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万历四十三年,正月初一。
汉中府没有响起往年那种震耳欲聋、满地碎红的鞭炮声。
取而代之的,是工业特区钟楼上那座刚调试好的巨大自鸣钟,敲响了八下悠扬浑厚的钟声。
“当——当——”
钟声穿透清晨的薄雾,掠过汉水,惊起了滩涂上的几只白鹭。
王府正殿,地龙烧得滚热。
朱至澍端坐在铺着明黄坐褥的黄花梨大椅上,手里盘着两颗不知从哪弄来的精钢滚珠,发出咔哒咔哒的脆响。
他今日穿了一身崭新的亲王常服,团龙补子金光闪闪,但脚下却蹬着一双看起来有些不伦不类的厚底牛皮靴——那是军工厂刚研发出来的防刺战术靴。
“宣,石砫宣抚司使者觐见——”
随着唱礼太监尖细的嗓音,一个身材魁梧、面容黝黑的青年武将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
他没穿官服,而是披着一身半旧的铁甲,行走间甲片摩擦,带着一股子硝烟味。
“末将马祥麟,叩见蜀王殿下!叩见信王殿下!”
青年单膝跪地,行的是军礼。
朱至澍眼前一亮,马祥麟,秦良玉的独子,未来的小马超。
这可是员猛将,历史上这只眼睛后来被清军射瞎了都没退半步。
“祥麟兄,快起。”朱至澍虚抬右手,语气亲切得像是在招呼邻居大哥,“秦帅身体可好?”
“家母安好。”马祥麟站起身,从身后随从手中接过一个红漆托盘,神色肃穆。
“临行前,家母听闻殿下在汉中练兵备战,特意亲手缝制了一件战袍,命末将呈送殿下。”
托盘红布揭开,是一件纯白色的战袍,并非丝绸,而是用石砫特产的桐花布细细纳成,针脚密实得像是铁甲的纹路。
领口处,绣着四个如铁钩银划般的黑字:**保境安民**。
朱由检在一旁看得有些发愣。
他见惯了宫里那些镶金嵌玉、极尽奢华的礼品,这件粗布袍子实在显得寒酸。
但朱至澍却猛地站起身,快步走下台阶,双手郑重地接过托盘。
“这礼,重了。”朱至澍手指抚过那密密麻麻的针脚,仿佛能感受到那位女将军在灯下穿针引线的专注与决心。
“回去告诉秦帅,这袍子,本王会穿。只要本王在,这保境安民四个字,就倒不了。”
马祥麟眼中闪过一丝激动的光芒。
他来之前,母亲曾说这位蜀王深不可测,如今看来,更是义薄云天。
送走马祥麟后,大殿的气氛变得微妙起来。
下一个进来的,是个高鼻深目、卷发碧眼的异类。
他穿着一身不伦不类的儒服,胸前却挂着一个银色的十字架,手里捧着几本厚厚的羊皮书。
耶酥会传教士,金尼阁。
“愿主保佑您,尊贵的殿下。”金尼阁操着一口带着浓重山西口音的官话,行了一个蹩脚的作揖礼。
“昨夜的神迹……哦,我是说那些光与火的舞蹈,简直是上帝的恩赐。”
金尼阁昨晚在客栈几乎跪了一夜。
他本以为那是神罚,后来才知道那是化学。
这让他对这位传说中的格物亲王产生了近乎狂热的好奇。
“那是镁粉和锶盐,神父。”朱至澍坐回椅子上,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不是上帝的恩赐,是化学方程式的胜利。”
金尼阁愣了一下,随即眼中爆发出精光:“殿下!您果然通晓万物的真理!我此番前来,是想请求在汉中建立一座教堂,传播主的福音。我相信,您掌握的这些知识,正是主借您之手,向东方展示的荣光!”
旁边的朱由检眉头紧锁。
在受儒家教育长大的他看来,这红毛鬼子满口怪力乱神,简直是大逆不道。
“建教堂?”朱至澍手指轻轻敲击着扶手,发出有节奏的笃笃声。
“是的!只要您允许,我们可以带来西方的历法、自鸣钟、甚至是红夷大炮的铸造图纸!”金尼阁急切地抛出诱饵。
在这个时代,传教士往往也是顶级科学家。
“图纸我有,比你们的更好。”朱至澍淡淡地打断了他,“历法我也有,我也能修。至于上帝……”
他身体微微前倾,那双深邃的眸子死死盯着金尼阁,仿佛能看穿这个传教士的灵魂。
“金神父,我们可以做个交易。”
“交易?”
