家的路,能让你知道“有人在等你”,就算走得再远,也不会迷失方向。而真正的幸福,从来不是独自一人得道成仙,而是你在乎的人都安好,你能带着这份安心,去追求更长远的美好。

2、元柳二公

元和初年的衡山,不像后来那般游人如织,山间的雾气总裹着松针的清苦,连风过竹林的声音,都比别处慢半拍。山脚下住着两个年轻人,一个叫元彻,一个叫柳实,是打小一起摸鱼捉鸟的交情。元彻生得清瘦,下巴上留着点细软的胡须,手里总攥着本翻得卷边的《水经注》;柳实则是个急性子,浓眉大眼,说话像打鼓,走山路时脚下生风,能把元彻落下半里地。

这年秋末,两人却都没了往日的闲心。元彻的叔父原在浙右做官,柳实的伯父也在那儿当差,谁知前些日子受李庶人案牵连,一个被贬去了欢州,一个发配到爱州——那都是千里之外的蛮荒之地,听说路上要渡好几片险海,还得穿过瘴气弥漫的密林,能不能活着到任都难说。

“不行,我得去看看叔父。”元彻把《水经注》往桌上一拍,指节都泛了白,“他老人家一辈子清廉,怎么能受这委屈?我得去给他送点棉衣,再带点治瘴气的药。”

柳实正蹲在门槛上磨砍柴刀,闻言“哐当”一声放下刀,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算我一个!我伯父最疼我,小时候总偷偷给我塞糖,这次我必须去。咱们俩一起走,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两人说走就走,元彻把家里的积蓄都拿了出来,买了两匹粗布棉衣、一篓治瘴气的草药,还有些干粮;柳实则打了个结实的布背包,里面装着水壶、火石,还塞了把磨得锃亮的短刀——怕路上遇到劫匪。收拾妥当,两人背着包袱,往南边走。

这一路走得苦。他们先搭了辆骡车到衡州,再换乘商船往廉州去。商船挤得像沙丁鱼罐头,晚上只能蜷在甲板上睡觉,海风裹着咸腥味,吹得人头疼。走了约莫一个月,终于到了廉州合浦县。这里靠海,码头上全是挑着鱼筐的渔民,腥味混着海风,扑面而来。

“明天就能登上去交趾的船,到了交趾,再往欢州、爱州去就近了。”元彻站在码头边,望着远处的渔船,总算松了口气。柳实则拉着个船夫打听:“大哥,明天的船稳不稳?我听说这海上风大,容易翻船。”

船夫拍了拍胸脯,嗓门洪亮:“放心!我这船跑了十年了,什么样的风浪没见过?明天一早开船,顺风顺水,保管你们三天到交趾。”

两人放了心,找了家最便宜的客栈住下。到了晚上,忽然听见码头方向传来箫鼓声,还有人在唱歌,热热闹闹的。柳实好奇,拉着元彻去看——原来是村里的人在祭海神,码头上摆着张供桌,上面放着整猪整羊,几个穿红布衫的巫师正拿着铃铛跳舞,周围围了一圈看热闹的人,他们船上的船夫和几个仆吏也在里面。

“走,咱们也去凑个热闹,沾沾海神的福气,明天一路平安。”柳实拉着元彻就往人群里挤。元彻本不想去,怕耽误明天赶路,可架不住柳实劝,只好跟着去了。

祭神的仪式热闹非凡,巫师唱着听不懂的歌谣,村民们跟着拍手,直到快半夜,才渐渐散了。两人回到客栈,刚躺下没多久,忽然听见窗外传来“呼呼”的风声——那风来得太急,像是有无数头野兽在咆哮,窗户被吹得“哐哐”响,连床都在晃。

“不好!是飓风!”元彻猛地坐起来,抓起衣服就往身上穿。柳实也醒了,刚想下床,客栈的门“砰”的一声被吹开,风裹着雨水灌进来,把桌子上的油灯都吹灭了。两人跌跌撞撞地往码头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船不能出事!

