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眼泛光。
这也太好吃了吧!
这简直是她吃过最好吃的烤兔肉。
肉香在嘴里爆开,肉质紧实一点也不柴,脆皮还带着一丝丝的焦香,混合着盐的咸鲜,还有……
一股淡淡的香味?
这股香味龙瑶没有尝出来,大口大口咬了几下,直到腮帮子都塞得鼓鼓囊囊。
阿丑扯下另一个兔腿,慢条斯理地吃着,看着龙瑶狼吞虎咽的吃相,不由得道:“慢点吃,没有人跟你抢。”
“你%……放¥%……什么%¥……”龙瑶嘴里嚼着东西,说话也是含含糊糊,只是一双眼睛亮得惊人。
“你嘀嘀咕咕说什么,咽下去再说。”
龙瑶嚼了几下口,狠狠咽了下去,堵在喉咙有点噎,空着的手握拳垂在胸口,这才将这一口吞下去。
龙瑶道:“我说,你放了什么东西,为什么这么香?”
阿丑捡起手边一个油纸包,递给龙瑶。龙瑶接过来,低下头仔细地闻了闻,这股香气瞬间打开记忆的闸门。
紫苏!
阿丑道:“之前在山上发现的。风干的叶子碾碎后,香气反而更浓了,偶尔吃东西的时候放一些进去,整个食物都带香气。”
龙瑶忽然想到什么,捧着那纸包嘿嘿笑起来。
阿丑疑惑:“笑什么?”
龙瑶嘿嘿道:“你又帮了我一次。”
阿丑:?
龙瑶没有解释只是说了一句:“下次我做馄饨给你吃。”
***
龙瑶万分确定最后差的这一味就是紫苏。
当时龙瑶去白沙滩的时候,也确确实实注意到紫苏。但是却没有当回事,平常在吃紫苏的时候,都是吃新鲜的叶子,并没有想到过,要将它风干磨成粉。
等到龙瑶一回来,就迫不及待重新做了一碗馄饨。
这一次经过改良后,在加了白芷的基础上又加上了紫苏粉。做好后,龙瑶尝试了一下,这个味道实在好吃得令人惊喜。
她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的馄饨。
一时间竟然还有些跃跃欲试。
龙瑶迫不及待地用大勺盛了一勺馄饨放在瓷碗中,两只手端着碗就要给金婆婆送去。
彼时天色已经黑下来,金婆婆的小屋里正亮着灯,窗上映出佝偻的身影。
龙瑶将馄饨端过去给金婆婆。
金婆婆看着眼前的馄饨,和忙了一整晚的龙瑶,道:“你这孩子,这么晚了还在忙,真是辛苦了。”
龙瑶道:“没什么辛苦的,既然答应您,就应该办到。婆婆你尝尝这次的味道好不好吃。”
金婆婆点了点头,拿起完整的汤勺盛了一个馄饨送进口中。
馄饨被咽下去的那一刻,金婆婆什么反应都没有,脸上也是面无表情,整个人就好像石化了一样。
龙瑶一看到金婆婆这个表情,便知道她又失败了。
看来她还是没能还原出原来的味道。
做出这么多努力,结果还是没能成功,虽然这样的结果很让挫败,但是龙瑶是不会放弃的。毕竟已经花费了这么多时间和精力,总不能白白浪费。
短短一瞬间,龙瑶经过短暂的挫败,又迅速给自己打气。
龙瑶抬头,意外地发现金婆婆眼眶竟然泛起了红,眼中蓄水雾,似乎是哭了。
龙瑶有些无措,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便立刻开口问道:“婆婆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闻言,金婆婆这才回过神儿来,手里捧着那碗馄饨,只是摇了摇头:“没事,什么事都没有。”
“可是……”你都哭了。
“老婆子只是感慨……”金婆婆伸手抹去眼角的湿润,转过头看着龙瑶:“这个味道已经好久没有吃到了,阿瑶啊,你做到了。”
龙瑶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
金婆婆却认真地道:“这个味道就是以前老头做出来的味道。”
成功来得让人有些猝不及防,龙瑶也是缓了一会儿才接受这个事实。
龙瑶再次向金婆婆确认道:“真是这个味道吗?”
