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铜都城所有的自由民,都发现了一件新鲜事。
在识字学堂前,阿月没有像往常一样,教孩子们写新的字。
而是带领着她那几十个最优秀的学生,人手一册用更薄的纸张抄写的《基础法典》副本,一遍又一遍地,高声地、整齐地吟诵着。
“公共财产神圣,私人财产不可侵犯!”
“偷窃一物,十倍偿还!再犯,罚做苦役!”
“禁止私斗,伤人必偿!断齿之偿,不同于断臂之罚!”
……
稚嫩而又清脆的童声,汇成一股洪流,在整个聚落的上空回荡。
每一个字,都像是被某种神秘的力量加持过,清晰地、有力地,钻进每一个正在劳作的成年人的耳朵里。
一开始,人们只是感到好奇。
但很快,这种日复一日的吟诵,就起到了潜移默化的、洗脑般的效果。
一个正在铺路的壮汉,随手拿了同伴放在旁边的一把石锤用,立刻就会有旁边的人半开玩笑地提醒他:“哎,当心了,这可是私人财产,乱拿要十倍偿还的!”
两个因为分肉不均而争吵的女人,正要像往常一样厮打在一起时,旁边立刻就会有孩子,学着阿月的样子,奶声奶气地喊道:“禁止私斗!伤人必偿!”
那两个女人立刻像被浇了一盆冷水,悻悻地收回了手。
律法,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只有少数人才能看懂的文字。
它通过这些“法典的吟诵者”的口,变成了一句句简单、上口、带着韵律的警告,渗透进了日常生活的每一个毛孔。
不识字的人,或许不懂得其中深奥的道理,但他们记住了这些“规矩”。
他们知道,有些事,不能做了。
而那些更聪明的人,尤其是矛、坚这些项目负责人,则敏锐地意识到了一个更深远的变化。
他们发现,自己手中管理队伍的权力,似乎被加强了。
以前,他们处理手下的纠纷,靠的是自己的威望和拳头。
现在,他们只需要指着那块律法之石,说一句:“法典上写着,不许这样。”就比他们吼上半天还有用。
律法,成为了他们最省力,也最权威的管理工具。
这也逼迫着他们,必须玩命地去学习那些自己曾经嗤之以鼻的文字。因为他们害怕,有一天,自己手下的一个小兵,会拿着一本《法典》,指着上面的某一条,来质疑他的某个决定。
那将是何等的羞辱。
整个铜都城,在一种奇妙的、由“吟诵”和“学习”构成的氛围中,进入了一种更有序的状态。
而检验这部《法典》成色的第一块试金石,很快就来了。
这次的冲突,发生在新移民和老资格的“神农司”之间。
起因,是一头牛。
那是一头从高山部落带来的母牛,在禾根的精心照料下,最近刚刚产下了一头小牛犊。
这头小牛犊,是铜都城自己繁殖出的第一批牲畜,金贵得不行。
然而,一个刚刚从新人营出来,被分配到农垦区干活的高山部落青年,因为实在太想念家乡的烤肉味道,竟然在夜里,偷偷地将这头小牛犊给宰了,还试图用泥土掩盖痕迹。
第二天,事情败露。
整个神农司,都炸了锅。
禾根更是气得浑身发抖,他带着几十个手持农具、怒气冲冲的老农夫,直接冲进了新人的居住区,将那个肇事的青年,当场抓获。
按照过去的部落习惯,偷盗如此珍贵的财产,唯一的下场,就是被活活打死。
禾根的人,将那个青年捆起来,就要动手。
但这一次,老祭司风,拄着她的羚羊角权杖,站了出来。
“等等!”她的声音沙哑,却异常坚定,“法典上写着,禁止私斗,更禁止私刑。他犯了罪,应该交给律法堂来审判!”
禾根看着这个同样德高望重的老妇人,愣住了。
“他杀了我们的牛!我们未来的希望!”
