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器呢?”陈默问。
“扔进了城北的化粪池,具体位置我可以带你们去找。”周炳文回答。
“动机?”陈默盯着他的眼睛。
周炳文的嘴角微微牵动了一下,那似乎是一个微笑的雏形,但很快消失了。“他该死。”
“为什么?”
这次,周炳文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道:“陈警官,你熟悉刑法吗?”
陈默眯起了眼睛。
周炳文并不需要他回答,自顾自说了下去,语气依旧平稳,却带着一种冰冷的、剖析式的意味:“我研究过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根据司法实践,如果有自首情节,并且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取得谅解,通常不会判到无期或者死刑,一般在十年到十五年之间浮动。”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陈默和虞倩略显僵硬的脸,继续道:“当然,我指的是单个罪名。如果涉及多个受害者,情况会复杂一些,但量刑上,依然有操作空间。我计算过,以我的情况,最终量刑,大概率不会超过十五年。”
虞倩记录的笔停了下来,她抬起头,难以置信地看着周炳文。陈默放在桌下的手,指节微微收紧。
“你研究这些,就是为了杀人?”陈默的声音低沉下去。
周炳文终于露出了一个清晰的、浅淡的微笑,那笑容里没有任何温度,只有一种智识上的优越感,或者说,是一种对规则了然于胸并决定利用它的冷静。
“不全是。”他轻轻摇头,“更重要的是,我需要确定,惩罚是在我可接受范围内的。因为……”
他身体微微前倾,隔着审讯桌,看着陈默,一字一顿地说:
“她、们、该、死。”
短暂的沉默后,周炳文靠回椅背,用一种近乎闲聊的语气补充道:“而且,按照现在的减刑政策,表现好的话,实际坐牢的时间,可能更短。说不定,我只用坐几年牢就出来了。”
“几年?”虞倩忍不住出声,声音里带着压抑的愤怒,“你杀了人!三条人命!”
周炳文看向她,眼神里没有任何波动,仿佛只是在纠正一个事实陈述:“目前是三条。但法律上,会一条一条算。而且,我有自首,配合调查,态度良好。”
陈默缓缓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他见过形形色色的罪犯,有穷凶极恶的,有悔恨交加的,有精神异常的,但从未见过如此……理直气壮的。他不是在挑衅,不是在炫耀,他是在陈述一个他经过精密计算后得出的“结论”。他将杀人这件事,变成了一道法律算术题。
“孙秀英,钱慧,也是你杀的?”陈默问。
“是。”周炳文坦然承认,“手法类似。细节我可以慢慢说。”
“为什么是他们?”陈默追问,“你刚才说,‘她们’该死。孙秀英和钱慧是女性,赵明是男性。你的动机到底是什么?”
周炳文脸上的笑容收敛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深沉的、难以言喻的情绪,像是凝固的恨意,又混合着某种扭曲的正义感。
“她们,代表了某种……罪恶。”他的声音低沉下去,“一种法律无法触及,或者无法给予相应惩罚的罪恶。至于赵明……他属于另一个范畴。但本质上,他们都一样。”
他抬起手,用指尖轻轻敲了敲自己的太阳穴:“法律有盲区,陈警官。当法律缺席的时候,总需要有人来做点什么。我,只是在填补空白。”
审讯室里再次陷入死寂。周炳文的话像冰冷的毒蛇,缠绕在每个人的心头。
他不仅仅是个杀人犯,他是一个信奉自己那套扭曲正义观的“执法者”,并且,他利用自己对法律的精通,为自己规划好了“代价”,并坦然接受。
一个“合法”的凶手。
陈默看着周炳文那双在镜片后显得格外冷静,甚至有些空洞的眼睛,知道这一次,他们面对的,绝不仅仅是一桩连环杀人案。
周炳文被带下去暂时收押后,老李一拳砸在观察室的墙壁上,发出沉闷的响声。“妈的!疯子!还是个懂法的疯子!”
虞倩合上记录本,脸色难看:“他根本不在乎坐牢,他甚至早就计算好了刑期。这算什么?用几年的自由,换他认定的‘正义’?”
陈默站在单向玻璃前,看着周炳文被带走时那依旧挺直的背影,缓缓说道:“他在乎的不是正义,是他自己定义的‘清算’。法律对他来说,不是准则,而是可以计算成本和收益的工具。他钻的不是法律的空子,他钻的是人性对‘罪与罚’衡量标准的空子。”
“清算?清算什么?”老李烦躁地抓了抓头发,“孙秀英,一个退休老会计,能有什么十恶不赦的罪行?钱慧,一个幼儿园老师,平时口碑不错。赵明,做生意是有点滑头,但也不至于到该死的地步吧?”
“这就是关键。”陈默转过身,眼神锐利,“周炳文不可能无缘无故认定这三个人该死。他们之间,一定存在某种我们还没发现的联系,一种在周炳文扭曲的逻辑里,足以判处死刑的联系。找到这个联系,才能弄清楚他真正的动机,也才能确定……是否还有下一个潜在受害者。”
他停顿了一下,加重了语气:“而且,我怀疑,他选择自首的时机,也有问题。第三起案子刚发生,我们毫无头绪,他就主动出现。太干脆了,干脆得像是在……完成计划中的一步。”
专案组迅速行动起来,兵分几路。一队负责彻底核查周炳文的背景、社会关系、经济状况、网络活动痕迹,寻找他与三名受害者之间可能存在的任何交叉点。另一队则针对三名受害者,进行更深层次的背景挖掘,不放过任何一点可疑的过往。
陈默和虞倩再次提审了周炳文。但这一次,周炳文对于动机问题,保持了缄默。
“动机很重要吗?”他反问,“我承认了杀人事实,提供了作案细节,甚至愿意配合指认现场,查找凶器。法律程序上,这已经足够了。至于我为什么杀他们,这是我的隐私,或许也是他们应得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