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娣同宿舍的林薇,是个从大城市来的姑娘,烫着时髦的卷发,衣柜里总挂着花裙子。两人刚住一起时,林薇总笑话招娣的蓝布褂子“像我妈那个年代的”,但相处久了,倒成了宿舍里最亲近的人——林薇佩服招娣的韧劲,招娣也喜欢林薇的直爽。
只是林薇的日子过得风风火火,周末总不见人影,要么跟着朋友去校外的歌厅唱歌,要么跟不同的男生去看电影。有回半夜回来,她带着酒气往床上一躺,看着还在灯下看书的招娣,忍不住笑:“我说梁招娣,你这天天抱着书本,不觉得闷得慌?”
招娣笔尖一顿:“看书不闷,能学到东西。”
“学到东西能当饭吃啊?”林薇坐起来,晃着手里的发卡,“你看咱们系的张磊,追你追得那么紧,人长得不差,家里条件又好,你就不动心?”
招娣摇摇头:“我上大学是来念书的,不是来谈恋爱的。”
“哟哟哟,”林薇凑过来,捏了捏她的脸,“你这农村小姑娘,真是个榆木疙瘩。上大学哪有几个不谈恋爱的?青春就这么几年,不疯一场、爱一场,将来回头看,不觉得亏得慌?”
招娣没说话,只是把书又往眼前挪了挪。她不是不懂林薇的意思,只是心里那根弦绷得紧——她记得父亲塞钱时手上的老茧,记得母亲连夜烙芝麻饼的香味,记得弟弟把攒的零花钱塞给她时红扑扑的脸。这些沉甸甸的东西压在心里,让她不敢有半分松懈。
林薇见她不接话,也不勉强,打了个哈欠:“行吧,随你。不过说真的,你也别太死心眼,偶尔放松放松,去歌厅听听歌也行啊,我带你去?”
招娣笑着摆摆手:“不了,我还是看书吧。”
等林薇睡熟了,招娣才轻轻合上书本。窗外的月光照进来,落在桌上那张全家福上——照片里,父母和弟弟笑得憨厚,姐姐们围着她,眼里全是盼头。她轻轻摸了摸照片,心里明白,每个人的活法不一样,林薇的热闹她学不来,她能做的,就是守住自己的节奏,一步一步往前走。至于谈恋爱,那是很遥远的事,至少现在,她的世界里,书本和远方的家人,才是最要紧的。
夜已经深得像泼开的墨,图书馆里只剩下零星几个身影,梁招娣面前摊着厚厚的专业书,笔尖在纸上沙沙划过。墙上的挂钟敲了十一下,她正准备收拾东西回宿舍,口袋里的小灵通突然尖锐地响起来,屏幕上跳动着“林薇”的名字。
她刚接起,电话那头就传来林薇带着哭腔的尖叫,夹杂着嘈杂的碰撞声:“招娣!快来救我!赶紧帮我报警!我们在‘金夜’歌厅,遇到黑帮了……他们、他们不让我们走!”
电话“啪”地断了。
梁招娣握着小灵通的手直发抖,心跳得像要撞破胸膛。“黑帮”这两个字,她只在村里老人讲的旧故事里听过,带着血糊糊的凶气,怎么也想不到会落到自己身边。她脑子里一片空白,手忙脚乱地按出“110”,声音抖得不成样子,却努力把歌厅名字、地址说得清楚:“警察同志,‘金夜’歌厅,在城东那条老街,我同学被人困住了,好像要打架……”
挂了电话,她抓起书包就往外跑。夜风灌进领口,凉得刺骨,她却觉得浑身发烫。图书馆到歌厅要穿过大半个城区,夜里的公交车早就没了,她咬着牙往校门口跑,拦了辆三轮车就喊:“师傅,去‘金夜’歌厅,快!”
车夫看她一个姑娘家深更半夜往那种地方跑,忍不住多嘴:“丫头,那地方乱得很,你去干啥?”
