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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火箭灼臂

暮春的风带着塞外特有的粗粝,卷着干涸河道里的黄土,扑在人脸上又干又疼。赵军的战壕挖在河道西侧的土坡下,深及腰腹,黄土垒起的壁上还沾着前几日下雨的湿痕,被太阳晒得裂出细碎的纹路。郑铁山蹲在战壕最外侧,左臂肘弯处缠着圈灰布绷带——那是半个月前巡逻时,被秦军暗箭划伤后林越给缠的,此刻绷带被汗水浸得发潮,贴在皮肤上像块湿抹布,痒得他总想伸手去挠,却又怕扯到没长好的伤口。

“铁山哥,你看秦军那边!又在备火箭了!”旁边的王小二突然压低声音,手指着河道对岸。郑铁山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秦军阵地上,十几个士兵正围着一个火盆,手里举着裹着麻布的箭杆,麻布浸了油,在火盆里一燎,就窜起橘红色的火苗,像一串燃烧的糖葫芦,在灰蒙蒙的天光下格外刺眼。

“都把盾牌举起来!别让火箭烧到帐篷!”战壕另一侧的队长扯着嗓子喊。郑铁山赶紧抓起身边的圆盾,盾牌是榆木做的,边缘已经被箭雨削得坑坑洼洼,他刚把盾牌举过头顶,就听见“咻”的一声锐响——一支火箭挣脱弓弦的束缚,带着破风的呼啸朝他飞来。

那箭飞得又快又急,郑铁山只来得及偏了偏头,火箭就“啪”地撞在盾牌中央,燃烧的麻布应声脱落,像团火蛇,顺着他的左臂滑了下去,紧紧缠在肘弯到手腕的位置。

“烫!”钻心的剧痛瞬间窜遍全身,郑铁山像被烙铁烫了似的,猛地甩掉盾牌,伸手去扯麻布。可麻布已经被火焰烧熔,死死粘在皮肤上,一扯就带着皮肉,淡红色的血珠混着烧焦的皮屑往下掉,空气中瞬间弥漫开一股焦糊味,像把肉放在火上烤的味道。

火焰很快被他甩灭,可左臂上的伤却触目惊心——从手肘到手腕,原本棕褐色的皮肤变成了炭黑色,皱缩得像块烤焦的皮革,边缘还在渗着淡黄色的液体,肿得比平时粗了一圈,轻轻一碰,就疼得他浑身发抖。

“铁山哥!你咋样?”王小二爬过来,手里攥着块干净的麻布,想帮他包扎,却被郑铁山死死按住手:“别碰!一碰就疼……”他咬着牙,额头上的汗像断了线的珠子,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战壕的黄土里,瞬间晕开一小片湿痕。

他想起去年冬天,同队的李老三被秦军的火箭烧伤了小腿,当时胡郎只用草药敷了敷,没几天伤口就烂了,最后没办法,只能截肢,现在李老三还拄着木拐,走路一瘸一拐的。难道自己也要像李老三那样,失去一条胳膊?这个念头刚冒出来,郑铁山的眼前就阵阵发黑,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胡郎中背着药箱,踩着战壕里的土坷垃跑过来,看到郑铁山的手臂,原本皱着的眉头拧得更紧了:“这么大的创面,还烧得焦黑……我这草药只能止止疼,要想保住胳膊,我是没辙了。”他从药箱里掏出个布包,里面装着晒干的蒲公英和马齿苋,刚想往郑铁山的手臂上敷,却被郑铁山猛地推开。

“别敷!”郑铁山的声音带着颤,却很坚定,“上次我绷带感染,高烧不退,是林郎中救的我,我等他来!他肯定有办法!”

战壕里的士兵们都沉默了。他们都知道林越的本事,天花、破伤风、霉菌中毒,那么多棘手的病,林越都能治好,可这次是大面积烧伤,连胡郎中都没辙,林越真的能有办法吗?

消息传到医疗帐时,林越正在给一个刀伤兵换药。那兵是昨天冲锋时被秦军的刀划了大腿,伤口深得能看见骨头,林越刚用骨针缝好最后一针,就听见帐外传来赵小虎的喊声:“林郎中!不好了!郑铁山哥被秦军的火箭烧伤了,胳膊烧得焦黑,胡郎中说治不了!”

林越心里“咯噔”一下,手里的纱布都掉在了地上。他赶紧抓起药箱,里面装着之前准备好的细骨刀——那是他用鹿骨磨了三天才磨成的,刀刃薄而锋利;还有一小罐蜂蜜,是半个月前特意让伙房的老李留的,蜂蜜能保湿抑菌,之前在兔子身上做植皮试验时,全靠它让皮片活了下来;最后还有一小瓶烈酒,用来消毒。“小虎,跟我去战壕!快!”