可到了码头,他们却傻了眼——原本系在岸边的船,缆绳已经断了,像片叶子似的在海里打转,被风浪卷着,往深海里漂去。船夫和仆吏们在岸上急得跳脚,可风太大,根本没法下海。

“我的包袱还在船上!”柳实急得大喊,想往海里冲,被元彻死死拉住:“别去!风这么大,下去就是死!”

就在这时,一个浪头拍过来,把船又往远推了推。元彻看着漂远的船,心里凉了半截——叔父还在等着棉衣,伯父还盼着草药,可现在,什么都没了。

可谁也没想到,第二天一早,风停了,雨也住了。元彻和柳实坐在码头边,正发愁接下来该怎么办,忽然看见远处的海面上,飘着个小黑点——像是他们坐的那艘船!

“快看!船回来了!”柳实指着黑点,激动得跳起来。两人赶紧找了个小渔船,划着去接。靠近了才发现,船上的帆破了,甲板上全是海水,可船身居然没怎么坏。船夫和仆吏们都躺在船舱里,脸色苍白,看见他们,才缓过神来。

“昨天晚上,船被风吹到了深海,我们以为必死无疑,结果漂到了一座孤岛旁边,风就停了。”船夫哆哆嗦嗦地说,“我们想等天亮了划回来,谁知你们先找来了。”

元彻和柳实松了口气,赶紧帮着把船划回码头,收拾了一下破损的地方,又买了些干粮和水。船夫怕再遇到飓风,想等几天再走,可元彻和柳实急着去看亲人,劝道:“昨天祭了海神,今天肯定平安,咱们赶紧走,别耽误了时间。”

船夫拗不过他们,只好在当天下午开船。船刚驶出合浦港,海面还是风平浪静的,可走了约莫两个时辰,天忽然暗了下来,海水也变得浑浊,浪头一个比一个大,拍在船板上,溅起的水花能打湿人的衣服。

“不好,又要起风了!”船夫大喊着,让大家赶紧放下帆。可已经晚了,一阵狂风突然袭来,船身猛地一斜,元彻没站稳,差点掉进海里,幸好柳实眼疾手快,一把拉住了他。

接下来的几个时辰,船就像一片叶子在浪里翻滚。他们看见巨大的鲸鱼从海里探出头,背鳍像座小山;还有背着硬壳的巨鳌,从船边游过,能清楚地看见它背上的纹路。浪头像雪堆似的砸下来,太阳在乌云里忽明忽暗,像个燃烧的火轮。船好几次撞在不知道什么东西上——后来才知道,是海底的蛟室,还有虚幻的蜃楼,撞上去时,那些蜃楼就像泡沫似的碎了。

“坚持住!咱们肯定能活下来!”柳实紧紧抓着船舷,对着元彻喊。元彻点点头,心里却没底——他从小在山里长大,没见过这么可怕的海,感觉下一秒船就要翻了。

不知漂了多久,船忽然“咚”的一声,撞在了什么东西上,然后就不动了。风也渐渐小了,浪头也平息了。大家趴在船板上,好半天才缓过神来,抬头一看——船漂到了一座孤岛上,岸边全是白色的沙子,岛上长着些不知名的树木,叶子是深绿色的,开着紫色的花。

“终于到岸了!”船夫激动得哭了出来。元彻和柳实互相搀扶着下了船,脚踩在沙子上,软乎乎的,总算有了点踏实感。他们沿着岸边走,想找些淡水和野果,结果走到岛中央的山坡上,看见一尊天王像——那像不知道是用什么石头雕的,莹白如玉,在阳光下泛着光,像活的一样。像前有个金炉,里面还有没燃尽的香灰,除此之外,岛上再没有别的东西。

“这岛上怎么会有天王像?难道以前有人来过?”元彻绕着天王像走了一圈,心里满是疑惑。柳实则蹲在金炉边,闻了闻香灰:“这香是好香,闻着心里都静了。”

两人正围着天王像看,忽然听见海面上传来“哗啦”一声——他们赶紧跑到岸边,看见一头巨大的野兽从海里探出头来。那兽的头有磨盘那么大,牙齿像剑戟似的,又长又尖,眼睛像两团闪电,亮得吓人。它四处看了看,像是在观察什么,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沉回海里,不见了踪影。

“我的娘,这是什么怪物?”柳实拍了拍胸口,声音有点发颤,“幸好它没上岸,不然咱们都得成它的点心。”

元彻也有些后怕,刚想说话,忽然看见海面上飘过来一艘小船——那船很奇怪,是用某种透明的材料做的,像水晶一样,船上站着个穿白衣的人,头发很长,披在肩上,手里拿着根玉笛。

小船很快靠了岸,白衣人下了船,走到他们面前,脸上没什么表情,声音却很温和:“二位可是从合浦来的元彻、柳实?”