“他杀了牛,就该按法典来赔!而不是让你们的愤怒,来决定他的生死!”老祭司风毫不退让。
双方的族人,再次聚集起来,剑拔弩张。
但这一次,没有人敢轻易动手。
因为所有人的脑子里,都回响着那句“禁止私斗,伤人必偿”。
最终,双方僵持不下,只能将这个难题,交给了何维,和何维授权的“律法堂”。
铜都城第一次公开的、正式的审判,就在广场中央的“律法之石”前,拉开了帷幕。
阿月和老祭司风,这两个身份截然不同的“法官”,第一次并肩坐在一起。
她们的面前,放着那本神圣的《基础法典》。
何维,则作为最高仲裁者,坐在稍远一些的地方,他宣布,除非判决有重大争议,否则他不会干涉。
整个铜都城的自由民,都围了过来,黑压压的一片,所有人都想看看,这所谓的“审判”,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那个犯了罪的青年,被两个磐石卫队的士兵,押到了场地中央,跪在地上,浑身发抖。
禾根,作为“原告”,第一个站出来,愤怒地陈述着那头小牛犊的珍贵,和这个青年的罪行。
“那不仅仅是一头牛!那是我们铜都城畜牧业的火种!他毁掉的,是大家未来的肉和奶!”
他的话,引起了所有人的共鸣,人群中响起了一片对那个青年的咒骂声。
接着,作为“被告”,那个青年也在阿月的示意下,哭着说出了自己偷窃的理由。
“我……我太久没吃过肉了……我只想尝一点点……我不是故意的……”
他的辩解,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审判,进入了最关键的环节——量刑。
阿月和风长老,在所有人的注视下,缓缓地,翻开了那本《基础法典》。
“根据《法典》第一条:财产法。”阿月的声音,清脆而庄重,“牛,属于铜都城公共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其价值,远高于普通食物。偷盗并杀害生产资料,罪加一等!”
“根据《法典》第二条:伤害赔偿法引申。”风长老接着补充道,她的声音带着一种古老的威严,“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毁坏公共财产的严重性,等同于对集体造成了巨大伤害。其惩罚,应高于普通偷窃。”
两人低声商议了许久。
最后,阿月站了起来,当众宣布了判决。
“罪人,呼。偷盗并杀害公共财产——牛犊一头,证据确凿,其罪当罚!”
“经律法堂裁定,判决如下:”
“第一,呼,需以自身劳动力,对铜都城进行赔偿。罚其进入煤矿,进行为期一年的无偿采掘劳动,其间所得,全部上缴公共粮仓,以弥补牛犊的损失。”
“第二,鉴于其认罪态度良好,且其行为暴露了我们对新移民融入关怀的不足。免除其死罪。”
“第三,”阿月看向禾根,“作为失职的惩罚,禾根的神农司,下一个月的肉食配给,减半。因为,看管好公共财产,也是你们的责任。”
这个判决一出,全场哗然。
那个青年,保住了一条命,但未来一年,他将成为最辛苦的矿工,活得像一头牲口。
而禾根和他的农夫们,虽然出了气,但自己也因为失职,受到了牵连惩罚。
所有人都没想到,判决,会是这样一个结果。
它既惩罚了罪犯,又安抚了受害者,甚至还敲打了管理者。
最重要的是,它的每一个判罚,都有理有据,都能在那本翻开的法典中,找到依据。
这就是“法”的力量。
它不偏不倚,它对事不对人。
禾根愣了半天,最终,他对着阿月和风长老,低下了他那高傲的头颅。
“我……我服从判决。”
人群中,再没有任何的异议。
当那个被判罚的青年,被士兵带走时。
所有人的目光,都再次落在了那本薄薄的“书”上。
他们看着那本书,眼神里,充满了前所未有的敬畏。
因为他们知道,从今天起,真正统治这座城市的,不再是首领的意志,也不是某个人的拳头。
而是这本白纸黑字写下的、冰冷而又绝对公正的——《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