两人踩着黄土往战壕跑,风里的焦糊味越来越浓,林越的心也越沉越紧。他知道,大面积烧伤最忌拖延,一旦创面感染坏死,就只能截肢,郑铁山才二十多岁,要是没了胳膊,这辈子就毁了。

跑到战壕边,林越蹲在郑铁山身边,小心翼翼地掀开他手臂上粘住的碎布——焦黑的皮肤下,新鲜的创面暴露出来,渗出液已经开始凝结成淡黄色的痂,边缘的红肿里还带着点发紫,像被霜打了的茄子。他用手指轻轻碰了碰创面周围的皮肤,郑铁山疼得猛地一颤,眼里的泪都快掉下来了。

“必须立刻做自体植皮。”林越的声音很稳,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从你大腿内侧取块皮,移到烧伤的地方,自己的皮肤不会排异,只要护理得当,肯定能活。”

“自体植皮?”郑铁山愣了愣,眼里满是疑惑,“就是……把我自己的皮移到胳膊上?能行吗?”

“能行。”林越从药箱里拿出一张纸,上面画着之前在兔子身上植皮的示意图——左边是取皮的兔子背部,右边是植皮后的兔子腿部,皮片已经和创面长在了一起,“我之前在兔子身上练了几十次,取皮厚度、缝合方法都摸透了,你信我,肯定能保住你的胳膊。”

郑铁山看着纸上的示意图,又看了看林越眼里的笃定,咬了咬牙:“林郎中,我信你!你说咋做就咋做!”

第二节 取皮备线

医疗帐建在营地东侧的槐树林里,远离战场的喧嚣,帐外的老槐树枝繁叶茂,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地上形成斑驳的光影。帐里铺着层干净的干草,干草上放着块木板,郑铁山躺在木板上,左臂被赵小虎用布条固定在一个简易的木架上,创面已经用烈酒消过毒,泛着淡淡的红色,像刚成熟的樱桃。

李小丫站在帐门旁,手里拿着个陶碗,碗里装着煮沸冷却的生理盐水,水清澈见底,映着她紧张的脸。这是她第一次帮林越做这么复杂的手术,之前她只学过包扎、换药,最多帮着煮煮草药,现在一想到要看着林越用刀取皮,她的手心就直冒冷汗,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

“小虎,你去趟鞣皮匠陈叔的帐篷,让他把我上周订的桑蚕丝线带来,还有他磨的细骨针,别忘了让他带点消毒用的烈酒。”林越一边给细骨刀消毒,一边吩咐道。那桑蚕丝线是他一周前特意找陈鞣匠订的,要求比头发还细,还要用烈酒煮三遍,确保无菌;细骨针则是用鹿骨磨的,针尖要锋利却不扎手,刚好能穿过薄如蝉翼的皮肤。

赵小虎应声跑出去,没过多久,就跟着一个穿着粗布短褂的老人走进来。老人手里提着个深蓝色的布包,头发花白,脸上满是皱纹,却精神矍铄,正是营里最有名的鞣皮匠陈老栓。陈老栓做了一辈子鞣皮活,手上的老茧比铜钱还厚,营里士兵的皮甲、皮靴,大多出自他的手。

“林郎中,你要的东西都带来了。”陈老栓打开布包,里面整齐地放着一卷银白色的丝线,还有几根细如发丝的骨针,“丝线我按你说的,用烈酒煮了三遍,晾得半干,不软不硬,刚好适合缝合;骨针我磨了五根,你看看哪根合用。”

林越拿起丝线,对着帐外的阳光看了看——丝线均匀光滑,没有一丝打结,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银光,像月光纺成的线;他又拿起一根骨针,用指尖碰了碰针尖,锋利却不扎手,针身粗细均匀,刚好能穿进丝线。“太好了,陈叔,辛苦你了。”

陈老栓笑了笑,眼角的皱纹挤在一起:“跟我客气啥?你能救铁山这娃,比啥都强。我这就出去等着,要是需要帮忙,你喊一声就行。”说完,他就退到了帐外,顺手把帐门掀开一条缝,让新鲜空气能进来。

林越转向郑铁山,蹲在他身边:“现在要从你大腿内侧取皮,那里的皮肤薄,血供好,取下来后恢复快,也不影响你走路、骑马,就是取的时候会有点疼,你忍忍。”

