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目县令
清朝康熙年间,溧水知县某甲是个贪官,某甲在溧水知县任上,贪赃枉法,暴敛横征,草菅人命,滥施酷刑,弄得溧水百姓民不聊生,百姓深以为苦。
这某甲生性好吃,尤其喜欢吃鹅,于是他特意命人在县衙之中养了几十只大鹅,供其食用。
某天某甲闲来无事,信步走到了鹅棚之中来看鹅,忽而鹅群之中有只大白鹅口作人言说:“你这狗官,前天吃了我儿子,昨天又吃了我妻子,我今天就要和你拼命。”说着,大白鹅扑腾双翅一飞而起,用鹅嘴将某甲的左眼啄瞎了。
仆人们赶紧来救,某甲又疼又怒,当即命令仆人们将这只大白鹅抓起来杀了。大白鹅见状,扑腾双翅飞到房顶上又口作人言说:“大仇已报,洒家去也!”说罢,振翅飞走了。
仆人们找了一天,也没找到这只大白鹅。某甲左眼瞎了之后,他遍寻名医,服下方药无数,终究没能治好。此事传开,乡民们为了嘲讽某甲,于是为其取了一个绰号叫做独目县令。
因为这绰号奇特,后来江淮总督也听说了此事,江淮总督心中好奇,于是特意找人了解此事的来龙去脉。江淮总督于是对这县令某甲十分好奇,便派手下去查一查这某甲为官声誉如何。
手下一查发现某甲在溧水知县任上贪赃枉法,胡作非为。于是将情况如实报告给了江淮总督,总督听后大怒,立即命人将某甲革职查办,后来又将某甲砍头示众。
某甲平生喜欢吃鹅,最后竟因为一只鹅而断送性命,可见天道循环,也是奇事一桩。
土中童
清朝康熙年间,溧水城南有个平民陈七,某天,陈七在家门口空地之上新凿一口水井。陈七用铁锹掘土,入地一丈,忽而在土中掘出一口大缸,缸中有个小孩,眉清目秀,身上穿着一件红肚兜。
小孩见了人,头上的辫子便立即翘了起来,如一根木棍一样立在头顶。陈七见了心中奇异,于是陈七伸手想将这个小孩从缸中抱出来。陈七的手刚一碰小孩,小孩身上就冒出一股白烟,随即小孩就凭空消失不见了。
此事在城中传开,乡民们都不知道那个小孩是什么精怪。后来,一个博学多闻的老翰林解释说:“那个土中小孩是一种精怪,名叫土中童,形似小孩,穿一件红肚兜,擅长土遁,可在土中任意往来,无拘无束。土中童见了人,头上的辫子便会翘起来,立在头顶,如果此时,人立刻用剪刀剪断它头顶的辫子,它便会视剪断它辫子的人为主人,听命于剪断它辫子的人。
人便可以命令它用土遁去有钱人家中偷取金银。因为这土中童会土遁,可以在土中行走,来无影,去无踪,神不知,鬼不觉。也无人可以发现偷金银的是土中童这种精怪,更不会追查到驱使它的主人身上。
瓜异
清朝乾隆年间,某年夏日,溧水城内外的瓜田中的西瓜,忽而都长成人的形状,五官七窍四肢皆俱,百姓们不敢吃这种西瓜,以为不祥之兆。
果然,这年秋天,天上忽而一连下了十几天的大暴雨,城中闹起洪水,州县几成泽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