“是,我吃了一辈子的馄饨,这个味道能尝得出来。是一模一样。”金婆婆脸上带着和蔼的笑容,她继续道:“这个味道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金婆婆看着静静躺在清亮面汤的馄饨,思绪也跟着远去。
金婆婆还是个少女,那时候家境实在贫寒。贫穷便也算了,若是家中和睦苦日子也不是熬不下去。
最难的便是家穷,爱也少。
金婆婆从小长到大的村里很小,虽然村子小,却有一个富户,是一个姓张的屠夫。
那时候大家对于富户的定义也很直白。在这个破破烂烂,所有人都吃糠咽菜的地方,张屠夫却三天两头能吃肉,自是富得不得了的富户。
张屠夫脾气暴,性格差,嗜酒如命,喝了酒便如同失了理智一样,对旁人拳打脚踢。张屠夫成过五六次亲,几个娘子都在他醉酒的时候被打死了。
似乎是习惯了,之后被打死的女人,第二天就被卷了草席,直接扔出来,甚至没一处好好安葬的地方。
就连村里人也习惯了,只道这些女人命不好。人死了没多久,还有不少人上赶着将女儿嫁过去。
于是金婆婆便被父亲卖给了张屠夫,要做他不知道第多少位娘子。
金婆婆是不愿意。
成婚的前一天,她用藏好的尖石,在捆在身上绳子上磨一天绳子,总算是割断了。
她跑了。
其实她也不知道要跑去哪儿,只是那个时候她知道的事是,如果继续留在这里,迟早有一天会死在这个男人的拳头之下。
总之要跑,一定要跑。
她跑了很久,饿了吃野果,渴了便趴在溪水边喝水,整个人从身体到精神都绷得紧紧,不敢懈怠一点。
直到肚子里一股一股酸水,整个嘴巴都是苦涩的,后来饿过劲儿,肚子又开始一抽一抽,痉挛的疼。
金婆婆蹲在地上,捂着肚子。
来往的行人很多,却没有一个人在她面前停下脚步。
金婆婆疼得脑门直冒冷汗,死咬牙忍耐着。
忽然眼前递过来一个碗。
清亮的面汤,圆滚饱满的馄饨静静地躺在上面,翠绿的葱花点缀在尚有油星的汤水中,散发出淡淡的芝麻油的香气。
“饿了吧,吃一碗馄饨,暖和一下。”递来馄饨的人同她这么说了一声。
饿得狠的金婆婆直接抱过馄饨,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自从她从家里逃出来,逃得匆忙,身上一文钱都没有带。没有钱,就买不到吃的。
金婆婆只能在路边的树上摘一些野果吃,那些野果又酸又涩,有时候吃完肚子还会痛,但是不吃又只能饿着,只能硬着头皮往嘴里塞。
这一碗馄饨,是她自逃出来后吃到的第一顿正经的饭。
那人看到她吃得狠,不由得道:“你是从哪里来的,逃难来的?”声音中带着调笑。
金婆婆那时候还是个单纯的姑娘,只觉得这个人给了她馄饨吃,便是个好人,嘴里塞满了馄饨,含含糊糊说了自己的村子。
“没听说过。”那人皱了皱眉,对于这个陌生的村子,是一点印象也没有。看着眼前的姑娘,浑身脏兮兮,言语轻松地道:“看你这样子,是受人欺负了?”
金婆婆点了点头。
那人笑了笑:“那你来这里便是来对了,在通榆很安全,没有人会逼人做你不想做的事情,你再也不怕被人欺负了。”
金婆婆怔了怔,这才从碗里抬起头。
“真的不会有人逼我做不想做的事情?”
“嗯,你自由了。”
“自……由……”
金婆婆喃喃着两个字,低下头,泪水顺着脸颊,她将剩下的馄饨塞进口中,混着眼泪。
那是她第一次吃老金家馄饨,也是第一次尝到自由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