郑铁山点点头,咬着牙把右腿的裤腿卷起来——大腿内侧的皮肤白皙细腻,没有明显的血管和疤痕,像块上好的丝绸,确实是取皮的最佳位置。林越从药箱里拿出一小块炭笔,在皮肤上轻轻画了个长方形,大小刚好和郑铁山手臂上的烧伤创面一致,长约五寸,宽约三寸,边缘画得笔直。

“我会把皮肤切得很薄,大概0.2到0.3毫米,太厚了取皮的地方恢复慢,太薄了植皮的时候容易破。”林越一边说,一边用生理盐水擦了擦画好的区域,确保皮肤干净。他拿起细骨刀,刀刃在灯光下泛着冷光,却没有一丝颤抖。

李小丫赶紧凑过来,手里拿着干净的麻布,随时准备擦去渗出的血珠。她看着林越的手——那双手不算大,却格外稳,指尖捏着细骨刀,轻轻落在炭笔画好的线上,刀刃贴着皮肤,慢慢划过,像在纸上描线一样轻柔。

“别紧张,马上就好。”林越的声音很轻,像在哄孩子。他的刀速很慢,每一刀都恰到好处,没有伤到下面的脂肪层,只带起一层薄如蝉翼的皮肤,淡粉色的肌理在灯光下几乎透明,能隐约看到下面细细的血管。

郑铁山咬着牙,额头上的汗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干草上,却没哼一声。他能感觉到刀刃划过皮肤的轻微痛感,像被蚂蚁咬了一口,却远没有烧伤那么疼。他看着林越专注的侧脸,心里的紧张慢慢消散——林越的动作太稳了,稳得让他觉得,这次肯定能成功。

“好了,皮取下来了。”林越小心翼翼地用镊子夹起取下来的皮肤,放在铺着生理盐水的陶盘里。那皮肤像片淡粉色的花瓣,边缘整齐,厚度均匀,在生理盐水中轻轻浮动,没有一丝破损。他又从药箱里拿出之前准备好的草药膏——是用蒲公英、金银花熬的,能止血、消炎,均匀地涂在郑铁山取皮的地方,再用干净的纱布包扎好,“取皮的地方三天换一次药,一周就能长好,别担心。”

郑铁山松了口气,虽然取皮的地方还有点疼,但想到手臂能保住,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帐外的陈老栓听到声音,探头进来问:“林郎中,取皮顺利不?”

“顺利,陈叔,皮取下来了,很完整。”林越笑着说,“接下来该植皮缝合了,您要是感兴趣,也可以进来看看。”

陈老栓赶紧走进来,看着陶盘里的皮肤,忍不住感慨:“林郎中,你这手艺真是绝了!我鞣了一辈子皮,也没见过这么精细的取皮,比我削皮还薄还匀!”

第三节 植皮缝合

林越把陶盘里的皮片轻轻捞出来,用生理盐水擦了擦上面的水分,然后小心翼翼地放在郑铁山手臂的烧伤创面上。他用镊子轻轻调整皮片的位置,确保皮片完全覆盖创面,没有一丝褶皱,边缘和创面的皮肤对齐,像给破了的衣服补补丁,却比补衣服精细百倍。

“现在要缝合了,会有点疼,你要是忍不住,就喊出来,别憋着。”林越拿起一根细骨针,穿好桑蚕丝线,线尾打了个小小的结,刚好能卡在针尾的小孔里。他蹲在郑铁山身边,左手轻轻按住皮片的一角,右手捏着骨针,慢慢把针穿过皮片和创面边缘的皮肤——动作轻柔得像在穿绣花针,没有一丝犹豫。

李小丫站在旁边,手里拿着生理盐水,每隔一会儿就用棉签蘸点水,擦一擦针和线,防止丝线粘在皮肤上。她看着林越的针脚——每一针的间距都一样,大概两毫米,丝线轻轻勒在皮肤上,却不紧绷,像给皮肤镶了圈银边,整齐得让人惊叹。

“林郎中,你这针脚也太齐了吧!比我娘给我缝衣服还好看!”王小二端着刚煮好的草药水走进来,看到缝合的场景,忍不住喊出声。

林越笑了笑,没说话,手里的动作却没停。他想起一周前在兔子身上练习的场景——那时候他找了三只健康的兔子,每次取皮、缝合都记在竹片上:第一次取皮太厚,兔子取皮的地方肿了三天才消;第二次缝合太松,皮片移位了,没活成;第三次调整了厚度和针脚,皮片终于活了,看着兔子腿上慢慢长好的皮肤,他才敢确定,这个方法能用在人身上。

