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吃肉这事儿,很多人脑海里一幅画面:大块牛羊肉端上桌,油光锃亮的猪蹄、肥鸡、老鸭、鱼虾成堆摆盘,喝口酒就开啃。真要是穿越回去,现实会给你一记响亮耳光。
肉,从来不是寻常百姓的家常菜。东汉《盐铁论》里就说过:“贫民日食菜根,富家肉食珍味。”肉和鱼虾是富家、官员、地主的日常,百姓连菜根都得省着啃。唐代的诗人白居易写《卖炭翁》,说“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老百姓连取暖都难,更别提天天有肉吃了。
哪怕在被称作“盛世”的唐宋,大部分农家一年能吃肉的日子,基本就那么几次:正月祭祖、冬至杀年猪、红白喜事分点肉。平时吃什么?米汤、稀粥、野菜、咸菜下饭。
官宦人家吃肉?那是特权。穿越文里主角混进朝堂,随手拿个职位,吃穿不愁、山珍海味。现实是,古代官员的俸禄里确实有肉的供应,但那是特权阶层的标配,不是普罗大众的待遇。
以唐代为例,官员的俸禄除了钱米,还常有“肉食口分”,按品级配发。品级高的官员,一月能领到几斤到十几斤肉不等。这肉从哪来?官府养的牲畜,或地方解送。你要是个小吏、胥役?别做梦了,平时连个肉汤都喝不上。
而且古代连官员吃肉也不随便。唐律规定牛是国家重要生产力,不许私宰。连当官的都要申请批准才能杀牛。谁要是擅杀役牛,杖刑伺候。
牛羊肉?有钱都不一定吃得上。很多人以为,古代肉类便宜,牛羊肉遍地都是。实际上牛羊肉极稀罕。牛主要用来耕作,不是吃的。除非是老死、病死,或官方批准屠宰,否则你杀一头牛,不仅违法,还要吃官司。
羊呢?北方牧区多些,但内地种田百姓养羊的少,羊肉多数流向官府、军队、祭祀或高价出售给富户。宋人笔记《梦粱录》就写,杭州城里羊肉价高,一般人家根本舍不得买。真想吃顿牛羊肉,得么花大钱,么等重大节日去蹭官府宴席。
你可能听说过“猪是古代平民的主要肉食来源”,没错,但这“主要”是相对的。
养猪在古代可是件大事。先不说养猪得花粮食喂,等它长成能杀得下锅,少说也得大半年。普通百姓家一年养一两头猪,等过年杀了,肉得晒成腊肉、灌成腊肠、熏成咸肉,分着慢慢吃。一顿炖肉随便啃?你要这么干,家里人能揍你。
清代地方志常记载“腊肉岁供”,意思就是一年就指望这几块肉慢慢消耗。猪肉虽是主要来源,但吃得极少,一家人能炖个猪骨头汤都算奢侈。
你以为江河湖海的鱼虾都归百姓随便打?太天真了。
早在汉唐,渔业就受官府管控。主要渔场、水域往往是国家和地方豪强的“利益水域”。想打渔?要缴纳渔税,还要取得执照。很多地方的好鱼鲜虾都被送往京师或官府食堂。
《东京梦华录》记载,北宋京城的官宦、富商宴席上有新鲜江鲜、海味,那是因为地方渔税专门供给朝廷,百姓能吃到的,大多是干鱼、腌鱼、小杂鱼。
至于螃蟹?那是文人士大夫秋季的雅兴,价格高昂,一般百姓只能在河滩看着流口水。
看宋词、明清笔记,总觉得古代到处是酒楼、点心铺,茶社林立。可你别忘了,那写的是东京、苏杭、扬州这样的大都会,主角是富户、官员、商贾、文人。
普通人?一年难得进酒楼一次,平日里自家吃顿油饼都得是节庆。点心?大部分是逢年过节祭祖供奉时做的,还得攒面攒油。
酒更别提了。粮食是命根子,酿酒不易。唐代规定私酿酒犯法,宋代虽宽松点,但酒税奇高,民间多是自己偷偷酿些米酒。像穿越小说主角那样在村头开家酒坊、日日醉酒,早被抓了。
吃肉还讲“等级”,谁敢越界?穿越文里常写主角带领乡民办席、杀牛宰羊、豪饮百杯。可你要真这么干,得先过官府那一关。
古代饮食有严格的等级讲究。杀牛宰羊得报批,席面菜数、酒数都有规定。明清时期,普通百姓红白喜事最多三牲供奉(猪、鸡、鱼),超过规定就算“僭越”,轻则罚银,重则挨板子。
清律明文:若庶人僭用官员以上酒菜、器具,杖责。你若真敢像小说主角那样乱来,分分钟掉脑袋。
别看现代肉价几十块一斤,在古代,肉价能把人吓跑。
唐代长安肉价,正常年份一斤羊肉相当于一个小工半日工钱;灾年肉价翻倍。宋代东京,猪肉一斤二三十文,相当于穷人一天伙食费。元明时期,灾荒时肉价飙到一斤银一两,寻常百姓只能望肉兴叹。
这还不算稀罕肉、野味。比如鹿肉、熊掌之类,是贡品、药用食品,一般民间根本见不到。
你得知道,古代天灾频繁,战乱不断。水旱蝗疫一来,田里没粮、家畜病死、鱼塘干涸。灾年别说吃肉,连野菜都抢不到。
《资治通鉴》记载,唐代安史之乱时,“人相食”;明代崇祯末年,“人剥树皮草根为粮”。这可不是个别现象,而是历史常态。
所以小说里主角动不动带领百姓屯田养殖、丰衣足食,听着热血,干起来难如登天。没粮、没秧、没种畜、没工具,哪来的大鱼大肉?
总之,古代吃肉是大奢侈,大鱼大肉是身份象征。白居易的《卖炭翁》写的苦,杜甫《兵车行》写的愁,背后都是底层人吃不上肉、活不下去的悲歌。
你要穿越回去,哪怕穿成个普通农户,想吃肉?那真得攒钱、等日子、盼节庆。别再幻想每天鸡鸭鱼肉、酒足饭饱了,那是权贵和少数人的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