元彻和柳实都愣住了——这人怎么知道他们的名字?柳实警惕地问:“你是谁?怎么认识我们?”

“我是水府的使者,奉水仙夫人之命,来接二位。”白衣人说,“刚才那海中巨兽,是水府的守卫,它不知二位是夫人要见的人,所以才出来巡查,让二位受惊了。”

两人还是半信半疑,可看着白衣人不像坏人,而且他们现在被困在孤岛上,也没别的办法,只好跟着白衣人上了水晶船。船划得很稳,一点都不晃,海水在船边流过,能清楚地看见底下游过的小鱼和彩色的珊瑚。

走了约莫半个时辰,前方忽然出现一座桥——那桥有几百步长,栏杆上开满了从没见过的花,红的、粉的、紫的,花瓣像薄纱一样,风一吹,就飘起淡淡的香气。

“这是百花桥,过了桥,就是水府了。”白衣人说。

元彻和柳实跟着他走上桥,刚走了几步,柳实忽然指着桥柱,小声对元彻说:“你看,那桥柱是用什么做的?”

元彻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吓了一跳——那些桥柱,居然是成千上万条龙和蛇缠绕而成的!龙的鳞片闪着金光,蛇的眼睛像宝石,它们一动不动,却让人觉得随时会活过来。两人不敢多看,赶紧跟着白衣人往前走。

走到桥中间时,他们又看见之前那只海中巨兽——不过现在,它已经身首异处,尸体浮在桥边的水面上。柳实忍不住问:“使者,这巨兽怎么死了?”

白衣人叹了口气:“它刚才对二位无礼,还想阻拦二位过桥,夫人怪罪下来,就把它斩了。它也是咎由自取,不知轻重。”

两人听了,心里更害怕了,不敢再多问。过了百花桥,眼前出现一座宫殿——那宫殿全是用珍珠和玉石砌成的,屋顶上的瓦片像鱼鳞一样,闪着莹光,门口站着两个穿绿衣的侍女,见了白衣人,都躬身行礼。

白衣人领着他们走进宫殿,里面很宽敞,地上铺着柔软的地毯,墙壁上挂着用贝壳做的画。殿中央坐着一位女子,穿着白色的长裙,头发上戴着珍珠做的头饰,面容美丽,眼神却带着点忧伤,想必就是水仙夫人了。

两人赶紧躬身行礼:“见过水仙夫人。”

“二位请起。”水仙夫人的声音很轻柔,“我请二位来,是有一事相求。”她说着,让侍女端来一把椅子,让他们坐下,又给他们倒了杯茶——那茶是淡绿色的,喝一口,嘴里满是清香,之前坐船的疲惫一下子就没了。

“夫人有什么事,尽管吩咐,只要我们能做到,一定帮忙。”元彻说。

水仙夫人从衣襟里拿出一个琥珀盒子,递给他们——盒子很小,只有手掌那么大,里面好像有个东西在动,隐隐约约像只蜘蛛。“我本是水仙,水府属阴,没有男子。多年前,我遇到一个番禺的少年,与他相爱,后来生了个儿子。可孩子还没满三岁,我就不得不把他送走——水府不能留男童,我只好把他托付给南岳神,让他做南岳神的养子。”

说到这里,水仙夫人的眼睛红了,声音也有些哽咽:“我儿子临走时,手里拿着一个玉环,那是我给他做的玩具,他很喜欢。前些日子,南岳回雁峰的使者来水府办事,我本想托他把这个琥珀盒子带给我儿子——盒子里是我用灵气养的‘忆蛛’,只要把盒子打开,我儿子就能看见我这些年对他的思念。可那使者收了盒子,却不肯帮忙,把盒子藏了起来,我多次派人去要,他都不肯还。”