缝合到一半时,郑铁山的手臂突然抖了一下。林越赶紧停下动作:“是不是疼得厉害?要是疼,咱们就歇会儿。”

“不是疼,是有点紧张。”郑铁山的声音有点沙哑,“我总怕皮片活不了,以后就没胳膊了。”

“别担心,你看这皮片,颜色多好,和你创面的皮肤多贴合,肯定能活。”林越指了指植皮的地方,“你再忍忍,还有最后几针就缝完了,缝完涂了蜂蜜,就能慢慢长了。”

郑铁山点点头,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放松。他看着林越的手指在皮片和针线之间灵活地穿梭,心里满是感激——去年他绷带感染,高烧到意识模糊,是林越守在他身边,每隔一个时辰就喂他一次草药水,整整守了两天两夜,才把他从鬼门关拉回来。这次,林越又要救他的胳膊,这份恩情,他这辈子都忘不了。

终于,最后一针缝完了。林越打了个小巧的结,用剪刀轻轻剪断丝线,又用生理盐水仔细擦了擦植皮区,确保没有血迹和杂质。他从药箱里拿出那罐蜂蜜,蜂蜜呈琥珀色,带着淡淡的花香——这是去年秋天酿的槐花蜜,纯度很高,没有掺一点水。他用干净的木勺挖了一点,均匀地涂抹在植皮区,蜂蜜涂在皮肤上,像给新生的皮片裹了一层温润的铠甲,能锁住水分,还能挡住空气中的细菌。

“蜂蜜能保湿,还能抑菌,让皮片长得更快,每天涂一次,别让植皮区干了。”林越把蜂蜜罐递给李小丫,“以后换药的时候,记得先把旧的蜂蜜擦干净,再涂新的,动作要轻,别碰掉皮片。”

李小丫赶紧接过蜂蜜罐,小心翼翼地放在药箱里,像捧着个宝贝:“林郎中,我记住了,每天一次,轻一点擦。”

胡郎中背着药箱走进来,刚想问问郑铁山的情况,看到他手臂上的植皮,眼睛一下子瞪得很大:“林郎中,这……这是你给铁山植的皮?皮片还活着?”

“嗯,刚缝合完,涂了蜂蜜,只要不感染,肯定能活。”林越笑着说,“胡叔,你看这皮片的颜色,多新鲜,边缘也对齐了,过几天就能长牢。”

胡郎中凑过去,仔细看了看植皮区,又摸了摸周围的皮肤,忍不住感慨:“我行医三十年,从没见过这么厉害的法子!以前遇到这么大面积的烧伤,只能眼睁睁看着患者截肢,没想到还能这么治!林郎中,你快教教我,以后我也能帮着救更多人。”

“没问题,等铁山的皮片长牢了,我就教你取皮、缝合的技巧,再给你讲讲蜂蜜的用法。”林越拍了拍胡郎中的肩膀,“以后咱们一起,让营里的士兵少受点罪。”

帐外的阳光渐渐西斜,透过槐树叶的缝隙,洒在郑铁山的手臂上,植皮区的蜂蜜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光泽,像颗镶嵌在皮肤上的琥珀。郑铁山试着活动了一下手指,虽然还有点僵硬,却没有一丝疼痛,他看着林越,眼里满是泪水:“林郎中,谢谢你……要是没有你,我这胳膊就废了。”

“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林越笑了笑,“好好休息,别碰水,别乱动,过几天就能好起来。”

第四节 皮活和解

接下来的几天,林越每天都会来医疗帐给郑铁山换药。第一天,植皮区有点红肿,郑铁山看着红肿的皮肤,心里又开始慌了:“林郎中,这皮片是不是没活啊?怎么还肿着?”

“别担心,这是正常的炎症反应,说明皮片和创面正在融合,是好现象。”林越用生理盐水轻轻擦去旧的蜂蜜,又涂了一层新的——因为创面还有少量渗出,他特意用了浓度高的蜂蜜,吸水性更好,“再过两天,红肿就会消,到时候你就能感觉到皮片和胳膊长在一起了。”

郑铁山半信半疑,却还是按林越说的做,每天乖乖躺着,不敢碰植皮的手臂,连吃饭都用右手。第二天早上,他醒来后,下意识地动了动左手手指,突然感觉到植皮区有了轻微的触觉——像有根羽毛轻轻碰了一下,虽然很淡,却真实存在。

