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点十七分,企业通讯跳出一条新消息。
发信人是市场部的负责人。
“听说你们那边有个应对夜间消息的模板?能分享一下吗?”
我盯着屏幕看了两秒,没回。手指滑动调出他部门最近三次协作项目的进度表。设计组提交的“任务拆解表”被改得面目全非,一个原本五步走的流程硬生生拆成八十七项子任务,光是开会对齐就占了整整两天。
这不是在提效,是在造坑。
我把表格截图存进待办事项,顺手转发给林晓,附了一句:“让他们先别往下推了。”
她秒回:“已经有人开始抱怨节奏乱了。”
我合上平板,起身往茶水间走。路过市场部工区时,看见他们围在一台投影前,指着满屏密密麻麻的时间节点争论。有人举着手说:“按苏总的方法做,可我们领导要的是‘细致’。”
我没停下,倒了杯水,转身回自己工位。
坐定后打开通讯录,拨通市场部负责人的号码。
响了三声接起。
“你们现在用的那个模板,是不是缺了配套说明?”我问。
他顿了一下,“你是说……还有标准操作流程?”
“有。”我说,“但很多人只抄了形式,没搞懂逻辑。结果越干越累。”
电话那头安静了几秒,“你说得对。我们现在就是卡在这儿。”
“明天下午三点,第三会议室。”我说,“我带林晓过去,给你们做个十五分钟的讲解。只讲两个东西:需求怎么分层,错误怎么处理。”
“太好了!”他声音立刻抬高,“我们正需要这个!”
“不是教你们怎么做。”我补充,“是告诉你们为什么那么做。方法可以改,逻辑不能错。”
挂了电话,林晓从隔间探出身,“真的要去讲?”
“不去讲,就会有人把番茄工作法当成打卡工具,把任务拆解当成文字游戏。”我说,“高效不是多做事,是少做错事。”
她低头翻笔记本,“那我整理下上次客户夸我们快的那一单,拿它当例子。”
“好。”我说,“用事实说话,比喊口号有用。”
第二天下午两点五十分,我和林晓提前到会议室调试设备。投影幕布上挂着共享文档的链接,标题写着《高效协作操作指南(试行版)》。
陆续有人进来落座。市场部大半人都到了,还有几个来自产品和运营的面孔。
林晓站在侧边准备材料,小声问我:“要是有人问这算不算公司认证流程怎么办?”
“就说这不是制度。”我说,“是经验。谁都可以质疑,谁都可以优化。只要能证明更有效。”
三点整,市场部负责人敲门进来,身后跟着七八个同事。
会议开始。
我直接切入主题:“第一个问题——你们是不是觉得,拆得越细,就越可控?”
底下有人点头。
“错了。”我说,“过度拆解只会增加沟通成本。真正重要的是判断优先级。我们团队用的是‘三层过滤法’:第一层筛目标,第二层定资源,第三层排风险。只有通过这三关的任务才进入拆解环节。”
ppt翻页,展示一张极简流程图。
“比如上周那个推广方案。”我点名林晓,“你当时是怎么决定先做用户画像而不是直接写文案的?”
她站起来,“因为客户预算有限,我们必须确保每一分投出去都有回报。如果方向错了,写得再好也没用。”
“对。”我说,“这就是需求分层。不是所有事都值得马上做,也不是所有事都能往后拖。”
后排有人举手:“可我们领导喜欢看详细计划,不列满一页他觉得不够认真。”
“那你给他两份文件。”我说,“一份是精简主干流程,一份是附录支撑数据。让他知道你在想,而不是在凑字数。”
会议室里响起几声轻笑。
第二个议题开始。
“再说错误处理。”我切换页面,“很多人怕出错,所以拼命加环节防错。结果呢?效率没了,创新也没了。”
林晓接过话:“三个月前我还通宵改ppt,就怕哪里漏了数据。后来学会每天下班前花十分钟做‘漏洞预演’,反而再没返过工。”
我播放一段录音:“这是上个月客户反馈。他说:‘你们这次方案逻辑清晰,比过去快了一周,是怎么做到的?’”
放完,全场安静了几秒。
角落一个男声开口:“听着简单,但我们组没人敢这么干。万一领导不满意呢?”
“那就问清楚什么叫满意。”我说,“不是所有要求都合理,也不是所有指令都必须执行。你可以问:这个调整是为了提升效果,还是为了满足个人偏好?如果是后者,有没有更省资源的方式达成?”
“可这样不会得罪人吗?”
“比得罪人更糟的是浪费时间。”我说,“你的时间值钱,团队的时间也值钱。别拿自己的产出去填别人的控制欲。”
会议室突然安静下来。
市场部负责人站起身,“我一直以为高效就是加班加量。今天才知道,原来是减少无效动作。”
他看向我,“能不能把这份材料共享给我们?最好还能定期交流一次?”
“可以。”我说,“我已经在内部知识库开了个专区,名字叫‘高效协作模块’。所有人能看,也能提修改意见。只要理由充分,版本随时更新。”
林晓补充:“下周我们会发布一个自查清单,帮助判断当前任务是否必要。”
散会后,不少人留下提问。我和林晓轮流解答,直到四点二十才收拾东西离开。
刚走到门口,市场部负责人追上来,“刚才有个同事跟我说,听完之后第一次觉得上班不那么累了。”
我没说话,只是点点头。
回到工位,邮箱弹出一封新通知:
「跨部门知识共享平台已生成访问记录:今日新增用户37人,文档下载量121次。」
我打开《职场权益指南》,在“文化传播”条目下新增一行:
**“当方法被误读,就必须亲自到场解释。”**
保存完毕,抬头看向办公室。
林晓正在教隔壁组的女孩设置自动回复模板。两人凑在同一台电脑前,手指快速点击屏幕。
我正要起身倒水,手机震动。
又是企业通讯。
发信人不在通讯录里,昵称是“产品二部-张”。
消息只有一行字:
“我们组长看到你们的分享,让我们全部照搬。但现在任务更乱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