“我允许你在汉中传教,甚至可以拨给你一块地皮建教堂。”朱至澍伸出一根手指,“但有三个条件。”
金尼阁大喜过望:“您请说!”
“第一,”朱至澍的声音冷硬如铁,“上帝的归上帝,大明的归大明。你的教堂,只能管灵魂的事。世俗的法律、税收、审判,教会不得插手半分。若有教民犯法,与庶民同罪,教堂不得庇护。”
金尼阁脸色一变,这直接斩断了教会干预世俗权力的可能。
“第二,”朱至澍伸出第二根手指,“我要你带来的那七千部书。不仅要书,我还要你组织人手,把其中的数学、几何、物理、机械类书籍,全部翻译成汉文。我会成立一个泰西编译局,你任局长,俸禄按从四品发。”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朱至澍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在我的学校里,科学课程必须独立于宗教之外。你讲你的创世纪,我讲我的进化论。互不干涉,不得强迫学生信教。”
大殿内一片死寂。
朱由检瞪大了眼睛,他虽然听不懂什么进化论,但他听懂了皇叔的意思——这红毛鬼子被皇叔当成了免费的长工,还得帮着大明干活!
金尼阁脸色阴晴不定。
这条件太苛刻了,简直是把教会变成了王府的下属机构。
但看着朱至澍那不容置疑的眼神,再想到昨晚那震撼人心的烟花,他咬了咬牙。
这是一个拥有神一般力量的亲王。
拒绝他,可能就意味着永远失去这片土地。
“成交。”金尼阁低下头,在胸前画了个十字,“愿主宽恕我的妥协。”
“主不在乎这个。”朱至澍笑了,笑得像个奸商,“主只在乎信徒的数量。而我,在乎的是人才。”
……
午后,阳光稀薄。
汉中城东,原先的一座破庙被改造成了慈幼局。
这里没有高谈阔论,只有嘈杂的尖叫和欢笑声。
几百个在战乱和饥荒中失去父母的孤儿,正穿着崭新的蓝布棉袄,像一群小鸭子一样在院子里乱窜。
“大哥哥!我要那个红色的!”
“我也要!我也要!”
朱由检被一群流着鼻涕的小屁孩围在中间,手里的一沓红包早就被抢光了,连袖子都被扯歪了。
“别……别抢!都有!都有!”
这位平日里总是板着脸、满腹心事的小王爷,此刻却手忙脚乱,脸涨得通红。
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丫头,大概只有四五岁,因为没抢到红包,正抱着他的大腿哇哇大哭,鼻涕全蹭在了他那名贵的丝绸裤子上。
“哎呀,你别哭啊!”朱由检慌了神,下意识地蹲下身,笨拙地用袖子去擦小丫头的脸,“别哭别哭,哥哥这里还有……还有糖!”
他从怀里摸出几块没舍得吃的雪花糖,塞进小丫头嘴里。
哭声戛然而止。小丫头含着糖,破涕为笑,甜甜地叫了一声:“谢谢大哥哥!”
那一瞬间,朱由检愣住了。
没有殿下,没有千岁,只是大哥哥。
他看着那张脏兮兮却笑得灿烂无比的小脸,心里某个坚硬阴暗的角落,像是被春水泡软了,轰然坍塌。
他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小丫头的脑袋,嘴角咧开,露出了一个从未有过的、傻乎乎的笑容。
不远处,朱至澍倚着门框,手里夹着一支没点燃的卷烟,静静地看着这一幕。
“殿下,”周若薇不知何时站在了他身后,目光温柔,“信王殿下笑起来,其实挺好看的。”
“是啊。”朱至澍轻声道,“这孩子以前活得太累了,背着祖宗,背着江山,唯独没背着他自己。”
他转过头,看着周若薇:“若薇,记住了。我们要造的不仅仅是枪炮和工厂。如果这工业化的尽头,不能让这些孩子有糖吃,不能让由检这样的少年能像个人一样笑出来,那这所谓的盛世,依然是一坨狗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