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像块浸了墨的绒布,温柔地覆盖在青牧农场的每一个角落。宿舍区的屋檐下,太阳能热水器的金属管还在滴着水,“滴答、滴答”落在下面的铁桶里,像一首轻快的催眠曲。木桶里的热水冒着袅袅热气,在月光下氤氲成一片朦胧的白雾。
“林溪妹子,该你了。”方翠兰用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新换的碎花衬衫衬得她气色红润,“这热水澡洗着,浑身的骨头都酥了。”
林溪笑着应了声,抱着从服装店找来的浅蓝色连衣裙走进临时搭起的洗澡棚。棚子是用帆布和木棍搭的,简陋却能挡风,里面的木盆里盛满了热水,散发着淡淡的硫磺味——是老周在热水器里加了点硫磺粉,说是能杀菌。
温热的水浇在身上,带走了连日来的疲惫和尘土,林溪舒服得轻叹了一声。训练时磨出的伤口被热水浸得微微发疼,却奇异地让人感到踏实。她低头看着身上的旧伤,又想起刚到农场时的惶恐,心里百感交集。末世里,能洗上这样一个热水澡,竟成了奢侈的幸福。
外面传来李梅和小雅的笑声。母女俩刚洗完澡,正坐在台阶上晾头发,李梅换上了件干净的蓝色工装,小雅则穿着件粉色的童装t恤,像朵刚绽开的小花。“妈妈,明天还能洗吗?”小雅的声音带着孩童的天真。
“能,只要出太阳,就能有热水。”李梅的声音里带着笑意,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满足。
杨振平的大嗓门从另一边传来:“他娘的,这热水澡比喝三瓶啤酒还舒坦!”他光着膀子,新换的迷彩裤松松垮垮地系在腰间,正用毛巾使劲擦着背,古铜色的皮肤上还留着训练时的淤青。
“赶紧穿上衣服,小心着凉。”陈鑫的声音响起,他刚洗完澡,换了件黑色的速干衣,手里拿着块布,正擦拭着短钢管上的水汽。
“知道了鑫哥。”杨振平嘿嘿笑着,从帆布包里翻出件印着“劳动最光荣”的旧t恤套上,虽然有点滑稽,却比之前的破夹克舒服多了。
马风宇是最后一个洗的。他默默地走进洗澡棚,脱下身上的旧衣服,露出清瘦却结实的身体。热水流过他的肩膀,洗去了上面的泥垢,也仿佛洗去了些什么,他紧绷的嘴角似乎柔和了些。洗完澡,他换上了件深蓝色的工装衬衫,是林溪特意给他找的,大小正合适。
夜深时,宿舍区渐渐安静下来。每个人都换上了从服装店找来的干净衣服,躺在铺着干草的床铺上,身上还带着淡淡的皂角香和阳光的味道。窗外的月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进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太阳能热水器的滴水声成了最温柔的背景音。
林溪躺在床上,摸着身上柔软的连衣裙,心里暖暖的。她想起末世前,每天都能洗热水澡,换干净衣服,那时觉得理所当然,从未珍惜过。现在才明白,这些看似平凡的小事,竟是末世里最珍贵的幸福。
陈鑫站在哨塔下,抬头望着王天凯的身影。哨塔上的灯亮着,照亮了周围的围墙,王天凯正拿着望远镜观察着远处,斧头靠在身边,像一尊沉默的守护神。“早点休息,换班时叫我。”陈鑫喊道。
“嗯。”王天凯的声音从上面传来,简洁而有力。
回到仓库,时敬发正坐在麻袋上,擦拭着那把复合弓。看到陈鑫进来,他抬起头,眼里闪着兴奋的光:“都睡了?”
“差不多了。”陈鑫在他身边坐下,“明天早上分发枪支,你准备一下,教他们基础操作。”
“放心吧。”时敬发把复合弓放在一边,从帆布包里拿出一把手枪,在月光下检查着,“保证让他们半天内学会瞄准。”
陈鑫点点头,目光落在堆在角落的帆布包上。里面的枪支安静地躺着,散发着金属的冷光,与外面温馨的氛围格格不入,却又息息相关。他知道,这些枪支是他们在末世里活下去的底气,也是必须小心驾驭的猛兽。
第二天清晨,天刚蒙蒙亮,广场上就聚集了所有人。每个人都穿着干净的衣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眼神里带着期待和一丝紧张——昨天晚上,陈鑫已经告诉大家,今天要分发新找到的“重要物资”。
陈鑫站在广场中央,时敬发打开了那个神秘的帆布包,露出里面用油布包裹的枪支。当油布被揭开,十二把步枪、五把手枪和一挺轻机枪整齐地排列在木板上时,广场上响起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
“这是……枪?”杨振平的眼睛瞪得溜圆,下意识地往前凑了凑,声音里带着难以置信的兴奋。
林溪和李梅也愣住了,她们只在电视上见过这些东西,没想到有一天会真的拿在手里。小雅好奇地睁大眼睛,被李梅悄悄拉到身后。
马风宇的呼吸也急促起来,他的目光紧紧盯着那把黑色的步枪,手指无意识地蜷缩着。
“这些是从一个废弃的军事基地找到的。”陈鑫的声音响起,广场上立刻安静下来,“有了它们,我们就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应对丧尸,甚至……应对不怀好意的人。”
他顿了顿,语气变得严肃:“但我必须提醒大家,枪是武器,能保护我们,也能伤害我们。必须严格遵守规矩:没有我的命令,不许随意开枪;枪口不许对着自己人;每次训练后,子弹必须上交,统一保管。谁要是违反,立刻没收枪支,永远不许再碰。”
众人纷纷点头,脸上的兴奋渐渐被凝重取代。
“现在开始分发。”陈鑫拿起一把霰弹枪,递给杨振平,“你力气大,火力猛,这把适合你。”
杨振平激动地接过霰弹枪,掂量了一下,咧着嘴笑:“谢谢鑫哥!保证不瞎开!”
