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五点,天边刚刚泛起一丝鱼肚白,空气里还带着夜的凉意。
东昌电影院旁那条幽深的巷子,已然是人影憧憧,像一条缓慢涌动的暗河。
沈凌峰轻车熟路地走到巷口,一个叼着烟的瘦高个男人依旧站在老位置,双眼警惕地扫视着周围。
他是黑市的“门卫”,负责收“进门费”,也负责放风。
沈凌峰从口袋里摸出早已准备好的五分钱硬币,塞进对方手里。
男人看清是他,嘿嘿一笑,麻利地侧身让开一条道。
沈凌峰正盘算着,晚上要去郑秀和刘小芹家吃开灶饭,自己该带点什么礼物过去。
这可是人家乔迁新居的头一顿饭,意义非凡,空着手去绝不合规矩。
更何况,上次自家小院开灶时,她们两家也都是带着东西上门的。
人情往来,有来有往才能长久,这个道理他懂。
刚走进巷子没多久,沈凌峰就察觉到气氛不对。
往常这个点,巷子里的人们都行色匆匆,低头交易,生怕被人盯上。
可今天,巷口不远处却围了一大圈人,一个个伸长了脖子,对着圈子中心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他一眼就瞥见了人群外围一个熟悉的身影——票贩子张文华。
这家伙正踮着脚,伸长了脖子往里瞅,一脸的兴致勃勃。
沈凌峰走上前,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腰。
“张叔。”
张文华正看得起劲,被人一拍吓了一跳,回头一看,见是沈凌峰这个“小财神”,脸上的紧张瞬间化作了菊花般的笑容。“哎哟!是小峰啊!你可今天怎么来了?”他立马哈下腰,声音压得极低。
“来看看有什么好东西卖。”沈凌峰把目光投向人群中央,“这里怎么回事?”
“嗨,别提了。”张文华撇撇嘴,凑到沈凌峰耳边,用只有两人能听见的声音说,“一个乡下来的老头,在卖狗呢!这年头,人都快吃不上了,谁还有闲粮喂狗啊。而且这卖狗的,开价更是吓死人!”
沈凌峰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
经他这么一说,沈凌峰也来了兴趣。
他仗着自己身形小,像条泥鳅似的从人群的缝隙里钻了进去。
只见人群中央的空地上,一个老汉蜷缩着身子,蹲在地上。
老汉衣衫褴褛,脸上布满了沟壑般的皱纹,一双眼睛浑浊无光,透着一股深深的绝望。
在他身旁,趴着一只大母狗。
那狗瘦得吓人,一身青灰色的毛发暗淡无光,紧紧贴在身上,肋骨一根根清晰可见,活像一具披着皮的骨架。它有气无力地趴着,脑袋枕在前爪上,唯有一双耳朵还警惕地竖立着。
旁边,一个破旧的木箱里,三只毛茸茸的小狗崽挤作一团,正呼呼大睡。它们倒是长得圆滚滚、胖乎乎,与旁边瘦骨嶙峋的母狗形成了鲜明对比。
一个穿着工装背心的中年男人正撇着嘴,对着老汉嘲讽:
“我说老头儿,你是不是穷疯了?就这么一条瘦狗,还有三只没断奶的奶娃子,你张口就要八十块?你怎么不去抢啊?”
另一个闲汉也跟着起哄:“就是!现在猪肉黑市价才七块一斤,你这狗浑身上下能剔出三斤肉不?二十块钱我都嫌贵!”
“老伯,要不便宜点卖我一只小狗崽?带回去给我儿子当个玩意儿,过年还能杀了打打牙祭。”有人嬉皮笑脸地开着玩笑,“俗话说得好,‘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嘛!”
这话一出,那卖狗的老汉身体猛地一颤。他抱着母狗的手臂收得更紧了,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抹深切的痛苦。他低下头,用满是老茧的脸颊蹭了蹭母狗的头,嘴里喃喃自语,声音细微得几乎听不见。
“伙计啊……要不是家里实在揭不开锅了……我哪舍得卖你啊……”
母狗似乎听懂了主人的话,艰难地抬起头,用脑袋蹭了蹭老汉的手臂,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呜咽声,眼神里充满了依恋与不舍。
这是……狼青!
而且是血统极其纯正的狼青犬!
