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朝堂初次交锋后,关于《新则》修订的争论并未停息,反而从公开的朝会蔓延至私下的宴饮、清谈,乃至各部衙署的值房之内。
反对的声浪如同潮水,一浪高过一浪,而其中最具杀伤力的武器,并非直白的利益辩护,而是披着“圣贤之道”外衣的经义攻讦。
这一日,翰林院掌院学士、当世理学大家周廷玉,在自己的府邸“听松斋”举行了一场小范围的文会。
受邀者除几位德高望重的老臣外,还有数名以文章名世的清流言官,以及几位被特意邀请的、在修订馆中任职的翰林官员——包括侍讲学士徐谦。
文会始于风雅。
品评新得的碑拓,鉴赏前朝字画,众人言笑晏晏,仿佛只是一次寻常的文人雅集。
然而酒过三巡,话题便自然而然地转向了时政。
“听闻近日修订馆中,诸位同僚颇为辛劳。”
周廷玉须发皆白,端坐主位,手持茶盏,语气温和,“不知这《新则》编纂,进展如何?”
一位受邀的清流御史立刻接话:“周老有所不知,如今馆中所议诸条,可谓惊世骇俗。竟有令官员自曝家私之议,实乃闻所未闻。”
“哦?”周廷玉目光似不经意地扫过席间的徐谦,“徐侍讲亦在馆中,不知对此有何高见?”
徐谦放下酒杯,从容答道:“回周老,馆中所议,皆是为整饬吏治、堵塞贪渎。申报之制,虽有争议,然其初衷,乃在‘防患于未然’。”
“防患?”周廷玉轻轻摇头,叹息一声,“《论语》有云:‘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夫子尚且罕言利,今欲使天下官员言利、计利、公示其利,此非敦本务实,实乃舍本逐末,诱使士人汲汲于锱铢,忘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大道。长此以往,官场尽成市侩算计之所,士风焉能不堕?”
他这番话说得语重心长,引据经典,立刻引来了席间一片赞同的低语。
另一位老臣接口道:“周老所言极是。《大学》开篇即言:‘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为官者,当以明明德为要务,砥砺品行,修养心性,使民自化。今不重德教,反以核查私产为能事,此乃‘以吏为师’之下策,法家苛酷之余绪,非儒家仁政之本也。”
“以吏为师,法家余绪”——这顶帽子扣得极重。在儒家思想为主导的大夏朝,被指责为“法家”,几乎等同于否定其政治主张的正当性。
徐谦欲再辩,周廷玉却抬手制止,目光转向席间另一位在修订馆任职的翰林编修:“李编修,你素来精研经义,依你之见,这‘申报私产’,可与‘君子之道’相符?”
那位李编修面露难色,踌躇片刻,才低声道:“晚生以为……申报之举,确有迫使官员‘言利’之嫌,与‘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之训诫……似有背离。”
此言一出,徐谦心中一沉。他知道,这位李编修的态度,很可能代表了修订馆内一部分受传统教育浸染的年轻官员的真实想法。思想的壁垒,远比利益的抗拒更难以攻克。
文会上的这番议论,很快便传到了陈恪耳中。他意识到,周廷玉这样的理学泰斗出面,将争论提升到“义利之辨”“儒法之争”的意识形态高度,其影响力绝非之前胡御史、郑侍郎等人的实务性质疑可比。若不能从思想根源上化解这些质疑,争取到更多士林中间派的理解甚至支持,《新则》的修订将举步维艰。
“必须正面回应,而且要在他们最擅长的领域——经义阐释上做出回应。”陈恪对裴明、顾恺之及核心团队说道,“我们不能只讲‘必要’,更要讲‘正当’;不能只谈‘效用’,更要论‘道义’。”
他决定不再等待,主动出击。
数日后,陈恪借向皇帝汇报修订进展之机,请求在文华殿举行一次小范围的“经筵讲论”,主题便是“古之察吏与今之防腐”,邀请翰林院、国子监的饱学之士,以及关心此事的部院官员参与。
景隆帝准奏。
讲论之日,文华殿侧殿内,济济一堂。周廷玉自然在座,还有多位翰林学士、国子监祭酒、博士,以及闻讯而来的各部官员。陈恪一方,则有徐谦、裴明等人支持。
陈恪作为主讲人,先向御座上的皇帝行礼,然后转向众人,开门见山:
“今日蒙陛下恩准,与诸位饱学之士共论察吏之道。近日朝野有议,谓新制令官员申报财产,是‘诱使言利’‘舍本逐末’,乃至斥为‘法家余绪’。恪不才,愿就经义,略陈管见。”
他声音清朗,姿态从容:“《尚书·舜典》有载:舜‘纳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何以弗迷?非仅凭个人德性,亦因有制度、有考核。舜命禹‘平水土’,命弃‘播百谷’,命契‘敷五教’,皆明定职守,考其绩而陟罚之。此非‘察’乎?非‘核’乎?”