她看着元彻和柳实,眼神里满是恳求:“我知道二位要去南岳方向,你们能不能帮我把这个琥珀盒子带到回雁峰下,找到使者庙,把盒子投进庙里的香炉里?只要投进去,我儿子就能收到,那使者也会受到惩罚。我知道这事会耽误二位的行程,可我实在没办法了,只能求二位帮忙。”

元彻和柳实对视了一眼——他们本来就是去探望亲人,回雁峰正好在南岳,绕不了多少路。而且水仙夫人这么可怜,为了儿子的思念都快哭了,他们怎么能不帮忙?

柳实先开口:“夫人放心,我们一定帮你把盒子送到!不就是去回雁峰的使者庙吗?我们顺路,一点都不耽误。”

元彻也点点头:“对,我们一定会办好这件事,让你儿子知道你的心意。”

水仙夫人听了,激动得站起来,对着他们躬身行礼:“多谢二位!你们的恩情,我不会忘。我送二位几句诗,以后若是遇到危难,只要默念这首诗,就能化险为夷。”她说着,轻声念道:“来从一叶舟中来,去向百花桥上去。若到人间扣玉壶,鸳鸯自解分明语。”

两人赶紧把诗记在心里。水仙夫人又让白衣人送他们回之前的孤岛,还送给他们一袋子珍珠:“这些珍珠,你们拿去换些盘缠,路上用得着。过会儿会有船经过孤岛,送你们去交趾,不会再遇到飓风了。”

两人谢过水仙夫人,跟着白衣人回到孤岛。刚上岸,就看见远处有艘商船驶来——正是往交趾去的。白衣人对他们说:“二位保重,我先回去了。若是以后有机会,咱们还能再见。”说完,就划着水晶船消失在海里。

元彻和柳实上了商船,把珍珠拿给船长看,船长眼睛都亮了,赶紧给他们安排了最好的船舱,还吩咐厨子给他们做最好的饭菜。一路上果然顺风顺水,没再遇到风浪,三天后就到了交趾。

他们在交趾买了两匹好马,先去了欢州探望元彻的叔父,又去爱州看望柳实的伯父。叔父和伯父见他们来了,都很激动,拉着他们的手,说了半天话。两人把带来的棉衣和草药交给他们,又留了些珍珠,让他们在当地好好生活,不用担心家里。

探望完亲人,两人就往回走,特意绕到南岳回雁峰。回雁峰下果然有座使者庙,庙里很安静,只有一个老和尚在扫地。他们按照水仙夫人的吩咐,把琥珀盒子投进了庙里的香炉里——盒子刚进去,香炉里就冒出一阵青烟,烟里隐约出现一个小男孩的身影,手里拿着个玉环,像是在笑。

“看来夫人的儿子收到了。”元彻笑着说。

柳实点点头:“咱们也算帮了个大忙,心里踏实。”

两人在庙里拜了拜,就下山了。走在路上,柳实忽然说:“你说,咱们这次遇到水仙夫人,算不算奇遇?要是没遇到她,咱们说不定还困在孤岛上呢。”

元彻想了想,说:“其实,不是奇遇找上咱们,是咱们愿意帮忙,才换来了好运。要是咱们当时怀疑使者,不肯跟他去水府,或者不肯帮夫人带盒子,说不定现在还在发愁怎么离开孤岛呢。”

柳实想了想,觉得很有道理:“你说得对,帮别人就是帮自己。要是那使者肯帮夫人带盒子,也不会受惩罚了。做人啊,还是得善良点,多帮衬别人,才会有好报。”

后来,元彻和柳实回到了衡山。他们把这次的经历讲给村里人听,大家都觉得很神奇。有人问他们,水府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多珍珠和玉石,水仙夫人是不是真的那么美丽。元彻总是笑着说:“水府的珍宝再美,也比不上人心的善良。咱们帮了水仙夫人,她也帮了咱们,这才是最珍贵的。”

再后来,元彻的叔父和柳实的伯父都平反了,回到了家乡。他们听说了元彻和柳实的经历,都很感慨:“你们能有这样的奇遇,是因为你们心里有善念。做人啊,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别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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