“我同学在那儿出事了!”她攥着书包带,指节发白。
三轮车在黑夜里颠簸着穿行,路边的霓虹灯晃得她眼睛发花。她想起林薇总笑话她“榆木疙瘩”,想起林薇偷偷把花裙子塞给她试穿时的样子,想起两人挤在一张床上说悄悄话的夜晚——不管林薇多爱热闹,总归是她在这陌生城市里,第一个愿意跟她说心里话的人。
歌厅门口亮着刺眼的红灯,老远就听见震耳的音乐和争吵声。梁招娣跳下三轮车,付了钱就往里冲,被门口两个叼着烟的壮汉拦住:“小姑娘,这儿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我找我同学,她叫林薇!”她仰着头,声音发颤,却没往后退。
就在这时,里面突然传来玻璃杯砸碎的声音,接着是林薇的哭喊。梁招娣脑子一热,推开壮汉就往里闯,刚冲进大厅,就看见几个流里流气的男人围着林薇和另外两个男生,其中一个正扬手要打林薇。
“住手!”她想也没想就喊出声,声音在嘈杂的音乐里显得格外单薄。
所有人都愣住了,转头看向这个穿着校服、扎着马尾的姑娘,她的书包带子歪在一边,脸上还沾着路上的灰,眼里却亮得吓人。
“我已经报警了!”她梗着脖子,把林薇往身后拉,“警察马上就到!”
那几个男人愣了愣,随即哄笑起来,一个黄毛伸手就要推她:“哪来的野丫头,敢管老子的事……”
话没说完,外面突然传来警笛声,由远及近。那伙人脸色一变,骂了句脏话,转眼就从后门溜了。
林薇扑过来抱住她,哭得浑身发抖:“招娣……我吓死了……”
梁招娣拍着她的背,自己的腿也在打软,手心全是冷汗。直到警察进来询问情况,她才后知后觉地感到害怕——刚才要是警察晚来一步,要是那些人真动了手……
回去的路上,林薇攥着她的手,哽咽着说:“我以前总说你傻,说你土……其实我才傻,要不是你,我今天真不知道会怎么样。”
梁招娣摇摇头,看着天边泛起的鱼肚白,轻声说:“你是我舍友啊。”
她还是那个没见过多少世面的农村姑娘,不懂歌厅里的规矩,也不知道黑帮有多可怕。但她知道,朋友有难,不能不管。就像小时候在家,姐姐们总会护着她一样,现在,她也想学着,护着身边的人。
那黄毛的手还没碰到梁招娣,就被一个声音喝住了:“住手。”
人群分开条道,走出来个留着寸头的男人,脸上有道浅浅的疤,眼神阴沉沉的,一看就是这群人的头目。他上下打量着梁招娣,嘴角勾起抹玩味的笑,对身边人说:“这小姑娘,比刚才那几个娇滴滴的带劲多了。”
林薇吓得往招娣身后缩了缩,招娣却把她护得更紧,抬着眼瞪回去,那股子倔劲像头刚出栏的小牛犊。
寸头男被她这眼神逗乐了,往前走了两步:“我就喜欢这股倔劲。”他抬手想碰招娣的脸,“跟我走,今晚这事就算了……”
话音未落,外面的警笛声已经炸响在门口,红蓝灯光透过玻璃门晃进来,照得人眼晕。寸头男的脸色瞬间沉了,骂了句脏话,却没立刻跑,反而死死盯着梁招娣。
警察冲进来控制场面时,寸头男被按在地上,还扭头冲招娣喊:“小姑娘,是你报的警吧?你等着,警察顶多关我一晚上,明天我就出来!”他笑得露出白牙,眼神里带着股疯劲,“但我告诉你,我盯上你了,非追到你不可——你这性子,太对我胃口了!”