沈凌峰的脑海中瞬间浮现出关于此犬种的信息。
狼青,并非一个随意的称呼,它特指由狼与狗经过数代优选培育而成的特定品种。它们继承了狼的凶猛、警惕、强悍的领地意识,又兼具了狗的忠诚、聪慧与服从性。
这种犬,是天生的护卫。
一只训练有素的纯种狼青,其威慑力远胜十个保安。
而且这种狗适应力极强,耐粗饲,无论是酷暑还是严寒,都能保持旺盛的精力。
沈凌峰心中陡然一动。
他不动声色,悄然开启了“望气术”。
一瞬间,眼前的世界变了模样。
所有嘈杂的人影都化作了灰白色的气团,唯有生命体才散发着独有的光芒。
围观的众人头顶,是稀薄而杂乱的白色“生气”,而地上那卖狗的老汉,他的“生气”更是暗淡如灰,边缘甚至泛起了丝丝黑气,这是气运衰败的征兆。显然,他家里的困境比他口中说的还要严重。
沈凌峰的目光,最终落在了那一窝狗身上。
那只瘦骨嶙峋的母狗,头顶的“生气”光团同样微弱,那是体虚和饥饿到了极点的表现。
而那三只狗崽,则完全是另一番景象!
它们头顶的生气光团,简直像是三盏明亮的小灯泡,旺盛得有些刺眼。显然,母狗将所有能搜刮的营养都给了它们,自己却在走向衰亡的边缘。
等等!
沈凌峰的瞳孔微微一缩。
他发现,在那三团光芒中,居于最左侧那只灰青色的狗崽,头顶旺盛的白色“生气”团中,竟然还缭绕淡淡的金丝。
这是……初具灵性的征兆!
沈凌峰的心跳陡然加速。
他脑中立刻闪过自己刚盘下的那座沈家大宅,以及从远洋渔船上“缴获”来的、至今还堆在厢房里的大批战利品。
虽然厢房里外都上了锁,可真要被有心人盯上,区区一扇木门又能挡得住谁?
他一直为这事犯愁。
找人看家护院?那这个秘密据点不就等于昭告天下了。
自己天天守着?更不现实,他还有太多事要办。
可现在……
沈凌峰的目光落回那一窝狼青身上,眼神骤然亮了起来。
这不就是老天爷送到眼前的最佳答案吗?
有这么一窝凶猛又绝对忠诚的狼青看家,比什么门锁都管用!单凭它们那股子警惕和凶悍劲儿,就足以让所有宵小之辈望而却步!
他瞬间打定了主意,不再有半点犹豫。
沈凌峰立刻转身挤出人群,一把拉住了还在伸长脖子看热闹的张文华。
“张叔!”
“欸,小峰,怎么了?”张文华正看得起劲,被他猛地一拽,有些发懵。
沈凌峰不容分说,直接将他拉到一旁僻静的角落,迅速从内兜里掏出一叠纸币,不由分说地塞进了张文华的手里。
“张叔,这里是八十块钱,你帮我把那一窝狗,连大带小,全部买下来!”
张文华被沈凌峰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搞得一愣,低头一看手里的东西,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那是一叠崭新的“大黑十”,整整八张,带着油墨特有的香气,仿佛有种让人心跳加速的魔力。
八十块!
这可是一个普通工人两个多月不吃不喝才能攒下的巨款!
张文华彻底傻眼了。上个星期帮着牵线搭桥买下那座沈家大宅,他得了足足一百块的“介绍费”,已经让他觉得这位小主顾神秘莫测,出手阔绰得吓人。
可现在,就为了买条瘦不拉几的土狗和几个狗崽子,他竟然眼皮都不眨一下,又甩出了八十块!
“小……小峰,你这是干什么?不值当啊!那大狗看着都快不行了……”
“张叔,我早想买几条狗养着看家了。”沈凌峰看着张文华惊愕的表情,平静地笑了笑,“今天正好碰见,我看这窝狗就挺有缘分的。”
他顿了顿,声音压得更低,语气却不容置疑:“这事儿还得您出面。我一个小孩子,拿着这么多钱去买东西,太扎眼。您是这儿的老人儿,由您去谈,谁也说不出什么来。”
他特意在“老人儿”三个字上加重了语气,既是恭维,也是提醒。
张文华是聪明人,瞬间就懂了。
这小主顾是不想自己露面。也对,一个看着才八九岁的小娃娃,随手掏出八十块巨款去买几条土狗,这事儿要是传出去,明天就得招来无数窥探的目光。
再说了,这么个出手阔绰的金主,要是被同行知道了半路截胡,那他张文华哭都没地方哭去。
“好!我明白了!”他把钱往怀里一揣,“这事儿包在我身上!一会儿,这狗送哪去?沈家大宅?”
“嗯,要是您怕管不住狗,就让那老人家一起去。”沈凌峰叮嘱道,“您就在沈家大宅门口等我,我买点东西,马上就到。”
“行,小峰,你先去忙吧!这事儿就包在我身上!”
说罢,张文华整了整衣领,像一个即将上战场的将军,深吸一口气,转身便挤进了熙熙攘攘的人群,直奔那卖狗的老汉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