“林郎中!有感觉了!我的胳膊有感觉了!”郑铁山激动得差点从木板上跳起来,声音大得整个医疗帐都能听见。

林越刚走进帐门,就被他的喊声吓了一跳,赶紧跑过去:“别激动,慢慢动,别扯到皮片。”他掀开纱布,看到植皮区的红肿已经消了很多,皮片从淡粉色变成了淡红色,和周围的皮肤颜色越来越近,用手轻轻碰一下,郑铁山能清晰地说出“有点痒”。

“太好了,皮片活了!”林越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再等几天,皮片就能长牢,到时候你就能慢慢活动手臂了。”

第七天,林越拆开了郑铁山手臂上的纱布——植皮区的皮片已经和周围的皮肤完全长在了一起,边缘的针脚痕迹淡得几乎看不见,只有一道浅浅的线,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取皮的大腿内侧也长好了新的皮肤,淡粉色的,像刚长出来的嫩芽,没有留下明显的疤痕。

“可以慢慢活动了,先从弯曲手臂开始,别太用力,一个月后就能正常训练、骑马了。”林越看着郑铁山慢慢弯曲手臂,眼里满是欣慰。

郑铁山试着把手臂举过头顶,虽然还有点僵硬,却能自由活动,没有一丝疼痛。他握着林越的手,哽咽着说:“林郎中,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以后你有用得着我的地方,上刀山下火海,我绝不含糊!”

就在这时,帐外传来赵小虎的喊声:“林郎中!秦军那边派使者来了,说他们营里有个将领被火箭烧伤了胸口,面积比铁山哥的还大,已经开始流脓了,医官们没办法,想请你去帮忙!”

帐里的士兵们一下子炸了锅。

“秦军?别去!之前他们放火箭烧铁山哥,现在活该出事!”

“就是!咱们的蜂蜜和丝线都不多了,给他们用了,咱们自己人要是烧伤了咋办?”

“让他们自己想办法去!别来求咱们!”

郑铁山却突然开口:“不行,不能见死不救。”他看着众人惊讶的眼神,继续说,“烧伤的疼我知道,那种疼得想把胳膊砍了的滋味,太难受了。咱们不能因为他们是秦军,就看着他们的将领活活疼死。林郎中,你之前说过,医者不分敌友,对吧?”

林越点点头,眼里满是赞赏:“铁山说得对!医者不分敌友,只分需要救治的人。小虎,你去拿点蜂蜜和丝线,再带上几根细骨针,咱们去秦军营地看看。”

陈老栓听说要去秦军营地,也主动要求一起去:“我跟你们去!我教他们怎么制桑蚕丝线,怎么磨骨针,以后他们自己的人烧伤了,也能自己治,不用再求咱们。”

李小丫也举起手:“我也去!我帮你递工具,还能教他们怎么涂蜂蜜,怎么护理植皮区,保证不会出差错。”

秦军的营地在河道东侧,离赵军营地不到半个时辰的路程。医疗帐里,受伤的将领躺在床上,胸口的烧伤创面比郑铁山的还大,从胸口到肋骨,皮肤焦黑,边缘已经开始流脓,脸色惨白得像纸,呼吸也很微弱。秦军将领看到林越,挣扎着想起身,却被林越按住:“别动,躺着就好,我会帮你治好的。”

林越按照之前的步骤,从将领的大腿内侧取皮,缝合在烧伤创面上,涂好蜂蜜。秦军的医官们围在旁边,看得很认真,有的拿着竹片记笔记,有的用树枝在地上画取皮的形状,生怕漏掉一个细节。

三天后,秦军将领的植皮也成功了。他握着林越的手,眼里满是愧疚和敬佩:“林郎中,谢谢你!之前是我们不对,不该放火箭伤人,害了铁山兄弟,也害了我自己。以后我们愿意和赵军休战,还愿意送你们一批药材和战马,作为感谢!”

林越笑了笑:“不用谢,我们只是做了医者该做的事。希望以后我们两军能化干戈为玉帛,不再打仗,让士兵们都能好好回家,和家人团聚。”

回到赵军营地时,夕阳正挂在西边的天空,把整个营地染成了橘红色。郑铁山正在槐树林里练习举枪,左臂已经能灵活地握住枪杆,动作虽然还没恢复到以前的速度,却很稳。他看到林越,笑着跑过来:“林郎中,秦军的将领好了吗?他们是不是也学会植皮了?”

“好了,他们也学会了。”林越看着远处训练的士兵,心里满是温暖。

槐树林里的风吹过,带着槐花的清香,郑铁山举着枪,对着夕阳的方向,慢慢刺出——枪尖在夕阳下泛着光,像希望的火种,在这黄土飞扬的边境上,渐渐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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