他略作停顿,目光扫过周廷玉等人:“《周礼》六官,各有职掌,岁终则‘令群吏正岁会,月终则令正月要’。天官冢宰‘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其中‘官刑’‘官计’,皆考核纠察之制。这些制度,可曾使西周官员沦为‘市侩’?可曾阻碍周公制礼作乐、成成康之治?”
周廷玉面色不变,缓缓道:“陈佥宪所引,乃先王治官之制,其要在‘考绩黜陟’,非在窥探私产。且上古淳朴,人心向公,岂可与今日相较?”
“周老所言极是,时移世易。”陈恪接过话头,“然《孟子·滕文公上》有言:‘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则井田不均,谷禄不平。孟子何以将‘正经界’作为行仁政之始?因制度公平乃德政之基!今之官员财产,若来路不明,便如田界混乱,侵吞公田,何谈‘仁政’?申报之制,非为窥探隐私,实为‘正经界’,明‘谷禄’,使俸禄赏罚有所依据,使清廉者得其誉,贪浊者无所遁形。此非‘舍本逐末’,实为‘固本清源’!”
他将财产申报与孟子“正经界”的着名主张联系起来,赋予了其追求制度公平的崇高意义,巧妙地回应了“舍本逐末”的指责。
“至于‘言利’,”陈恪继续道,“孔子罕言利,是诫人勿见利忘义,非谓君子须绝口不言利、不知利。《易·系辞》云:‘何以聚人?曰财。’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可见圣人深知‘财’乃‘聚人’‘成事’之基,关键在于‘理财正辞’,即管理财富合乎正道。官员申报财产,正是‘理财正辞’于己身之体现,是‘义’对‘利’的规范和引导,何悖于君子之道?”
他环视众人,语气恳切:“今日修订《新则》,所秉持者,非商鞅、韩非之苛法,实乃周公之制、孔子之教、孟子之仁政精神!其目的,非以吏为师,乃是以‘制度’为师,以‘公平’为师,以‘阳光’为师!使善者得其彰,恶者得其罚,百官各安其位,各尽其责,天下臻于至治。此方为真正的‘明明德’,真正的‘亲民’,真正的‘止于至善’!”
一番论述,引经据典,层层推进,将申报财产等现代制度理念,完美地镶嵌进了儒家经典的话语体系与价值框架之中。不仅反驳了“法家余绪”的指控,更将其提升到了践行儒家理想的高度。
殿内一时寂静。许多原本持中立或怀疑态度的官员,脸上露出了深思的表情。周廷玉端坐不语,手中茶盏久久未动。
御座上,景隆帝的眼中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赞许。
陈恪知道,这场经义之争,他至少没有输。思想的坚冰,已被撬开了一道裂缝。而接下来,他需要用更扎实的条款设计,将这股理念之风,吹入《新则》的每一个字句之中。真正的较量,还在后头。