陈鑫又拿起一把步枪,递给时敬发:“你的箭法准,步枪交给你,负责远程支援。”
“没问题。”时敬发熟练地检查了一下步枪,拉动枪栓,发出清脆的“咔嚓”声,眼神里充满了自信。
“王天凯,”陈鑫拿起另一把步枪,递给哨塔上下来的王天凯,“你守哨塔,用这把,视野好,能及时发现危险。”
王天凯接过步枪,握在手里,虽然没说话,但眼里的光芒说明了一切。
“马风宇,”陈鑫拿起一把稍轻的步枪,递给他,“这把给你,好好练,别让我失望。”
马风宇的手微微颤抖着,接过步枪,指尖触到冰冷的枪身,心里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他抬起头,迎上陈鑫的目光,郑重地点了点头:“我会的。”
最后,陈鑫拿起五把手枪,分给林溪、李梅、方翠兰和老周。“你们用手枪防身,轻便,容易操作。”他给林溪的是一把小巧的左轮,“这把后坐力小,适合你。”
林溪接过手枪,冰凉的金属触感让她有点紧张,但更多的是兴奋。她试着握了握,重量刚刚好,心里默默想着:一定要好好学,不能拖大家后腿。
李梅也接过手枪,紧紧握在手里,像是握住了某种力量。她看了眼身边的小雅,眼神更加坚定——有了这把枪,她就能更好地保护女儿了。
分发完枪支,陈鑫把众人带到仓库旁的空地上。时敬发已经在那里立好了几个靶子,上面画着丧尸的轮廓,头部用红漆做了标记。
“现在开始基础训练。”陈鑫拿起一把步枪,演示着握枪的姿势,“首先,握枪要稳,右手握握把,左手托枪身,肩膀顶住枪托,三点一线瞄准……”
时敬发则负责教大家检查枪支和装弹:“先检查保险,确认是关闭状态;装弹时,弹匣要插到底,听到‘咔哒’声才算装好;射击时,扣扳机要轻,别用蛮力……”
众人学得很认真。杨振平举着霰弹枪,虽然姿势有点僵硬,但力量十足;林溪按照陈鑫教的方法,一点点调整着瞄准的角度,眼神专注;马风宇默默地练习着装弹,动作越来越熟练;李梅则在时敬发的指导下,试着扣动扳机,虽然只是空枪,她还是紧张得手心冒汗。
老周和方翠兰年纪稍大,学得慢了些,但也很努力。老周戴着老花镜,仔细地研究着手枪的结构,时不时向时敬发请教;方翠兰则跟着林溪一起练习瞄准,嘴里还念叨着:“三点一线,三点一线……”
小雅在一旁看着,小手也跟着比划着,李梅笑着摸了摸她的头:“等你长大了再学。”
中午时分,训练暂停。每个人的胳膊都酸得抬不起来,手指被枪支的金属部件硌得生疼,但没人抱怨。杨振平兴奋地向大家展示他的“成果”——虽然没打中靶心,但也没脱靶;林溪则有点沮丧,她的子弹总是偏左,陈鑫笑着安慰她:“多练练就好了,你比杨振平第一次强多了。”
马风宇是进步最快的。他沉默地练习着,不断调整着姿势和呼吸,最后一枪竟然打中了靶心,虽然只是偶然,却让他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喜悦。
“下午继续。”陈鑫拍了拍手,声音里带着鼓励,“熟能生巧,多练几天,你们都会成为神枪手。”
众人纷纷点头,脸上露出期待的笑容。阳光照在他们身上,也照在那些冰冷的枪支上,折射出耀眼的光芒。这些枪支,曾是战争的工具,如今却成了他们在末世里求生的希望。
林溪看着手里的手枪,又看了看身边认真练习的众人,心里充满了力量。她知道,未来的路还很长,还会有很多危险,但只要大家在一起,握着这些枪支,握着彼此的手,就一定能走下去。
青牧农场的午后,枪声和笑声交织在一起,回荡在围墙内,也回荡在每个人的心里。这是他们在末世里,用自己的双手和勇气,奏响的生命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