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这事就这么定下了,只是众人学习还需要时间,却不是能一蹴而就的。
如此过了两日,赵铁松不仅将麦穗带回了杏花村,就连赵顺生也一并带来了。
赵顺生在老爷子这里学了这些日子,虽然比不上孟虎,更比不上孟琛和齐元修,但也已经很是不错了。
赵铁松见他已经学下了本事,便带着他一道回了杏花村。
现在这有了这么好的机会,自己的儿子他自然也要提上一提。
于是,赵顺生便接下了孟虎以前提出过的活计。
那就是在出村中精选出种菜种的不错的人家的菜蔬,由他送往镇上。
如此,便不用孟琦和老太太日日去买菜了。
而孟虎现在同赵铁松一起管着烤肠的事,早已忙得脚打后脑勺,以往自己提出的这小小的生意,如今交给赵顺生,也算不得什么事。
毕竟如今烤肠的事才是大头。
而麦穗走后,孟琦便忙得脚不沾地,一天竟是得不了几分空闲。
以往麦穗在时她还不觉得,如今麦穗去了杏花村,她才发觉自己竟是早已习惯了有麦穗在一旁分担,原本就不算轻省的活计,如今倒显得更重了几分。
好在烤肠的事也没有花费太多功夫,不过一个月的时间,杏花村的一应事宜便已步入正轨,麦穗也回到了镇上。
孟琦握着麦穗的手,简直是两眼泪汪汪:“你可算回来了。”
麦穗近日里也整日不得闲暇,毕竟整个村子的人都等着她教导,最后还是赵铁松和孟虎看不下去,组织村里出了几个手巧的媳妇,率先由麦穗教会了,再让那些人去教村里其他人。
可即使如此,麦穗眼瞅着也憔悴了不少,瞧着整个人似乎都没有以前水灵了,就连那胖乎乎圆嘟嘟的小脸都似乎都瘦削了几分。
活像一棵失了水的小白菜。
这可不行。
这可是孟琦的徒弟兼好友,以麦穗如今的模样,她自然不能再压榨麦穗的劳动力,说不得还得给她好生补上一补。
再看如今的天气,已然是“树树皆秋色”*1,路旁的树叶已经干枯,时不时地打着卷儿落下,而院里的桂花树也已经满树披上了金黄,风一来,便簌簌地落了满地。
秋天好呀,秋天不正是进补的季节吗?
“夫四时阴阳者,万物之根本也”*2,而秋天,则更应养阴。
嗯,那不如就从黄豆炖猪蹄做起吧。
只是现在做却是有些来不及了,于是孟琦当晚只能挑了些饱满的黄豆,用凉水浸了,打算第二日用。
第二日,孟琦又特意与老太太起了一个大早,买来了猪蹄,还特意叮嘱了屠户帮忙斩成小块,毕竟屠户的刀到底是比自家的刀要锋利的多。
斩成块的猪蹄凉水下锅,再加入两勺料酒,随手丢两片生姜去腥,眼瞅着焯出沫子来了,便可捞出来冲干净备用了。
孟琦转过身,又抓了几块冰糖——看来这便是要炒糖色了。
糖色炒好后,再果断地下入猪蹄,待猪蹄变色后,便可加入香叶、桂皮、八角等炖肉的老伙计,接着便是酱油、盐和酒——还是那老几样。
只是这次的酒却是要选择上好的黄酒,多多地来上一些,毕竟黄酒和猪蹄最是相配。
只是可怜苏老爷子的酒坛,藏得再好也到底还是被孟琦几人找了出来,眼瞅着这道菜做完便就只剩个底了。
将锅里的食材同配料一同翻拌均匀了以后,孟琦回过身来加了两瓢水,大火烧开后转用小火炖煮。
半个时辰后就可以放入等待多时的黄豆了,加入黄豆后继续炖煮两刻钟,这黄豆炖猪蹄便做好了。
炖足了时辰的黄豆猪蹄喷香四溢,其间还夹杂着淡淡地酒香,麦穗看着那刚出锅的猪蹄,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其实这猪蹄本不用炖如此长的时间,只是孟琦到底顾念着家中的老人,这才将其炖得略软烂了些。
今日的猪蹄做得比往日还多上几分,除去自己家吃的和送去锦绣坊的,目前还多了不少,孟琦便打发老爷子家中负责洒扫的老仆给齐家送了去。
今天这猪蹄,送给周老夫人和程氏吃也是极为合适的。
孟琦安排了一圈,回过头来看见麦穗委屈巴巴的面孔,这才赶忙将猪蹄端上桌开饭。
这猪蹄炖出来色泽红润,油亮喷香,众人纷纷迫不及待地伸筷,各自夹起了一块猪蹄。
一口咬下,猪蹄中充满了酒香,又有猪蹄所自带的肥厚油润和肉类的荤香,再与那炖肉的老几样调料相互融合,最终形成了这令人颇为满足的美味。
而猪蹄的口感也一向与其他部位所不同,放入口中软糯滑口,因为炖的时候足够长,入口已有了微微的胶质感,嘴唇一抿便几乎要化开。
而那做配的黄豆也自有一番风味,入口是与猪蹄大不相同的糯,还带着自身浓浓的豆香,吃起来倒也不费什么劲。
虽然老爷子和老太太身子骨硬朗,牙口也尚算得上不错,可毕竟年纪大了,这牙还是省着点用。
只是这吃着吃着,老爷子总觉得这味道似乎有些熟悉。
可这不应该啊?这还是他第一次吃孟琦做的猪蹄,这熟悉感是从哪来的?
老爷子心觉不妙,终于想起了自以为藏得很好的那坛子酒来。
迎着老爷子投来的充满了质疑、明悟、愤怒等诸多复杂情绪的目光,孟琦嘿嘿一笑,有些心虚地低下头避开了老爷子的目光。
老爷子不再怀疑——果然是你!
“好你个孟琦,原以为是个乖的,竟也……竟也……”
老爷子说不出话了,因为老太太正一把掐在了他的大腿上。
众人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老爷子说话突然打起了磕巴。
老太太温柔地接话:“竟怎么了?怎么不说了?”
老爷子咽下了那半截话,露了一个假笑出来,面露告饶地看着老太太说:“没什么,只是这猪蹄做得竟然这般好吃,不愧是我的孙女。”
老太太满意地收回了黑手,然而心中却暗啐了几声——偷藏酒本就不对,如今阿琦做了菜,吃都吃了,又不曾进了旁人肚子里,拉张老脸给谁看?
要她说,她还觉得阿琦做得好呢。
老爷子咂咂嘴,虽然心疼那酒,但这猪蹄倒也是真好吃,不算辜负了自己的酒,于是便也不再生气。
只是当天晚上孟琦的课业足足多了原来的一倍。
孟琦苦着脸写到半夜,暗暗决定以后老爷子的酒都将被她拿来做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