梁招娣没理他,只是拉着林薇走到警察面前,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录口供时,林薇还在发抖,她却慢慢冷静下来,只是握着笔的手还有点抖。
从派出所出来,天已经蒙蒙亮了。林薇攥着她的胳膊,后怕地说:“那伙人是附近出了名的混混,他说得出就做得到,你以后可得小心点。”
梁招娣望着天边的朝霞,轻轻“嗯”了一声。她不怕吗?怕,刚才腿肚子都在转筋。可她更气——气那些人仗势欺人,气自己刚才没能更勇敢一点。
只是那句“非追到你不可”像根刺,扎在她心里。她低头踢了踢路边的石子,突然抬头对林薇说:“他要是敢来,我就再报警。”
阳光慢慢爬上来,照在她沾着灰尘的校服上,也照在她眼里那点不肯服输的光上。她不懂什么黑帮混混的规矩,只知道自己没做错事,就不该怕。至于那个寸头男的话,她没放在心上——她的日子要忙着念书,忙着攒钱,忙着让家里人放心,哪有功夫应付这些莫名其妙的纠缠。
寸头男被放出来的第二天,就带着人堵在了学校门口。手下一个小弟凑上前,压低声音出主意:“老大,你这是干啥?费那劲干啥?找个机会把这姑娘绑了,不就得了?”
寸头男照着他脑袋拍了一下,眼一瞪:“你们懂个屁!”他望着教学楼的方向,眼里闪着异样的光,“这么带劲的姑娘,就得好好追。强来的有啥意思?”
从那天起,梁招娣的生活被搅得不得安宁。先是一沓沓用报纸包着的钞票被送到宿舍楼下,上面用歪歪扭扭的字写着“给招娣买糖吃”;接着是成束的红玫瑰,开得艳俗,每天准时出现在图书馆她常坐的位置上;后来更是变着花样送礼物,金项链、时髦的连衣裙,甚至还有一辆崭新的自行车,都被她原封不动地退了回去,或者直接交给了学校保卫处。
寸头男倒也有耐心,送出去的东西被退回来,第二天照旧换样送来,远远看见招娣,就咧着嘴笑:“梁招娣,我叫王虎,你记着点。总有一天你会答应我的。”
这一切,赵磊都看在眼里,急得嘴角起泡。他找到王虎时,对方正靠在摩托车上抽烟,身边围着几个流里流气的跟班。赵磊攥着拳头冲过去:“王虎,你离招娣远点!她是我的女朋友!”
王虎挑了挑眉,吐掉烟蒂:“哦?你的女朋友?我怎么没听她说过?”
“以后就是了!”赵磊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零钱,是他平时攒的,往王虎面前一摔,“这些钱给你,你赶紧走!别再缠着她!她是大学生,是要做大事的人,不是你这种人能碰的!”
王虎看着地上散落的毛票,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得直不起腰。跟班们也跟着哄笑,有人踢了踢那些钱:“赵少爷,你这是打发要饭的呢?”
王虎止住笑,上前一步,逼近赵磊,眼神狠戾:“小子,我告诉你,梁招娣这样的姑娘,你配不上,我追不追得到是我的事,轮不到你指手画脚。”他拍了拍赵磊的脸,力道不轻,“再让我看见你多管闲事,别怪我不客气。”
赵磊被他吓得后退一步,脸涨得通红,却不敢再说一句话。
这一幕恰好被路过的梁招娣看见。她皱着眉走过来,把赵磊拉到身后,冷冷地看着王虎:“我的事不用你们操心。还有,我不是任何人的所有物,别用这种口气说话。”
王虎见了她,脸色缓和了些,甚至露出点讨好的笑:“招娣,我就是想……”
“滚。”梁招娣只说了一个字,声音不大,却带着股不容置疑的硬气。
王虎愣了愣,随即又笑了:“行,我滚。但我还会来的。”说完,带着人骑上摩托车,轰鸣着离开了。
赵磊看着招娣,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被她打断:“赵磊,我跟你没关系,跟他也没关系。以后别再为了我跟人起冲突,不值得。”
她转身往图书馆走,阳光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赵磊看着她的背影,心里又急又气,却突然明白,梁招娣不是他以为的那种需要人保护的小姑娘,她心里的那股劲,比他和王虎加起来都要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